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尘肺病人漫漫维权路



6/27/2013

对华援助协会  通讯员 2013年6月26日

尘肺患者,家属在“违法”抗议
自6月 20日起,六十几名尘肺病工人开始在四川凉山州甘洛县劳动局门口生火做饭,驻守已近七日。这批工人约在三年前检查出尘肺病,由于当初工作的甘洛铅锌矿被政 府拍卖,已不复存在,工人们面临着没有雇主进行工伤赔偿的难题。甘洛县劳动局一直拒绝为这批工人做工伤认定。工人们在甘洛县劳动局门口,表达他们要求进行 工伤认定的诉求。

约十年前,这批来自四川乐山沐川县的工人开始在凉山州甘洛县铅锌矿上打工,相继患 上尘肺,当他们看到身边的壮年工人相继去世时,才开始到乐山医院作职业病诊断,结果确诊为尘肺。三年前,这批工人开始去甘洛县劳动局,要求做工伤认定(工 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获得法定的工伤赔偿),不过甘洛县劳动局一直没有回复。工人们推测,甘洛县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的原因,是因为甘洛铅锌矿现 在已经不存在,如果做了工伤认定,下一步就面临谁来赔偿的问题,最终可能还要政府买单。

四川省凉山 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地下拥有丰富的铅锌矿资源,甘洛县铅锌矿一直是甘洛财政收入的支柱,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当地政府开始放任私人开采,但却一直忽视矿工在 井洞下面高粉尘环境下作业,危及健康的问题。2003年矿山发生过一次事故后,四川省政府出於安全生产和资源整合的综合考虑,决定将散在各地由私人经营的 铅锌矿强行收回,然后再由政府拍卖,不过政府在收回矿山遣散矿工时既没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为矿工做离职检查,更没有依法确定工人的劳动关系。

6 月18日,这批沐川籍工人搭上了开往甘洛县的公交车,于当日抵达甘洛,并于第二日来到甘洛县劳动局,继续表达他们长达三年的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的诉求。他们 在甘洛劳动局门前生火煮泡面,6月19日中午,甘洛劳动局工作人员出来给工人们送盒饭,表示慰问。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但至今仍然僵持之中。尽管这两天天气 状况不好,晚上一直下雨,尘肺工人代表仍然表示,会一直驻守坚持,“死磕到底”。上周周末,这批生火煮泡面的工人中,约有二十几人转战成都,在大街上举着 “我是尘肺病人,我要维权”的标语牌,来到省政府上访。
据了解,6月25日,甘洛县劳动局已经开始开会,商讨应对这批“死磕到底”工人的策略。

漫漫维权路

自从四川乐山沐川籍尘肺病工人于2010年拿到尘肺病诊断书之后,工人们开始了走上了法律维权道路:

2011 年7月,70余名尘肺工人提出以玩忽职守罪追究甘洛县卫生局、县劳动局、甘洛县政府、县委相关责任人、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尘肺病患者及死者家属在起诉状 上称,铅锌粉尘十分严重的工作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没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护措施,也从未对工作环境进行过职业病危害检测,更没有在原告上岗之前、工作期间以 及离岗时,组织原告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而甘洛县卫生局作为职业病防治行政监管单位,未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

2011年10月,乐山75名尘肺病患者及死者家属,11日集体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追究甘洛县卫生局不作为责任。两周后得到的是甘洛县立案庭不予受理的口头通知。

2012年2月17日,三名工人(陈谢忠、何兵、胡其均)在沐川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雇主和拍卖矿山的甘洛县政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人代表多次与当地法院、政府沟通,得到的答复是已经上报给四川省高级法院,需要等上级的指示。目前依然没有任何回复。

2012 年7月底,在乐山沐川籍尘肺病人群体的多次争取下,沐川县相关部门帮助尘肺患者写好的“承诺书”,政府表示会对尘肺病人及其家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向矽肺 病人每年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医疗和困难补助,附加条款是:若尘肺病人作出越级上访、闹访等非访刑法,政府可以取消以上补贴 和补助。

2013年6月20日,乐山沐川、峨边、犍为、马边的60余名尘肺病患者齐聚凉山州甘洛县劳动局,继续要求劳动局做工伤认定。

政府态度的转变

这批工人的团结和坚持,以及外界的关注等,都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乐山沐川县政府对他们的态度转变。从一开始对这批工人各种维权行动的打压阻止,到现在的九字方针:不反对、不打压、不“支持”。

据维权代表之一的何兵微博,今年5月,四川泸州市海江荫区副区长率相关部门和尘肺病代表,前来沐川县考察尘肺病维权未果前的救助方案,并承诺回去马上照办理。

社交媒体促成工人心态的转变

与三年前刚刚开始维权相比,沐川尘肺病工人的维权心态也逐渐走向成熟。很多工人都学会了用手机发微博,与记者、律师、学者、大爱清尘志愿者互动,社会各界的支持,无疑增强了他们的信心和力量。

工人的维权行动,也变得越来越有策略性,如,尘肺病工人开始与其他地域的尘肺病工人联系,举办各类的尘肺病维权分享、交流会。

6月9日,何兵在其微博上写道,沐川县政府向尘肺病工患者每人发放艰难救助金三百元。工友们则将这三百元用于去甘洛县维权的车食费。

经济发展的代价——由谁来买单?

总 部位于香港的中国劳工通讯在其最近发布的《谁之责?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 救助与赔偿研究报告》中指出,尘肺病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代价。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之中,在今日空前强盛的国力之中,有尘肺病患者巨大的贡 献和健康与生命的沉重代价。当他们由于前述种种原因而无法获得职业病待遇或者工伤赔偿时,国家理应对他们担负最终责任。

该报告建议,在患者无资格享受职业病待遇或者工伤赔偿主体不存在时,国家应承担最终责任,即,由中央政府建立“尘肺病补偿基金”,由基金比照职业病待遇的标准,向尘肺病患者支付职业病的所有待遇,或者比照待遇标准,向尘肺患者支付工伤赔偿金。

中 国劳工通讯的集体谈判专家蔡崇国认为,需要在涉尘企业内部推行集体谈判。集体谈判可以提高农民工的地位和自豪感,推动农民工知道自己的权利有哪些,使农民 工有主动参与工厂管理的意识。这样一来,农民工自下而上团结起来,向老板施加压力,可以起到改善作业环境的目的,比起自上而下的监管,可能要有效的多。


乐山尘肺工人代表何兵:18080647599
乐山尘肺工人代表胡其红:15298019828
跟进该案件的刘洋律师:13368189428
乐山尘肺媒体志愿者詹妮:14715679169(广州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