要争取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平等,不要争宠



7/05/2014


杨凤岗


下面是“召会”的神学辨析,一方面指出“全能神教会”的异端性质,一方面列出“召会”领袖李常受对于相关教义问题的阐述,说明李常受的神学观点符合基督教的正统教义。这个工作做得很好!如果这些就是李常受和召会的主要神学观点,比照大公会议的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我个人认为,的确是在基督教正统教义范围之内的。当然,我不是神学研究者,涉及到神学问题,我希望看到其他神学家、特别是不属于“召会”系统的基督徒神学家对于李常受著述的研读辨析,其中应该包括是否还有下面这个神学辨析所没有提及的神学观点。


这个神学辨析文中提到我发表过的文章中的一段话:“基督教异端‘呼喊派’由美籍华人李常受于20 世纪60年代在美国创立,1979年从香港传入大陆,” “呼喊派不仅继续存在,而且广泛传播,甚至包括‘常受主’、‘被立王’、‘东方闪电’或‘全能神’等新兴教派。””


我的文章《“全能神教”何以成中国2012政治压轴戏》发表于《纽约时报中文网》2013年1月5日(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30105/cc05yangfenggang/),其中的这个句子的原文是这样的:


“中国政府早在1983年就开始取缔和打击基督教异端“呼喊派”(由美籍华人李常受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创立,1979年从香港传入大陆),然而“呼喊派”不仅继续存在,而且广泛传播,甚至在经受镇压之后裂变为多个更加极端的教派,包括“长寿主”、“被立王”、“东方闪电”或“全能神”等新兴教派。”


这个语句的重点显然不是判定李常受为异端,而是要追溯几个新兴教派的历史渊源,即:中国政府所说的“呼喊派”源于李常受这一个系统的教会(我只是采纳了之前有些基督教神学和牧长称之为异端的说法)。后来的几个新兴教派虽然来源于李常受这一支教会系统,但是却更多地远离了基督教正统教义。对于这种历史渊源关系,“召会”的人是没必要否定的,也是不应该否定的,因为我们都需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中的事实。


更需要再次指出的是,我主张,不同教派之间可以和应该进行严肃认真的神学分辨,甚至互相批判、当面的辩论,但是,无论是否异端,都是信徒彼此之间的事物,不应该由政府出面判定某个教派为邪教,进而予以取缔和镇压;各个教派不应该请求政府把其他教派定为邪教,从而导致暴力的镇压和取缔。当然,如果某个教派的信徒在行为上有违法犯罪的嫌疑,应当遵照法律的适当程序给予适当的惩罚。法律对于行为的惩罚应该平等地适用于任何宗教和任何教派中的信徒个人。


而在信仰问题上,要坚持每个人的信仰自由,通过理性的分辨等非暴力方式彼此互动。在这一点上,小教派的信徒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改进认识,调整策略,尊重、维护并敦促政府保护其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从而使得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更好的保障。


每个人和每个教派都应该努力争取宪法和法律保护下的宗教信仰、实践和组织的自由和平等。


应该争平等,不应该争宠。


2014年7月5日


http://www.truthresourcelinks.com/2014/07/认识全能神教会的异端错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