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家庭教会诉“三自”教会 逾六十平米房产获得部分赔偿



2/07/2014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 2014年2月7日

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苔青镇一家庭教会起诉官方三自教会侵占教产案,半个月前庭外和解,家庭教会的信徒接纳三自教会的建议,平分按每平方米八百元估值的房产,接受两万五千元人民币的补偿。信徒表示,如果不接受建议,两两万元也得不到。

本协会持续关注的伊春苔青镇家庭教会聚会场所,去年已面临被官方与“三自”教会侵占,该教会传道人和信徒向“三自”教会提起诉讼。案件原定于1月15日在当地法院开庭,但在开庭前两天,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属于苔青家庭教会的一处63平方米的房产,与“三自”教会平分。三自教会继续使用该聚会场所,而家庭教会得到的是经政府方人员低价评估后的现金补偿。当地一位牧师孙文先星期五(2月7日)告诉记者:“起诉之后,对方‘三自’来人私下里和谈,同意给一半的教产。据他们说这些教产已经在宗教局,房产证已经给宗教局了,现在把钱已经给回来了,但是价位挺低的,钱是三自教会出的”。


记者:他们是不是对此教产,进行了重新估价?

回答:对,现在把教产重新估价,按照民房估价,没按照教产估。

记者:按照教堂估,应该是什么价?

回答:按照教堂估应该属商服房(铺面房),比民房贵一些。

孙文先说,该聚会场所原是家庭教会信徒自购产业,但面对整个教产被宗教局全部占有,只能接纳平方教产的建议:“现在没有办法了,现在怕如果继续坚持的话,把这房子全部拆了,毁坏了,你还没有了,现在只能这样了,他们给的这些钱,我们再买房子还差三四倍”。



该教会信徒余文兰无奈的对记者说:“63平方米的房子一半,就给两万五千元钱,作价是800元一平方米。政府作价,但是我们这边卖的话,平房是(每平方米)一千元至一千二百元,如果是楼房,三、四层高是一千八百多元”。

记者:你们的房子是属于什么类型?

回答:按照规定来讲,应该属于商服,如果是商服房,接近四千元一平方米。

苔青镇教会始建于1980年初,当时是在一位信徒家中聚会,十年后向宗教局注册,随着信徒人数增加,信徒们自筹资金,并于1995年6月买下一处63平方米的房屋,做为苔青基督教会的聚会场所,产权证为集体所有(苔青基督教会),但一直没有办理法人登记证。

余文兰说,他们曾坚持要房产而不要补偿款,但对方拒绝:“一开始我们要房子,我们不打算要钱。后期,我听三自堂的一个姊妹说,如果我们要房子的话,在这么纠缠下去,政府会收回产权,就不给我们钱了,就什么也落不着了。然后我们一想,那就这样吧(拿钱)”。

记者:拿房子现在要拆还是怎么?

回答:现在他们(三自)还在使用,暂时还没拆,今年五月份拆。

记者:他们拆了做什么用?

回答:不清楚做什么用。

据信徒称,2007年中旬,因伊春市“三自”教会组织架构混乱及出现涉嫌腐败现象,苔青基督教会脱离“三自”,成为独立的家庭教会,但聚会场所的产权证则被“三自”成员夺走。此后,苔青教会的弟兄姊妹一直处于教产的争执中,带领教会的信徒董世远说,当局希望将他们归入三自教会,但被拒绝。

最近,该聚会场所亦被列入伊春市拆迁范围。而当地政府部门与三自教会擅自将该教会信徒购买的聚会场所,产权证变更为官方的“三公里教会”名下。信徒曾多次到西林区住建局、伊春市三自组织交涉不果。于2013年12月向西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公里教会”归还教产。但信徒预料即使打官司,胜诉的机会不大,于是被迫接受庭外和解。

余文兰说,他们目前在家中聚会:“聚会时在一个姊妹家里进行”。

记者:也没有人来干预?

回答:暂时还没有,我们现在聚会就十几个人,我们准备买房,现在还缺一大部分资金,正在筹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筹措到。

记者:现在还缺多少钱?

回答:如果现在买房,还缺八万到十万元。

以上是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