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朗朗乾坤,两女童饿死家中 “和谐”社会,女律师追问当局!



6/29/2013

作者:痴人话梅

公安局封锁女童饿死现场
2013年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饿死,震惊全国。据媒体披露,这两个孩子在被饿死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也曾经因为饥饿而彻夜拍门喊妈妈,甚至趴到马桶上吃粪便充饥,尿不湿不换导致下身溃烂。

2013年6月26日上午,来自北京、山东、河南的五位女律师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街道办、公安局、妇联等四部门分别邮寄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四部门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事件】: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 饿得趴在马桶里吃粪便

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泉水新村29号楼2单元门口,拉起了黄白相间的警戒线,两名女童被发现饿死家中。警方称,女童父亲李文斌因吸毒正在监狱服刑,母亲乐某也曾因吸毒被决定行政拘留,后因在哺乳期而未拘留。

据媒体报道,今年55岁的施春香和李文斌住在一个单元。施春香回忆,大概在一两个月前,他听到5楼这家有人拍门,“妈妈,妈妈”。施春香由于照看着家孙和外孙,就没在意此事。大约晚上11时她睡觉前,仍然听到拍门的声音,而且里面的孩子用手将门锁拽的响,但就是打不开。

第二天早上5时许,乐某家的大女儿竟然自己将门打开了跑到了楼下。施春香送完孙子上学回到小区后,看到乐某的大女儿光着上半身,下身穿着裤子站在小区保安处。“那几天天气不正常,我还穿着毛衣,而小孩子却光着身子”,施春香说。

有好心人买来肉包子给她吃,小孩子狼吞虎咽几下子就吃饱了。施春香说家里还有一个小的呢,于是就有人报警。

片警赶到现场后,由于大女儿出来的时候将门锁住了,于是片警只好找来开锁匠。对面住的张宇跟随进去后惊呆了,“小女儿趴在马桶上,全身包括头部、脸上、都是粪便”。而被抱回来的大女儿正在喝着八宝粥。

还有一次,施春香看到乐某总不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就跑到乐某家,让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尿不湿取下来后,一股恶心的臭味扑过来。孩子的下身4处溃烂。我说赶紧用毛巾洗洗,她妈妈说没有毛巾。我说你不洗脸吗”?施春香立刻回到家里,找来了红霉素眼药膏拿到乐某家,让乐某给孩子涂药。

【回溯】:社区每月支持八百元 警察每隔十天看望一次

江宁是南京的南部新城,常住人口116.5万,流动人口54万,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而泉水社区2010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已达15870元。

李文斌被抓后,社区决定每月拿出800元钱用于救助乐某和两个孩子。这笔费用是交给片警监管的,片警每一周或10天去乐某家了解一次情况。

媒体报道称,王平元是负责这个小区的片警,他说,6月19日下班前他还与乐某通过电话约好第二天走访。但是,20日乐某家大门紧锁。直到昨天上午,王平元带着协管员再次来到乐某家,门上,还是挂着锁。

“我打这个女的的手机,手机是关机。因为我们考虑到他有两个小孩,所以我们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

于是,王警官们找来开锁公司,打开门,王平元一时懵住了:“到了卧室,发现两个小孩已经死在卧室里面了。一个死在门的背后一点,一个是死在床边上,都是躺在那个地方。”

张宇和两个孩子的家是对门,都住在小区的5楼。他对媒体称,开始他还以为李文斌一个人住,大约去年5月20日,一女子下午突然敲他的门,张宇打开门后看到是一个20多岁的女子,后来张宇才知道她是对面女主人乐某。

乐某这次是来借大米的,“你随便拿吧”,张宇说。乐某就开始挖袋子里面的大米。从此乐某一发不可收拾,“米、面、油、盐、菜”都借,一般是下午3、4点的时间来借的较多。张宇分析,乐某晚上经常外出,到天亮才回来。然后一觉睡起来开始借东西做饭吃。乐某还有的时候也来借烟抽。

【追问】:民政、公安、街道办、妇联是否依法积极作为

当“南京幼女饿死”事件震惊全国时,来自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宇也注意到了这条信息。除了对女童母亲表示愤怒之外,王宇律师还很纳闷,“每个月给800块钱给一位吸毒的母亲,她会把这钱用在抚养小孩上面吗?民警每隔10天才去看一次,能起到多大作用?对于长期没有人照看的小孩,居委会和民政局不应该给她们另外找监护人吗?”

后来,王宇律师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而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另行指定的监护人可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如果没有前述人员,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于是,2013年6月26日上午,王宇律师又找到了来自北京、山东、河南的五位女律师,一起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街道办、公安局、妇联等四部门分别邮寄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四部门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调查】: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 子女权益受损事件频发

2003年6月21日,成都3岁幼女李思怡被发现饿死在家中。李思怡的母亲因盗窃被捕,查出吸毒,遂被送往强制戒毒。其间,经办警员无视她关于家中留有幼女的苦苦哀求,错失多个环节,导致李思怡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一个人被锁在家中,活活饿死。

2011年7月,广州7岁女童彤彤,不堪饥饿从2楼阳台跳下觅食。8月,云浮云安县7岁的蓉蓉被父亲用开水烫伤,深度烧伤面积达85%。

2009年,毕节市千溪乡一对夫妇竟长期虐待自己年仅6岁的女儿婷婷。他们不仅用铁丝抽打、罚跪钉子、毛线穿耳,更为残忍的是,还多次用烧红的火钳烙婷婷的屁股、嘴唇等,这对夫妇对年幼女孩施行的“酷刑”让人发指。

2003年5月23日,东莞虎门一个汽配商铺的店主夫妇残酷虐待其8岁养子,把他关在院子里长达5年之久,不仅不给吃饱饭,而且经常施以毒打。

【观点】: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确定有效监护人

根据北师大儿童福利研究中心2011年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结果,到12月20日为止,根据全国20个省份的数据推算,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总数为57万(不包括父母双重残儿童)或58万(含父母双重残的儿童)。这些儿童的主体,是农村中父亲去世,母亲因为经济和社会压力,离家改嫁,事实无人抚养,占91%。其他类型,只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