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当局赔偿不合理 小区住户提抗议



12/31/2013

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12月31日

自2013年8月22日起,河南省,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至今,12月11日;金水区寺坡村、六里屯周边的15个住宅区;被拆迁涉及到的家庭1约500户左右(现坚守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因寺坡、六里屯连片改造项目的程序不合法及补偿方案不合理,部分家庭拒绝签字,从而引发当局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野蛮强拆。

 房子都要被强拆了,但是,村民们还是对党充满了“希望”……



图片: 为小区居民写的抗议标语。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人(即金水区政府)
没有依照法规提供下列五项文

件:

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此证的有效期是半年。

3.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4.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

5.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不合理的地方:

按照国家规定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在此次的拆迁中征收人金水区人民政府并没有做到这点,在房租飙升的今天,拆迁人所支付过渡费(房租)为1200元,而今天在郑州的房屋出租市场在同一地段的二室一厅的房租平均1600元左右(不含物业费)。

在《金水区寺坡六里屯连片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并未体现出补偿和改善居住环境的意义,选择房屋原地回迁的按照《补偿方案》套内面积1:1的置换。由于被拆迁人现在是容积率是1.4而拆迁后的容积率则是6. 在没有增加居住面积的下还大幅增加了容积率。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国家《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地产的市场价格。按照8月份在被征收房屋的2公里的区域内新房的价格在1.2~1.5万每平米,而金水区人民政府所委托的评估公司不知以什么为凭据对我们所居住的房屋的只是市场价的一半。并且在评估前,征收人“寺坡六里屯连片改造指挥部”并没有出示评估公司及评估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评估后担任评估的评估公司并没有对按照国家规定对评估结果进行任何文字说明。

同时在与郑州市其他相比征收补偿偏低。事情发展到今天,还有没有签字的家庭但他们已经没有网络、电视信号。同时还有的家庭因为人为破坏上水管,家中断水已经一个多星期了。虽然断水的家庭已经向“寺坡六里屯拆迁指挥部”及郑州市信访办和金水区信访办多个部门反映问题,但个个部门的互相推卸责任,使事情未能得到解决。虽然新上任国家总理李克强三令五申不能因为强拆而断水断电,不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山高皇帝远,还是其他的原因但因为拆迁而导致居民家中无水可用是事实。

综上所述,由于征收人郑州市金水区政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向被征收人提供相应文件,并且在操作过程中也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以剩余没有签订协议的居民表示他们今天不仅是在维护着自己的个人权益同时也是在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