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督徒社会运动观点看公民社会



3/25/2014

作者:郑仰恩


公民社会跟基督教的关係,主轴就在于「公共领域」。然而,现今许多神学家却提醒我们,基督教在当代所面临最大的危机就是它的隐私化。

※ 作为「公共事件」的基督教
基督教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关係,是今日教会需要不断思考的。今日普世教会盛行的思潮,我们称之为公共神学(public theology),事实上这也是基督教当初开始发展时的主轴。在当时的社会处境中,基督教的传播是一个「公共事件」(public event)。在《使徒行传》26章26节,当保罗被当时加利利的「傀儡王」亚基帕(Agrippa)审问时,他提出的辩解:「相信每一件事王都注意到了,因为这些事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意思是说,你知道我们这个信仰,并不是发生在一个隐私的场所(”this was not done in a corner”,见NRSV)。确实,信仰不是发生在一个隐私的角落,基督教之所以会为人所知,是因为它发生在公共的领域。基督教的这个「公共」特质是了解教会的起源和发展的关键。事实上,作为一位宣扬「上帝国」信息的政治犯,耶稣就是以「犹太人的王」(约翰福音19:19~22)的叛乱罪名被起诉,被罗马兵丁钉死在十字架上,他的死当然是一个公共、政治的事件。


※ 成为圣徒 vs. 入世信仰 
然而,现今许多神学家却提醒我们,基督教在当代所面临最大的危机就是它的隐私化(privatization of Christianity),基督教变成私下才能说的事情,我们无法在公共领域表达基督教的信仰。然而,两千年来,基督教从来不是一个隐私的信仰,它一直在公共领域中发挥功能。在教会历史中,我们称那些拥有好的品德、信仰的人为「圣徒」(Saint),但这在20世纪的神学反省过程裡,却是需要被重新检验的。二次大战时,参与对抗纳粹政权的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就是公共神学的一个典范。他在被处死前几个月,从狱中写信给他的好友贝特祺(Eberhard Bethge),信中回想自己十三年前在美国读书、教学时,碰到一个法国神父,在一次分享中,两人讨论未来的人生要做什麽。这个法国神父对他说,他希望成为一个圣徒。潘霍华说,他印象深刻,但并不同意,然而他尊重这位神父的选择。而他呢?他要做什麽?他的回答非常简单:「我希望能学习拥有信仰」(I should like to learn to have faith)。当时,他无法体认这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别,也还以为可以藉着过神圣的生活来拥有信仰。十三年后,身处狱中,他才更深地体认到:「只有彻彻底底的生活在这个世界裡,才可以拥有信仰。」于是,他选择面对那个时代,投入在那个时代的风暴中。


由此观之,公民社会跟基督教的关係,主轴就在于「公共领域」。基督教应该在公共领域中发挥功能,如果信仰只是一种隐私,是个人内心世界的事情,是属于自己的,甚至是教会围牆裡面的,那麽,这个信仰就不是一个公共的信仰,不是一个public faith,这个信仰就与公民社会无关,教会和基督徒就无法投入其中。


※ 初代基督教的公共见证
在此,我要举教会历史中几个比较重要的基督教公共见证为例。首先是「初代教会」的例子。基督教一开始在罗马社会中是被压迫的宗教,可是为什麽后来却成为被接纳的宗教,甚至正如历史学家所说「教会胜过了帝国」。从被迫害到被接纳,关键就在于公共见证。今日研究初代基督教社会史的学者已经很清楚地指出,基督教在初代教会时期进步最快、人数增长最快是在罗马帝国发生公共灾难之时。这个期间,罗马帝国发生了两场瘟疫,第一场是公元165年,当奥理流(Marcus Aurelius)皇帝在位时,发生了可怕的传染病(可能是天花)。在15年的传染期间,介于帝国1/4到1/3之间的人口死亡。然后,另一场发生在251年,同样骇人的传染病(可能是痲疹)又爆发,影响城市也扩及乡间。近代学者开始研究它们对罗马国力衰亡、道德沦丧的影响。


然而,在这个公共灾难中,基督教却快速成长,为什麽?因为基督教在那时发挥了公共的性格,罗马的官员、作家都记载,瘟疫发生时,所有罗马官员都跑光了,罗马神庙的祭司也跑光了。北非主教居普良(Cyprian)提到,瘟疫大大减弱了当代盛行之异教和希腊哲学的「解释与安慰能力」:对苦难无法解释,对瘟疫无力对抗。确实,罗马的传统宗教没有办法应付这个公共灾难,因为传统宗教无法解释为什麽会发生这麽恐怖的灾难。整个罗马帝国在面临瘟疫之时,公共体系和神庙体系都面临崩溃,但教会却发挥功能。如埃及的亚历山大主教戴奥尼修(Dionysius of Alexandria)所见证:基督徒比别人表现出更多关照需要者的英勇精神,更有不少执事因照料瘟疫的病患而感染致死。此外,基督徒对罗马习俗中「弃女婴」做法的拒斥、对罗马竞技场上非人道之「竞赛」(games)的厌恶,都代表了一个新的心灵与社会伦理的改造运动。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连罗马的作家都说,基督教很不简单,他们讲的爱是真的,而且这个爱不侷限在自己的团体中,而是延伸到团体以外的人。所以,初代基督教第一次体会到,基督教信仰不是文本(text)、道理而已,它成为公共行动,基督教信仰是道德的行动、实践的行动。从基督教历史来看,初代教会时期是非常重要的,它藉着社会运动与实践展现信仰。


※ 十六世纪的城市神学
另外一个「公共神学」的例子则是发生在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加尔文(John Calvin)在日内瓦的改教工作,以及之前的慈运理(H. Zwingli)和布塞珥(Martin Bucer)分别在苏黎世及史特拉斯堡的工作,就被称为是「城市的神学」(citified theology),类似我们今日的公民社会运动。以加尔文的日内瓦为例,执事的主要职责就是担任救济院、慈善机构,或难民收容所的实际负责人,且大多是全时间的工作者。此外,加尔文也主张教会应成为社会的道德监督者(moral check),包括经济交易、生活风尚、消费情形等,他也非常关心日内瓦的经济政策,竭力防止穷人被剥削,更协助市政府推动并制定「节约法令」(sumptuary laws),对富人奢侈浮华的风尚加以限制,禁绝赌博、色情等娱乐行业,提倡节制合理的生活消费方式。这几位改革宗神学家推动基督教成为整个城市重建的力量,让社会的边缘人在教会系统中得到完善的照顾。


宗教改革运动后的教会分为主流派和小派两个系统,且各自发展出不同的社会参与模式。主流教会採取「参与」和「改造」的模式,直接涉入行政体系,涉入社会资源,希望以信仰来改造世界、改造社会。小派则不同,她认为教会与社会要有所区隔,但也并非对社会没有责任,不过她对社会的影响是採取成为「典范」或是说「见证」的模式。她认为社会的力量太大,很难改变,便活出一个真实团体的典范来作为见证。早期像门诺会、贵格会、兄弟会都是活出基督徒社会典范的例子。因此,不论是主流教会或小派,都很清楚知道基督教信仰所蕴含的公共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