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沉思:谈基督的入世兼谈基督徒的政治参与观



1/22/2014

作者:李建峰

基督信仰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包括现实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各个片段的总和,因此基督信仰有别于一般的宗教信仰。(导师姚瑞东语)作为一个基督徒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在世的使命,认真完成神托付的使命,从宏观来说就是践行其基督信仰的全部内涵。但是如何能够被拣选更好地完成神所托付的使命却与每一个基督徒的信仰观有着很大的关系,形象的说就是神要拣选有准备者的为新郎准备当伴娘的“五童女”,而不是事到临头到处找油的童女。(太25:1)为此,树立一个正确的包括政治参与观在内的基督信仰观并且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当中极为重要,作为基督徒谈谈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认识。

早期圣徒留给我们的一句名言:“不能影响你生活的信仰不是信仰”。基督徒为了在世人面前彰示自己的基督信仰就要在属世的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榜样。笛卡尔称基督信仰是第一哲学,意味着基督信仰观是指导其他一切哲学和科学的学问,既然要指导其它哲学和科学那么必然要入世。作为欧洲著名的神学家、数学家的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中》没有阐明基督信仰为何应当是入世的哲学,也许对于身在基督宗教氛围的人们来说这一切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对于我们身在外邦、身在一些被扭曲的宗教派别的鼓嘈声中,就必须厘清这个问题。

从圣诞,从耶稣基督为何要降卑为人说起。我沉思:难道上帝不可以通过圣灵的做工引领我们进“羊的门”而非要降卑为人以自己的行为引领迷失的羔羊?

我以为,相对上帝而言人是卑下的被造物,虽然与上帝具有相同的形象但是其智慧和能力根本无法与上帝相比拟,人不能通过自己的思想和能力认识上帝,那么只能借助于神的恩典的白白赐予(启22:17),人才能认识上帝。而这种恩典的赐予是通过圣灵的做工完成的,圣灵的做工是有条件存在的,那就是这个人“与罪的隔绝”( 赛59:2 ),圣灵才有可能在人的身上做工。但是,作为人只具备罪与非罪,善与恶的相对辨别能力,而不具备绝对辨别能力。比如法利赛人,我们无法否认他们对上帝的敬虔态度,但是他们那种对于旧约的理解以及付诸于行动的行为,恰恰是上帝所憎恶的。(太3:7)对于这种因人的智慧的短缺而在人间产生的错误,只能采取相适应与人的智慧相适应的“形象教育”才有可能引导人们选择正确的道路,事实证明仅仅依靠“抽象教育”对于人而言是与人的智慧不相适应的,于是在似是而非的问题面前人往往会迷失道路误入歧途并由此出现了旧约时代一些与上帝旨意完全背离的人和事,比如:出现了为欺压百姓的统治阶层辩护的文士、偏废公义行为的法利赛人、拜金牛犊的祭司、筑祭坛的愚民等等。

只有降卑为人,以入世的具体形象引导世人,方能救赎世人。如果说这是一种救世方案,那么这种方案早已经在2000多年前就预定好了!(赛9:2-7)只有上帝知道人是要靠具体的形象来引导的。

那么入世的耶稣又是如何引导人们呢?通过查经我们可以看到,耶稣是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具体引导人们的。首先是理论上的宣传,祂从12岁起就已经打下圣经基础可以与旧约时代的祭司探讨理论上的问题(路2:46),受浸以后神灵降临到他的身上,赐予他教育众人的口才,于是,便在加利利、在拿撒勒、在撒玛利亚······宣扬神的国。耶稣讲道的题材绝不脱离现实,祂向撒玛利亚妇人讲活水,向渔夫彼得讲得人如渔,向门徒讲天上的飞鸟、地上的百合花,通俗易懂、耳熟能详、与生活息息相关。这仅仅是祂短短三年宣教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祂以具体的生活实践印证了祂的理论:治好了瞎子、为瘸子疗伤、使死者复生、怒扫圣殿、挽救通奸的妇人、斥责犹太人、挑战强梁、英勇赴死······探析这些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其共同特征就是围绕旧约和即将颁布的新约的纲领——对上帝公义、信实、爱人的虔敬;重申以爱的命令对旧约信条的圆满这两个总纲进行的。

从四福音分析耶稣的传道是宣传与践行并重,前者从人的心灵上予以启迪,引导迷失的羊归群,而后者则是对前者的诠析同时为基督徒今后的人生树立榜样。传道与生活实践这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值得玩味的是四福音对耶稣从事祭祀仪式的描述几乎全无,相反祂对沉湎于仪式的那些文士、祭师、法利赛人持有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太5:20)甚而在《雅各书》严正声明:“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对蒙拣选的基督徒的评判标准是“行仁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箴21:3)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基督徒在日常的生活中,宣讲神的国与践行圣经的教义两者不可偏废。相较现实生活,特别是后者尤显重要,这是因为在这种环境中的基督理念的实践需要的是委身、需要的是献身乃至自己的生命!需要的是要有公义作为自己的铠甲,勇敢作为自己的护心镜与邪灵作战,相较宣传而言需要信徒更大的恩典和勇气。从宗教历史看殉道者——这种至高的基督信仰践行着——其数量相较基督徒群体而言实在是极少的一部分,他们得到了常人所不及的恩典。从反面论证,专制的中国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判决较“颠覆国家政权罪”要判的轻许多,前者只是宣传一般徒刑在五年以下,而后者至少在十年以上乃至死刑。显然行为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言说。

既然选择了入世,就将无可避免的遇到或大或小的政治问题。那么,在基督徒的政治生活中我们如何活出基督的榜样呢?

一是,要对《圣经》中的基督教义有个全面的了解。《圣经》的旧约与新约是一个完全的整体不能任意分割(太5:17),比如只注重新约而忽视旧约的学习态度,势必得到的是一种偏激的理念。旧约中的公义、律法和主的信实是构建基督信仰大厦的基石和骨架,而新约中的爱的宣传则是使这座大厦得以圆满的混合填料。“耶稣宣讲的福音内容是“神的国度”,这是近代新约学者的共识。一般信徒传讲的福音内容常常是“神的爱”(约三,16),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如果我们小心研读《新约》,四福音中有三卷强调神的国度,唯独《约翰福音》不强调神的国度,而基督徒却偏偏使用《约翰福音》来诠释福音!难怪有人指出基督徒传讲的是过于柔性的福音,缺乏耶稣当日的公义、正直、阳刚之气”(跟随基督荣耀脚步的圣经基础,许宏度,2011.7《今日华人教会》),须知主耶稣是一个怒目金刚的革命家而不是奴才哲学的宣传家。

以偏概全的传讲,必然导致基督徒灵修上的错谬。在这个问题上的偏废是使生活在一些专制国度里的人们无法接受基督信仰的重要原因!(另具文专述)

二是,要对政治的基本内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所谓政治,在维基百科中比较公认的解释是:“政治是各种团体进行集体决策的一个过程,也是各种团体或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所结成的特定关系,一般来说,这个词多用来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然而社会学家也用来指涉包括各种利益机构、学校、宗教机构在内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从人类社会学来讲,政治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它影响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

根据此定义,基于与基督宗教的关系我们可以简单归类为:第一,政治与宗教密切相关。第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包涵有政治色彩。依此归纳,我认为现在有些基督徒刻意回避政治话题,甚至为专制独裁统治辩护的观念是极其错误的。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从本质上回避政治,因为政治在世俗生活中的无所不在,决定了他的行为如果不是对发生在该事件幕后的政治框架采取“肯定”态度便就采取“否定”的态度,除非肉体的消灭否则不可能采取中间立场。他们的这种刻意回避某些政治邪恶实际上就是采取“默认”的态度支持暴政。

当年,我主耶稣在耶路撒冷推行的宗教改革便遇到了来自既得利益者的政治势力的凶猛打压:传讲天国的福音被厌弃和有组织的驱逐(太13:57),治病行善被官方认可的“教会”(当时还没有教会)责难(;路3:6),甚至被政府冠以政治犯的罪名——相当于中国法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处以极刑,从这个角度讲冠以耶稣“政治家”的称号一点也不过分。我主耶稣已经为世人做出了榜样,他直面人生勇于担当义愤填膺慷慨赴死,一些基督徒刻意回避耶稣的政治参与行为是为自己的“犬儒心态”撑保护伞,原因不过就是参与了对恃强者的反对可能会导致丧失那么可怜的一点点既得利益——这与当年在圣殿中放高利贷者、卖鸽子、卖神龛者何其相似!他们一方面身受罗马帝国的剥削由于卑怯惧怕而采取“鸵鸟政策”似乎不参与政治;另一方面又侍强欺弱积极参与政治对耶稣进行惨无人道的政治迫害,只是因为迫害耶稣不会带来危险。——这些卑劣、自私、不义、两面三刀之徒。对此,我主耶稣对这些身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鸵鸟们说:你们知道分辨天色,却不能分辨时代征兆吗?(太16:3)

这些人往往以“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太22:21)为自己的胆怯分辨。其实,这种分辨只不过是断章取义罢了,只要联系该章的上下文,便可以知道耶稣回答的恰恰是一个涉及政治的经济问题,那就是对于国家不违公义的法律应当持有什么样的态度?而在《使徒行传》中对于政府违反公义的政令基督徒应当采取的态度是:“顺从 神,不顺从 人是应当的”(徒5:29)。我不理解为什么有些人津津有味地咀嚼前者,而对后者置之不理呢?

在现实社会中,我主往往借助于祂在世上的祭司的政治参与推动宗教改革和社会变革,在重大的政治历史题材上绝不缺乏基督徒的身影,他们或冒着“异端”的政治判决担当宗教的改革家,如马丁.路德神父(后成为牧师);或被冠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争取社会平等,如马丁 路德 金牧师;如积极参与推动推翻暴政推倒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导致十几个共产专制国家在顷刻间崩塌的天主教教皇保罗二世,还有南非的曼德拉、德勒科勒;还有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奥巴马、米德兰修女。无独有偶,积极参与八九“6.4”的民运领袖傅希秋、吕京花、远志明、柴玲等等数不胜数的政治家全部都是基督徒。作为上帝拣选的祭司,他们以自己的言传身教践行着基督教的入世救人的圣言。

至于基督徒如何参与政治,已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但是,生为基督徒,对于纷纭复杂的政治事件要有一个最起码的是非辨别判断能力,其标准应当是真理——以圣经为最高准则的公义与爱的准绳。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为国家的安定、人民的幸福从事包括祷告在内参与。很难想象,如果一个神职人员连是非对错都无法辨别,如何带领信徒祷告?稀里糊涂的祷告能否为神所悦纳?幸运的是对于这次泰国发生的一些游行示威活动,笔者所事工的教会中的高级神职人员都有一个清醒的分析辨别,从而能够引导会众为促进国家的和平和稳定奉献力量。

理查德 浮士德(Richard J Foster)说过:“我们活在世界上,就是透过生活来影响世界,成为神的见证人。”,作为一名基督徒应当以圣经圣言规范自己,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参与而不是有选择的逃避面临的属世政治问题,通过政治参与树立起基督的形象以荣耀上帝。正如我的导师姚瑞东牧师所言:我们的目标是学会活在世界中,却不属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