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研究所: 网民权利通讯(总第十期,2012年4月号)



6/24/2012

信息社会研究所

本月的《网民权利通讯》主要关注的中共当局开展新一轮对“网络谣言”的声讨运动。下面这一张图片正是网友对这场运动的回应:



除此之外,特别需要提及的是,4月16日,著名艺术家艾未未在英国《卫报》发表《中国政府的审查永远打败不了互联网》的文章,“言论审查者背后的想法是:‘我有终结话语权,不管你说什么,下结论的都是我。’但是互联网就像是一个不断生长的大树。每一个人都有终极话语权,不管那声音有多么微弱。哪怕是轻微细语,都会让言论审威力垮掉。”
 
艾未未断言中共的网络控制最终不会成功:“中国似乎在言论控制上做得很成功,但实际上只是在积累压力。这就像是修建水坝:他们认为将来水位会上升,于是把水坝修得更高一些,但是水库中的每一滴水都还在那儿。他们不知道如何让压力释放出来,他们只会继续维持着控制,把问题留给下一代人。当然,目前整个系统崩溃的时刻还没有到来,于是许多其它国家就十分仰慕他们用于控制的技术手段。但是他们必须认识到,从长远来看,他们是不可能完全控制住互联网的,除非把它整个关闭了,但其后果又是他们无法承受的。互联网是无法控制的。如果互联网是无法控制的,那么自由将最终获胜。”
 


1、信息接入权
 
1.1、宽带接入权
 
1.1.1、宽带反垄断调查将不了了之
 
4月18日,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2012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论坛上表示,“对于电信和联通反垄断调查案的执法并不一定非要重罚。执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立案调查,促进企业的整顿整改。”虽然李青未透露发改委是否正式做出停止调查的决定,但此前外界传闻的200亿元重罚已经不再可能。
 
对于发改委的这一表态,中广互联CEO曾会明4月23日认为:“发改委官员的表态,意味着曾给广电人带来一丝希望的‘电信联通反垄断’事件似乎将不了了之。”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关人士则表示,“虽然从消费者角度电信联通的宽带升级和资费降低将给其带来好处,但是从行业竞争的角度来看,这一结果将让宽带市场垄断程度提升,长远来看不利于宽带行业的发展。”
 
“发改委提出了三项整改意见,但都没有牵扯到反垄断的实质问题,即网间结算费用的问题。”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认为:“如果这个不能改变,何谈反垄断的成果?”
 
因为去年12月,电信和联通在官方网站刊发声明称,已向发改委递交中止调查申请,并承诺整改。其中,电信承诺,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今年2月,两家企业又向发改委递交了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均已完成100G的互联带宽扩容。其中,中国联通还进一步明确承诺,2012年底,公众用户4M及以上速率带宽普及率将达到50%以上。
 
在反垄断调查前,电信、联通的主流带宽接入速率为2M和4M。随着电信和联通去年底启动全国范围内的又一次宽带升级,其主流带宽将逐步升级到8M、10M。而在完成对宽带运营商的穿透流量的清理后,电信和联通在宽带业务的占有率已从此前的87%上升到90%左右。
 
因此,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如果网间结算费用不能改变,而电信和联通的宽带带宽提升同时资费降低,那么意味着其他宽带运营商的份额将继续流失,这只能导致宽带垄断的升级。”
 
虽然发改委向两大运营商提出的第二个整改的意见是,希望两家公司对ISP商的接入价格资费出具公开透明、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办法。而电信和联通4月15日按发改委的要求,在它们的官网上公布了新的ISP资费管理办法和资费标准,但离广电想象的公平标准依然相差甚远。
 
以电信公布的最新宽带专线接入资费标准来看,其静态路由接入10G的收费标准依然达到497万元每月,而且只能附带256个IP地址,超过的每个IP按照每月50元的费用收费,对于ARPU值仅几十元的其他宽带运营商来说,这依然是高昂的网间结算费用。
 
1.1.2、中国网速平均不到2Mb/s
 
4月27日,中国网络应用基础服务提供商北京蓝汛发布了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省份网速排名,北京一季度平均网速为3.16Mb/s,仅次于上海的3.46Mb/s,居第二位。江苏、浙江、安徽紧随上海和北京,分别位居三、四、五名。另有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网速不到2Mb/s。
 
1.1.3、中国宽带费用是香港的400多倍
 
4月28日,广州市委宣传部、市科信局、市社科联共同主办了“智慧城市与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许晶华分析了广州建设智慧城市面临的几个难题,他以宽带成本为例,给出数据:2011年,内地网民实际每月为1M宽带的费用支出为13.1美元,是越南的3倍、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香港的400多倍。
 
费用高,质量却远低于国际水平。许晶华援引了美国互联网流量监测机构的相关统计全球宽带的平均速度为7.67MB/s,我国仅为2.94MB/s。许晶华说,正是通信服务的垄断性导致了服务质量差、费用高、技术落后的局面。
 
对此,许晶华表示:“信息基础设施的使用成本是人家的400倍,信息化的程度怎么能够达到人家那样呢?”
 
2、信息访问权
 
2.1、中国加强网络封锁导致断网2小时
 
4月12日上午10时30分-12时30分左右,中国互联网与外联络的网络出现困难。据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消息,此次为中国电信骨干网发生重大问题,导致香港、日本、美国、韩国、荷兰、澳大利亚、新加坡都发生访问网站局部无法访问的情况。
 
网民证实,中国境内无法登陆境外网站,Gtalk,MSN,iTunes等服务也被中断。还有网民表示平时使用的“翻墙工具”失效。同时,位于中国境外的网友则称无法打开中国网站,很多网站提示解析错误。有网民称,此次网络问题是因中国互联网骨干线路故障引发的。也有网民称,造成网络故障的原因是中国今天进行网络防火墙升级。
 
对此,为网站提供网站加速和安全服务的CloudFlare公司发现,当天上午11点到下午1点之间,来自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和中国联通(China Unicom)的网络流量大幅下降,而在此期间来自那些规模较小电讯网络的流量(比如中国移动(China Mobile)和中国铁通(China Railway)的网络)则相对而言未受到影响。
 
CloudFlare的工程师还发现,只有某些种类的数据在互联网上停止了传输。而如果像许多人原本猜测的那样,中国此次断网是上周三印度尼西亚附近发生里氏8.6级地震导致的设备故障或海底电缆断裂所致,那么情况本不应该如此。虽然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流量(HTTP traffic,指客户与网站间直接沟通产生的网络流量)在很大程度上停止了,但其他种类的互联网流量,如通过Skype呼叫、电子邮件转发器和域名解析服务(DNS)等端口产生的流量,则保持了正常。
 
CloudFlare公司创始人之一兼首席执行长普林斯(Matthew Prince)说,中国互联网的非HTTP流量保持正常这一现象可能说明,中国此次断网是网络过滤导致的结果。CloudFlare一位要求匿名的工程师说,非HTTP流量保持正常这个现象暗示,某些人在互联网上过滤某些东西时出现了错误,这些人可能在过滤整个互联网。
 
另据网友之前透露:“根据电信公司来报,将开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电信移动国际出口都进行GWF调控,所有,电信移动用户,届时无法正常访问国际网站。受影响的国际线路为,美国,英国,韩国,欧洲,香港,台湾,等多个国外地区的服务器。预计调整时间大约3-24小时。”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中共当局为了应对危机采取“断网”的测试。
 
2.2、中国网络封锁由启明星辰接手
 
网传中国网络防火墙长城工程由总部设在北京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接手。据悉,“启明星辰”的CEO为严望佳。对此,严望佳遭到中国网友辱骂,网友“boatman”表示:“中国网络防火长城之父——方滨兴,中国网络安全女神——严望佳,中国互联网史上最无耻的两个称号。”
 
严望佳,1989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计算机系软件专业,1992年在美国费城坦普尔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随后在宾西法尼亚大学属下的穆尔工程学院攻读计算机博士。读博期间,严望佳担当宾大沃顿商学院计算机中心系统分析小组负责人,负责整个商学院网络策划、系统管理、软硬件选择及用户化,数据及系统的安全保障等项目。
 
1996年6月,严望佳回国创立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是国内唯一一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覆盖防病毒和反黑客两大领域的网络安全产品研发与生产基地。其中“动态网络病毒防护系统”获国家863计划信息安全应急计划项目A级(优)评定,“黑客入侵检测与预警系统”被列入2001年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项目。
 
2.3、“翻墙”软件纷纷失效
 
从4月21日开始,“翻墙”软件自由门727及无界1104和逍遥游24无法进入国外网站,甚至连爱博网络电视业不能正常使用。
 
2.4、斯德哥尔摩互联网论坛召开
 
4月18日,由瑞典外交部与另外两家互联网组织一起组织的邀请各国政府参与的互联网论坛( Stockholm Forum on Internet Freedom)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瑞典外交大臣卡尔·比尔特(Carl Bildt)在论坛上呼吁呼吁世界各国保障网络自由。他说,“对我们来说,网络自由是世界自由战斗的新前线。(For us, the freedom of the net
and on the net is the new frontline in the fight for freedom in the world.)”
 
卡尔·比尔特特别批评中国的“网络长城”。卡尔·比尔说:“在分隔两个世界的‘柏林墙’被拆除20年之后,我们又看到把新世界分开的新网络‘柏林墙’成长起来了。中国的‘网络长城’可能就是最著名的一个。在其他许多国家,还有许多这样的网络‘柏林墙’。”
 
2.5、“匿名”誓言要“关闭中国网络长城”
 
国际黑客组织“匿名”(Anonymous)在3月30号声称,在第一波的攻击当中,有超过480个中国网站被黑,“匿名”声称正在计划下一波的网络攻击,誓言要“关闭中国网络长城”。
 
并没有真正实体组织的“匿名”,成员不分国籍、来自世界各地,他们声称此举是为了打破中国政府对于互联网的监控,以及对于言论自由的钳制。
 
“匿名”组织还在他们的推特上发出这样的信息:“多少年来中国政府用不公平的法律以及不健康的程序来控制他们的人民。每一个因为这个暴孽政权而受苦难的人,为正义而奋斗、为自由而奋斗、为民主而奋斗!
今天所发生的网站污损以及泄密,我们示范了对于中国体系的反抗。这个体系必须停止! 我们不要求你什么,只是说你要抗争、要造反、要做你一直想做的那个自由的人!”
 
“匿名”还在其推特上呼吁:“中国人民、抗议、站起来、醒过来!”并且号召中国人民以及中国黑客加入他们的行动。其推特上说:“中国黑客、程序员等等,以及世界各地的黑客,我们邀请你们成为‘匿名中国’的一部分,为正义而奋斗!”,并说“中国黑客,很好,兄弟们,我们一直等待着你们。”
 
3、信息发布权
 
3.1、当局开展新一轮对“网络谣言”的声讨运动
 
在薄熙来事件引发中共内斗,6位网友因此发出“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的微博而被拘留,16家网站也因此被关之后,中共当局发起了新一轮的对“网络谣言”的声讨运动。
 
3月30日,中共第一喉舌新华网发出《网络谣言是“毒瘤”》的评论称:“近一段时间,网络谣言‘甚嚣网上’。网络谣言是一颗真正的毒瘤,覆盖面、影响力大,破坏性、危害程度强烈。对网络谣言的态度必须明确,那就是:彻底铲除!”这场声势浩大的声讨运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这篇评论自称发现了“网络谣言”传播的规律:“先有网民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散布网络谣言,随后众多网站跟风炒作,最后影响网民,在互联网乃至现实世界形成破坏之势。在这一系列网络谣言的升温发酵过程中,各类网站无疑是‘助推手’、‘发酵剂’,虽然不是始作俑者,但其恶劣程度比网络谣言本身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铲除网络谣言,网站自身责任巨大,简单概括,那就是‘守土有责’。”
 
这里的要求网站所谓“守土有责”,也就是“自我阉割”与“自我审查”,进而要求网站:“要想铲除网络谣言,对其加强监测、识别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将网络谣言封堵在产生之初,才能避免其酝酿扩散。”
 
实际上,在新华网的文章发表之前的3月28日,东方网也发表了署名《阮辰旼》的《对网络谣言泛滥的反思》。其文章逻辑与新华网的一样,也是从网民、网站、监控三个方面抨击“网络谣言”。中国已经世界上网络监控最厉害的国家,这篇文章却自称“网络监管机制的尚不成熟”。甚至荒唐地说:“现在很多网友将网络监管与言论限制划上等号,其实这是一种曲解,甚至这本身就是一种网络造谣,妖魔化网络监管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更人为制造监管部门与网民之间的对立。”
 
这篇文章最后也表示,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实名制度”,目的就是“让网友养成‘说话前先经大脑’,也就是“自我阉割”与“自我审查”。
 
3月30日这一天,人民网发表了《坚决防堵网络谣言的野蛮生长》的评论称:“正是由于谣言传播所具有的严重危害性,我们必须加大对谣言编造传播者的打击力度。”中国经济网发表《网络谣言,止于自觉还是治理?》称:“网民对“围脖”最大的兴趣也多是来源对网络谣言的好奇和猜想,各种八卦式信息在“围脖”上翻来复去地流传着,渐渐放大、复制,最后毫无悬念地三人成虎。”进而要求:“中国网络谣言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了。”“中国网络环境需要净化,需要通过营造合理的、有效的法治环境来消弭谣言传播的危害。”

光明网也发表《遏制“网络谣言”需要多方携手》,“我国互联网建设亟需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做到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坚决惩处,用法律武器铲除这颗‘毒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根据谣言不同危害和性质,对造谣者、传谣者采取不同的法律制裁,让他们意识到藏匿在网络中肆意妄为是行不通的。”“严肃惩处、以儆效尤,花大力气、下硬功夫查处惩治一批影响恶劣的网络谣言责任人,对诬告诽谤、影响恶劣的信息要坚决打击。”同一天,《光明网》还发表了《根治网络谣言,需“自律”和“他律”共发力》表示:“不治理已不足立正气,不治理已不足平民愤,国家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用“重典”、下“猛药”,出“组合拳”,值得肯定。”
 
3月31日,《光明日报》发表《对网络谣言不可等闲视之》的评论员文章:“前些日子,一则“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的离奇谣言忽起于网络社交媒体,继而在短时间内迅速传布到整个互联网络。”并称:“网络社交平台也常常是‘三人成虎’、以讹传讹的起点和发源地。”这篇文章还如此抨击“网络谣言”:“一些人以娱乐心态‘穿越’游走在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之间,常常在现实世界望风,在虚拟空间捕影,而后芝麻成西瓜,白的变黑的,晒完自己的隐私,再抖落抖落他人的‘内幕’……”
 
文章也采用了中共当局一贯的“不明真相群众”等语言风格:“网络社交平台的复杂言论环境,极易为人所利用,也极易造成不明真相群众的惶惑和不安。从国内外的经验看,网络社交平台,如果管理不严,治理不当,就有可能成为非法分子进行煽动的廉价工具,并由此酿成不可收拾的社会后果。”
 
3月31日这一天,人民网发表《标本兼治遏制网络谣言》、《构建围追堵截网络谣言的长效机制》、《编造传播谣言须依法惩处》。中国经济网发表了《网络谣言可畏
更该人人自律》、《造谣者应承担网络谣言的“重量”》,称“言论自由”不能成为“借口和挡箭牌”。《南方日报 》发表《以公民精神理性辨别网络谣言》。长江网发表《堵住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嘴》称:“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互联网的管理都非常严格,虚拟社会管理部门也要大胆工作,我们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国际舆论而遮遮掩掩,羞羞答答,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光明正大的喊响网络管理口号。”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了《遏制网络谣言的三个关键词》称:“着力‘严打’。对那些唯恐天下不乱,别有用心、妖言惑众的造谣、传谣者,必须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手段,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坚决打击,越快越好,以儆效尤,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华声在线发表了《遏制网络谣言亟需法治发力》,“对现实社会的管理对互联网依然适用,造谣惑众、故意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进行违法活动、煽动非法聚集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管理和惩治。”南方日报发表了《以公民精神理性辨别网络谣言》的评论。
 
4月1日,中共中央喉舌《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网》发出了一篇《逾6成网友称上过网络谣言当 有必要惩罚造谣者》的报道称:“3月31日,环球网就北京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上造谣行为做了题为“你是否相信过网上谣言?”的在线调查。截至4月1日14时,调查吸引超过1万名网友的参与,其中64%的网友表示自己相信过网上谣言,36%的网友则表示不曾信过。”
 
明明是网友“相信过网上谣言”,却变成了“上过网络谣言当”。这样的偷换概念,也是《环球网》以及《环球时报》的一贯作风。对于《环球网》这种经常撒谎与造假的调查,本身就毫无公信力。
 
这篇报道却借网友称:“对于网上谣言带来的恶劣影响,有网友认为必须对造谣者予以惩罚,同时要‘消除信谣的基础’。有网友说道:‘在这个网上开放的年代,造谣确实会带来很大的连锁反应。所以打击造谣的人很有必要。’还有网友建议:‘对网上造谣者,希望国家立法处置,就像酒后驾车一样。’也有网友认为:‘必须对在网上制造谣言的予以法律制裁,这是在新媒体时代建立诚信社会的基础。’”
 
4月1日这一天,新华网发表《毫不动摇地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评论称“有些谣言扰乱社会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有的些络谣言性质更恶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此外,新华网还发表了《三剂良药治“网谣”》。人民网发表《对造谣传谣者就该勇敢亮剑》。中国经济网发表《遏制网络谣言网站应筑好“信息堤坝”》、《放纵谣言肆虐,不是太天真就是别有用心》。华龙网发表《治理网络谣言应多措并举》。华声在线发表《整治网络谣言“超级病毒”势在必行》。东方网发表《用法律武器痛击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也是一种美德》、《新闻网站如何避免“传谣伤身”》。湖南红网发表《是谁给了“谣言肆虐”的机会》、《铲除网络谣言还须加强主流文化建设》、《遏制网络谣言责在你我》。
 
4月2日,中国经济网发表《谁给了网络谣言孳生的避风港?》。荆楚网发表《遏制网络谣言公权力部门必须主动作为》。4月3日,光明网发表《别让网络谣言钻了愚人节的空子》。中国经济网发表《治理网络谣言,要管住的不止是造谣者的嘴》。4月4日,中国经济网发表《法律可否成为网络谣言的终结者?》。东方网发表《网络谣言让网友深受其害:造谣传谣者应当加以警醒》。南方日报发表《以公民责任遏制谣言滋长》。
 
4月5日,新华网发表《依靠“自律”和“法律”铲除网络谣言》。人民网发表《舆情综述:网民支持查处网络谣言》。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根治网络谣言实需“严刑重典”》。中国经济网发表《媒体人应理性对待网络谣言》。中国网发表《网络谣言需要“辨证施治”》。荆楚网发表《用法网“网”住网络谣言》。北方网发表《杜绝网络谣言网站应担起责任》。《南方日报》发表《彻底铲除网络谣言既要重打又要重罚》称:“必须下猛药整治,不能只停留在对谣言进行公告这样的阶段,还须棒打“落水狗”。比如,对于网络造谣者可进行分级管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造谣者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还可将网络诚信与银行贷款等信誉等级挂钩,使网络行为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大幅提高网上造谣者的违法违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网络谣言的土壤。”此外,同一天,《南方日报》还发表了《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的土壤》的评论。
 
4月6日,《乌鲁木齐晚报》发表《战胜网络谣言须“四度”发力》。广州日报发表《以法律利剑割除网络谣言毒瘤》。中国经济网发表《言论自由不是编造网络谣言者的“挡箭牌”》。南方日报发表《治理网络谣言引热议专家称政府应建快速澄清机制》。《中国教育报》发表《有效监管:让网络谣言不再飞》。
 
4月7日,中国经济网发表《守法自律,别让网络谣言野蛮生长》。广州日报发表《大学生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齐鲁网发表《面对网络谣言还需淡定》。
 
4月8日,央视《新闻联播》节目播出《对网络造谣者要果断‘亮剑’》称:“互联网为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客观上也给一些人造谣传谣提供了空间和渠道,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诋毁他人名誉,破坏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央视网还发出评论《网络谣言泛滥,受害者还是网民》认为政府面对公共突发事件应当透明处理。“一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越开放和透明,在民众中的各种议论越趋于理性与阳光,关于事件的各种信息也更接近权威与真实。但若社会和公民得到的相关信息不及时、不明确,那么好奇的网民有可能成了‘传谣’的传声筒,此时的‘传谣者’或许并非出自本意。”同一天,《人民日报》发出《网络家园决不能任由谣言疯长》。
 
4月9日,《解放军报》发表《慎“发声”不逾矩》的评论:“历史经验表明,每逢党和国家面临大事,国内外敌对势力总会借机兴风作浪,有意制造和传播谣言,目的就是挑拨离间,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干扰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北京日报》发表《遏制网络谣言的治本之策》。东方网发表《实名,遏制网络谣言之良方》。《天津日报》发表《对网络谣言一律“零容忍”》。《深圳特区报》发表《实名制是遏制网络谣言的良药》。北方网发表《抵制网络谣言
人人有责》。新民网发表《以信息公开透明斩断网络谣言》。新华报业网发表《打击网络谣言,万达是一匹最适合的“狼”!》。《北京晨报》发表《抵制网络谣言是民心所向》。
 
4月10日,东方网发表《网络谣言猛于虎非打不可》的评论。《北京日报》发表《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文汇报》发表《创新社会管理,共治网络谣言》。长江网发表《治理网络谣言需多方努力》。中国江西网发表《遏制网络谣言不能步治理“三公消费”后尘》。《华声在线》发表《终止网络谣言要“他律”也要“自律”》。北方网发表《让网络谣言“闭嘴”》。新民网发表《预防网络谣言关键要打造诚信社会》。《南方都市报》发表《履行社会责任抵制网络谣言》。
 
4月11日,求是理论网发表《抵制网络谣言要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中国网发表《网络谣言治理需要责任方通力配合》。京报网发表《让网络谣言成为过街老鼠》。南方网《抵制网络谣言需要净化传播源》。新民网发表《网络谣言需要“辨证施治”》。
 
4月12日,南方日报发表《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土壤》。《北京晨报》发表《如何鉴别网络谣言》。天津《今晚报》发表《向网络谣言“亮剑”》。《经济参考报》发表《铲除网络谣言要自律与他律并举》。《大众日报》发表《治理网络谣言亟需法律亮剑》。中国吉林网发表《网络谣言既要“堵”又要“灭“》。
 
4月13日,光明网发表《遏制网络谣言把好四道关》。《深圳特区报》发表《别让网络谣言毁了青少年》。《南方日报》发表《打击遏制网络谣言应该完善法律法规》的报道。天津《今晚报》发表《遏制网络谣言生成和传播网站应筑起“防火墙”》。《经济日报》发表《坚决向网络谣言说“不”》。《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有效监管:让网络谣言不再飞》。长江网发表《打击网络谣言,网站应拒用“传”消息》。
 
4月16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出《短评:让网络谣言人人喊打、寸步难行》。央视网发表《网络谣言泛滥,受害者还是网民》。中国网发表《整治网络谣言还须法制发力》。《光明日报》发出《从互联网发展历史看网络谣言治理趋势》评论。《学习时报》发表《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评论。求是理论网发表《“双管齐下”整治网络谣言》。长江网发出《对网络谣言不能手软》。湖南在线发出《整治网络谣言需要持之以恒》。
 
4月17日,人民网发表《网络谣言的生成机理与治理之策》。求是理论网发出《如何抵制网络谣言》。《深圳特区报》发表《多管齐下抵制网络谣言》。湖南红网发表《抵制网络谣言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战斗》。《法制日报》发出《治理网络谣言关键靠法治》。河南商都网发出《参照“醉驾入刑”
 
治理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如“毒瘤”一样破坏网络的诚信》、《汶金让:网络谣言背后是什么?》、《认清网络谣言产生的三种形式》。中华铁道网发出《抵制网络谣言从自身做起》。四川在线发表《抵制网络谣言
实际上就是捍卫自己的权利》。
 
4月1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出《微博实名剑指网络谣言》。《科技日报》发出《对网络谣言要零容忍》。华声在线发出《治理网络谣言应先“治水”》。华龙网发表《治理网络谣言要求网站做到“三讲”》。4月19日,《北京日报》发表《匿名滥言是对言论权的亵渎》。《通信信息报》发表《网络谣言横行互联网净化需自律与他律齐发》。4月22日,内蒙古新闻网发出《对网络谣言,我们“零容忍”!》。
 
4月24日,长江网发出《遏制网络谣言须“两手抓”》。山西新闻网发出《抵制、整治网络谣言是人心所向》。4月25日,《广西日报》发出《有效治理网络谣言正确引导网络舆情》。《辽宁法制报》发出《镇网络谣言之“妖”人人有责》。4月28日,湖南《湘声报》发表《关于消除网络谣言土壤的几点思考》。4月30日,半月谈网发表《莫让网络成为谣言的跑马场》。光明网发表《网络谣言不断滋生凸显网站管理漏洞》。5月2日,《解放军报》发表《军人应提高信息辨别力抵制网络谣言传播》。5月3日,新华网发出《别让网络成为谣言的乐土》、《阻击网络谣言是一场全方位战役》。中国人大网发出《让网络谣言远离我们的生活》。5月4日,光明网发表《堵死谣言和淫秽低俗信息的网上传播渠道》。
 
在这场首先以评论引发的批判运动中,几乎全国各地的媒体都参与了进来,无论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无论是被认为是开明的南方报业、中国青年报,还是落后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这实在是比较有意思的事情。这也说明一个问题,无论是开明报纸还是落后报纸,都是中共的喉舌。
 
与中共开展的所有“运动”模式一样,在批判之后紧接着就是各行各业、各个地方的表态支持。最先表态就是中共官方主办的所谓行业协会。4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称:“网上不良、不实信息仍然存在,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特别是最近网络谣言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网站“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要求网民“积极支持互联网企业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同一天,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主办了“做负责任的网络公民,做文明守法网站”座谈会,腾讯网、深圳新闻网、奥一网、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之窗、迅雷网、中国时刻网、深圳文化网、搜房网等网站发出《深圳网络媒体关于自觉抵制谣言的倡议》:“切实履行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做好网络谣言的“粉碎机”,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4月9日,北京网媒协会呼吁抵制网络谣言,“坚决同恶意造谣者作斗争”。同一天,大众网、齐鲁网、鲁网、舜网、青岛新闻网、胶东在线、经济观察网等山东网媒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对网络谣言、传言,不转载、不传播、不炒作,及时封堵、删除各类虚假信息,以实际行动阻断谣言传播。积极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为谣言所惑、不为噪音所动。同日,上海市网络文化协会会同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视听新媒体协会等8行业协会共同发出倡议”同日,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发出《青少年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倡议书》。
 
4月10日,新华网报道称:“新浪、百度、腾讯等网站积极响应中国互联网协会倡议抵制网络谣言”。4月11日,广西新闻网报道说:“抵制网络谣言,广西新闻网响应倡议,并向广西网媒呼吁”。4月11日,江苏海安县召开“抵制网络谣言依法文明办网”座谈会。同日,湖北竹溪县开始利用立体和平面媒体,大力宣传网络谣言的毒害性。4月12日,东莞市委宣传部、市网管办联合市网络文化协会召开“防谣言、强自律、撑东莞”交流座谈会。4月12日,河南许昌市网络文化协会组织召开“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抵制网络谣言”座谈会,并向全市互联网站和广大网民发出了《许昌市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4月16日,海南发出“抵制网络谣言共建网络诚信”倡议。同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发出《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4月17日,三峡传媒网发出《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4月19日,广西新闻网发表称“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网、南宁新闻网等邕城网媒积极响应中国互联网协会倡议,纷纷表示抵制网络谣言是网络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4月23日,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组织召开的抵制网络谣言工作会议在广州隆重举行,广东90余家互联网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4月23日,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组织江西互联网业30多家单位发出“抵制网络谣言,共创网络诚信”倡议。4月25日下午,福建闽东市委书记廖小军与网友面对面座谈,参会的40多名网友代表向全市网民发出倡议。
 
此外,新华网还发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网络谣言传播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的报道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人近日分别发表谈话,表示坚决贯彻落实有关部门治理网络谣言的部署安排,以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电信运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网络谣言传播”。
 
在行业协会、各个网站“表态”支持的同时,中共当局让各界人士表态支持。4月8日,新华网发出《打击网络谣言备受关注各地群众积极响应期待更纯净网络空间》的报道称:“社会各界人士和无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谣言、假信息等现象十分气愤,对当前各地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的打击和治理网上传播谣言的行动报以极大期待,希望通过加强监管,依法严惩谣言传播者,让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健康更干净。”4月9日,《北京日报》发表《首都各界积极献策抵制网络谣言》报道称:“本市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大学生、网络工作者和普通工人群众纷纷表示要守法上网,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谣言传播,市民还积极为铲除网络谣言献计献策。”而上海《新闻晚报》也报道称:“本市高校师生表示,网络谣言扰乱人心,大家都要保持清醒,既不信谣更不传谣。”4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会各界建言治理网络谣言
谣言止于网民自律》的报道。人民网·天津视窗发表《实施实名制遏制网络谣言
天津专家建议依法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4月11日,新华网发表《社会各界支持依法治理网络谣言 倡导做负责任的网民》的报道。4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抵制网络谣言
高校师生理性响应》。黑龙江新闻网发出《全国人大代表何帮喜:提高网络谣言的违法成本》的报道。4月13日,人民网发表《新浪微博“特殊标注“不实信息多手段治理网络谣言》。同日,《天津日报》做了《天津高校师生热议微博实名做网络谣言终结者》的报道。4月13日,《法制日报》发表《网络谣言伤害了谁》的报道。4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出《微博实名向网络谣言“亮剑”铲除谣言还需多管齐下》的报道。同日,天津《今晚报》发表《80后科普客向网络谣言宣战》的报道。4月15日,中国新闻网发表《网络谣言受害者现身说法:危害无穷必须坚决治理》的报道。同日,陕西《华商晨报》发表《我省严肃整治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报道。4月16日,《解放日报》发表《净化网络环境沪上各界积极抵制网络谣言》的报道。《人民日报》发出《网络谣言害人害己社会公众勿信勿传——近年来在社会上产生严重后果的十起网络谣言案例》的报道。同日,新华网发出《化期待为行动有关人士吁多方携手合力治理网络谣言》的报道。4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出《各界青年建言献策身体力行支持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报道。河北新闻网发出《权威部门严打网络谣言:警惕制谣传谣三大重灾区》的报道。4月18日,《检察日报》发出:“专家:完善网络法律法规政策才能遏制网络谣言”的报道。4月23日,《中国网友报》发表《无中生有、肆意夸大、主观臆断——面对十大网络谣言,你hold住了吗?》的报道。4月25日,重庆电视台发出《重庆市高校师生表示:以实际行动抵制网络谣言》的报道。4月26日,新京报发出《高校“辟谣达人”阻击网络谣言》的报道。北青网发出《大学生成网络谣言粉碎机主力》的报道。
 
不仅如此,为了表示声讨“网络谣言”的正当性,中共也找了各个国家来支持。4月16日,新华网发出《网络谣言全球喊打》的报道。4月17日,《人民日报》发出《各国多管齐下严打网络谣言》的报道。4月18日,《广州日报》发出《网络谣言“狂欢”
多国立法对“网谣”亮剑》的报道。同日,《光明日报》发出《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美国严惩网上造谣》的报道。4月21日,《光明日报》发出《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表示:“对网络谣言一定要严惩”》的报道。4月24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德国采取多种方法遏制网络谣言》的报道。4月24日,《南方日报》发出《墨西哥网络普及率35%拟完善立法威慑网络谣言》的报道。同日,《文汇报》发表《日本遏制网络谣言主要做法》。4月26日,《人民日报》发出《新加坡铁腕管控网络谣言》的报道。4月27日,《人民日报》发出《各国纷纷竞相打击网络谣言》的报道。5月1日,新华网发出《英国专家:网上谣言应和网下一样受到法律监管》的报道。5月4日,新华网发出《俄罗斯管控网络谣言主要做法》的报道。5月7日,新华网发出《希腊注重发挥警方作用多管齐下处置网络谣言》的报道。当然这些“支持”都是中共采取断章取义或无中生有取得的。
 
此外,4月12日前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连续出了四期节目直指网络谣言的危害,号召网民加强自律,自觉抵制谣言,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净化网络环境。既是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也是治理网络谣言的庄严正告。
 
在这场“网络谣言”的声讨运动进行期间,4月12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说,3月中旬来,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清理各类网络谣言信息21万多条,依法关闭网站42家,网络环境有所改善。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成人性爱”、“色色色女公寓”等535个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微博客账号被依法关闭。这就是中共开展这场“网络谣言”的声讨运动的表面成果吧。当然,除此之外,对“网络谣言”的声讨还对网民产生了震慑作用,让网民不敢再轻易发言。
 
实际上,对于所谓的“网络谣言”,正如现任中国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说:“你们广东肇庆公安微博博主陈永博讲得好,叫‘真相一出现,谣言就消散;在骂声中听诤言,咒语中察民情,板砖中提高公信力’。大量事实说明:真话不说,谣言登场;大道不畅,小道必猖,因此应当多做引导。”对于“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武和平说:“会不会我们掌握信息的一方,不说话,或说得太少,和老百姓公众这种信息需求产生了供求上的矛盾。有一个奥尔伯特原理,列出一个公式:谣言等于事情的重要性乘以掌握信息者的暧昧性。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消息,掌握信息的人越封堵,越不告知,谣言就越盛行。就像日本发生地震,我们有的地方抢购食用盐,后来有关方面出面辟谣才很快平息。”
 
而对于网民,武和平进而表示“神马不是浮云,网民乃是英豪”,“回顾近年来一幕幕网络公共事件,我们会注意到,网上对于腐败违纪的举报,相当一部分是事实。”武和平还总结出中共官方以往应对突发事件的通常做法:“由于缺乏透明度,公众就会质疑你的公信力,你越是不敢讲,不愿讲,就等于拱手把椅子让给别人坐,麦克风让别人说,形成一个怪圈:事发-隐瞒-瞒不住-流言四起-被迫公布真相,然后再有事发还重蹈覆辙。”
 
对于“网络谣言”,湖南在线在4月18日发表了一篇署名彭石头的《透明是让网络谣言无所遁形的最大法宝》的评论:“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如果还是抱着报喜不报忧的惯性思维,对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公共危机“捂盖子”的话,就会使小道消息满天飞,影响社会稳定,损坏党和政府形象。相反,越是及时公开透明,越能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越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南方人物周刊在5月2日发出的《对话李若建:谣言是对权力的恐慌和不满》中认为“关于谣言的认定似乎令人生疑——何为谣言?怎样判定谣言?由谁去判定谣言?人们甚至难以分辨“谣言”和“辟谣”哪个为真哪个为假。这边,发改委刚刚“辟谣”——近期成品油价不会上调,没过几天,媒体就宣布: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感慨:‘不实事求是的辟谣是造成谣言传布的重要原因。’”
 
李若建在其著作《虚实之间——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陆谣言研究》一书中提出:“谣言的实质是对权力的恐慌和不满。当民众感到利益得不到保障时,谣言往往应运而生。”在此书中还有这样一句原话:“谣言是一种大众话语的形式。因为民间话语在没有渠道正常表达的时候,谣言就可能成为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在一个社会发生剧烈变革的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重新调整,相当数量的利益损失者为了维护其利益,必然会通过某种形式发出他们的声音。在这一过程中,把他们的声音加载在谣言上,是一种冲用手法。……‘谣言之所以流行,正是因为它们迎合了人们的偏见和期望’。”
 
为此,评论人士连清川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网络谣言是现代谶纬
人性驱使无须公权力介入》的文章表示:“央视大张旗鼓呼喊‘共同净化网络环境’,无非是旧有粗暴、简单和单向思维的社会治理思维还未改弦更张的体现而已。这种社会治理模式不过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变种。这种思维假设子民都是无知而蒙昧的,需要让智慧精英的管理者来安排他们所有的事务,包括对于谣言的辨别和清理。而至于那些怀有各种目的的制造谣言者,无非镇压了事。”“说起来,谣言之产生,无非人性而已。人是复杂动物,而利益之收获与损失,各从其类。因而产生不满、欲望、不信任。这些情绪,都需要出口宣泄,制造谣言,与谩骂、讽刺,无非异曲同工。不在网络造谣,便在私下造谣,什么时候能禁得住!而人们信谣传谣,亦不过自我安慰的一个心理暗示而已。网络谣言说起来也不过是现代谶纬,用以表达对各种政治的不满而已。”
 
3.2、新浪向投资者称:实名制使新浪微博有关闭危机
 
4月28日,新浪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2011年20-F年报中提及,“有关部门要求我们对所有微博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出于各种原因我们未能完全做到,我们的违规可能使公司遭到中国政府的严厉处罚,包括停止部分微博功能、终结微博营运等”。新浪并提醒投资者说,一旦新浪遭到中国政府的处罚可能影响该公司股价。
 
新浪表示,“尽管我们已经努力遵守认证要求,但我们未能对所有微博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原因包括现有用户的习惯、微博产品的性质,以及缺乏明晰的具体实施步骤。」「如果政府在近期内执行规定,这类举措可能严重减少微博用户流量。”
 
新浪声称,“我们可能违反《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或者相关政府要求,这将导致未来公司遭受处罚,包括停止部分微博功能、终结微博营运或者中国政府採取的其他处罚措施,以上任一行动都将给我们的股票价格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从3月31日-4月3日,新浪微博关闭评论功能。有报导指出,新浪为符合大陆官方要求,不得不花大钱雇用网管人员监控删除不当内容,这也让新浪网在美国纳斯达克的股价单周大跌近10%,因投资者认为,控管从严增加了新浪营运成本。
 
3.3、最高法院要求对涉及网络审查的起诉不得立案
 
2009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向各地法院发出了《关于涉及互联网管理案件立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称“对于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案件不予受理,不出具法律文书;对于其他涉网络民事纠纷,经审查复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要充分了解案件背景、预测社会影响和涉及问题,报经上级法院同意后,予以慎重受理。”
 
根据该通知,所谓“涉及互联网管理案件包含因网络管理引发的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民事纠纷主要表现为因网站根据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删除起诉人发表在网络上的文章、言论以及网页等,或者关闭起诉人的博客、论坛、贴吧、网站等引发的纠纷。……行政纠纷主要表现为起诉人不服相关管理部门删除起诉人发表在网络上的文章、言论或者关闭起诉人博客、网站等行政处罚决定或处罚行为而提起的诉讼。”
 
文件还要求:“各级法院,包括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接到涉及互联网管理的起诉,要立即层层报告我院,同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情况,各高级法院要做好本管辖区此类案件的立案指导工作和起诉信息报送工作。”“在处理涉及互联网管理的起诉问题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当事人的工作,避免产生负面社会影响,并不得擅自对外表态。”
 
根据该通知,所谓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案件,包含因“网络管理”,也就是外界所统称的“网络审查”所引发的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
 
几年来,关于互联网删贴、关站等涉及网络审查话题的起诉此起彼伏,但一般均不被受理,此次网友披露的这一官方文件给出了法院的依据。
 
这一《通知》中的相关做法,虽然与中国目前现行宪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显然有悖,但在目前中国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形势下,在中共政法委协调下,法院已经成为政治工具。仅以一纸内部“通知”就使各地因删贴而导致的争议,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做法已经持续多年。
 
3.4、新浪、腾讯两微博恢复评论功能
 
4月3日早上8时,被中共当局要求停止评论三天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恢复评论功能。这次关闭评论功能引发了部分网友对言论自由的讨论和反思。
 
此前,对于当局以“造谣”为名整肃互联网,有网友评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捏造消息,是造谣;知道是虚假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之,是传谣;对于不知道真假的信息,出于关心、好奇而交流、传播、讨论,是“不明真相”;请闭嘴!今天、明天、后天、还有大后天,历史将铭记,微博只可发言,不可议论,这是中国互联网历史上伟大的转折点,但历史潮流永远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谨以2012年清明节的名义祭奠微博可以评论的日子。
 
新浪网民王冉说:“好几亿人被用胶带封了半张嘴,胶带撕去后,所有人都说好舒服。舒服之后我们是不是该问问了:凭什么往我嘴上贴胶带?这事不问清楚,每个人嘴边随时都有一卷胶带在等待。没准胶带旁还有一个大号的订书机。”
 
总部设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亚洲项目协调员迪茨(Bob
Dietz)表示,中国宣传官员每次审查因特网,其实都是在鼓励流言,因为审查本身就显示他们有东西要隐瞒。
 
3.5、艾未未被迫拆除安装在家里的四个网络镜头
 
4月3日,是艾未未 “被失踪”一周年,艾未未在其工作室和生活空间内安装了四个摄像头,以“自我监控”的方式纪念失去自由一周年。任何登陆weiweicam.com的网友都能通过这些摄像头看到他受到24小时监控的生活。艾未未在卧床的上方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两个安装在书桌和还有一个装在屋外的院子里。但是第二天,即4月4日,中共当局却命令艾未未拆除这些摄像镜头。
 
此举引网友疯狂登陆观看截屏,有网友表示,艾未未是在以此方式纪念“被失踪”一周年和抗议警方对公民的非法监控。
 
2011年4月3日,艾未未在北京机场被北京国保带走后被“秘密失踪”81天。直到6月22日,中共当局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将其释放。一年过去了,很多关心他的人想知道他的近况。因此,他想利用网络镜头这种方式让一些亲人、朋友等了解他目前生活的状态。
 
艾未未说:“我的生活受到很多监控,电话和电脑都受到监管。我们办公室遭搜查,我也被搜身,我每天都被跟监,我家门前就有监视摄影机。”他又说:“所以我在想,何不装设些(摄影机),这样民众就可以看到我的所有活动。我能这样做,我希望他方(当局)也能展现一些透明度。”
 
3.6、中国网络封杀有关“陈光诚”的关键词
 
从4月30日开始,中国网络开始封杀与“陈光诚”有关的关键词。新浪微博对所有相关陈光诚的词条与语汇都完全封锁围堵,比如“陈光诚”三字,或陈光诚三字每一汉语拼音的第一字母“CGC”,“盲人”、“瞎子”、“使馆”、“领事馆”、“临沂”、“东师古村”、“东尸骨”、“盲人逃跑”、“瞎子逃跑”、“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北京使馆”等词,都被屏蔽封锁,甚至陈光诚的姓“陈”字,也被封锁。
 
甚至,美国航空公司华盛顿直飞北京的航班“US898”字样也被屏蔽封杀,因为网络传言说陈光诚有可能乘坐该公司的航班被允许离开中国前往美国政治避难。
 
3.7、中国网络封杀有关“薄熙来”的关键词
 
薄熙来事件之后,中国网络开始封杀一些有关“薄熙来”的关键词。如“周永康”、“薄熙来”、“康师傅”、“西红柿”、“不厚”、“西南王”、“渝督”、“厚东去”、“纪委”、“立案”、“调查”、“尼尔”、“英国+商人英国+保姆”等词汇。
 
3.8、网友要求卫生部长、药监局长辞职下台
 
4月22日,因为毒胶囊药品事件,中国网友要求卫生部长、药监局长向国人道歉,辞职下台。一位名叫“王湛国”发出呼吁:“呼吁微博联署,声请卫生部长、药监局长向国人道歉,辞职下台!呼吁微博联署,声请9家涉案药企向国人道歉,收回毒胶囊药品,给予消费者双倍赔偿!@章立凡 @吴法天 @叶文添 @罗志渊 @萧山博士”。
 
对此,著名学者章立凡表示:“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这样公共卫生事件,部长和主要责任官员是要主动引咎辞职的,处理不好,反对党可能发动倒阁,导致内阁集体总辞。”
 
3.9、网友纪念福州三网民4.16围观两周年
 
4月16日是2010年福州“三网民”被审判千名网友围观马尾法院的两周年纪念日。对此,“三网民”当事人的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都准备前往马尾法院现场。
 
游精佑说:“早上去了马尾法院。我到达后,在门口树下站立,前后约30分钟左右,发了几条微博。有人在传达室里对我拍照,后来有便衣靠近,不知是否准备采取措施。最后辖区派出所所长到来,我们站着聊了会儿,我说我十点钟就走。将近十点,我拍了张照片后离开。”
 
华英说:“今天是马尾4.16两周年纪念日,我等六人在马尾街头被绑到马尾派出所,三小时后被强制送回当地。伸冤更冤的我走出看守所,被冤的弟弟吴昌龙关在福建看守所十一年不决不放!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范燕琼因为身体不舒服而为前往马尾法院现场。吴华英说:“昨天,范燕琼发来‘身体不舒服,取消前往福州马尾法院4.16现场’的信息。”
 
对于创造了历史的4.16“围观”,中国网友纷纷予以纪念。著名评论人士莫之许表示:“今天是416声援行动2周年。这是有网络以来动员最广泛、组织最严密的一次集体抗议行动,不知道下一次类似集体行动什么时候能再现。”
 
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也表示:“两年前的2010年4月16日,福建三网民案在马尾区法院宣判,判处范燕琼两年刑期、游精佑和吴华英各一年刑期。这是一起荒唐案,指控罪名在诽谤与诬告之间变来变去,一开始还定为涉密案,不允许律师会见。更为荒唐的是,在事过一年后,参与围观的王荔蕻,还被北京司法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九个月刑期。”
 
3.10、新浪微博以“不法分子”传播谣言封杀李德林等网民
 
4月24日18时46分,新浪微博发出系统通知:“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浪微博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传播恶性政治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传播谣言的微博账号“李德林“、“阳光的元士“、“广州巫冠聪“和“龙逸天-945″已被关闭。在此,新浪微博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这意味着在“李德林”、“阳光的元士”、“广州巫冠聪”和“龙逸天-945”等网友被拘留之后,新浪微博配合中共当局作恶,将他们的微博进行了封杀。
 
对此,中国网友表示谴责。网友“石扉客”表示:“这条我也接到了,就问一句:这个李德林账号,是否就是证券市场周刊编委李德林?如是,他现在已处于什么样的法律程序之中?刑拘了吗?涉嫌罪名是什么?有无聘请律师?”
 
3.11、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被新浪微博禁言三天
 
4月11日起,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被新浪微博禁言三天。刘律师说:“ 从今晚起,我的新浪微博被禁言三天。这是新浪发给我的通知:由于接到上级要求,您在微博发布了一些不适合的内容,现需做如下处理:禁言三天。三天后会自动恢复正常。请不要再次发布此类信息,否则站方保留删除或收回微博账号的权利。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新浪微博的支持。”实际上,三天之后,新浪并没有恢复刘晓原的微博。
 
对此,刘律师表示:“新浪微博禁我三天的言,只是说我发了一些不适合的内容,但到底是什么内容不适合,也不明说,给我打哑谜。我猜测,这不适合的内容,要么是谈了薄事件,要么是谈了北京市律师换届直选问题。我上午发的与薄事件有关的帖全被屏掉,下午发的四条谈北京市律师直选帖同样全被屏掉。”“新浪微博客服在给我的禁言三天的通知中,竟然还威胁再发此类帖就要删除我的微博账号。这难道就是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所说的,中国网民在互联网上享有充分的自由吗?”
 
3.12、网民“樵夫”曝光中共当局内幕遭遇追查
 
自薄熙来事件之后,一个化名樵夫(推特:@qiaofu88)、自称是“中国访民推特大同盟临时召集人”的网民,通过推特与网络频频曝光中共高层的一些重要与敏感的机密,例如《温家宝表示愿意立即辞职》,《人大代表和中共高官拥有海外护照的比例》,《黄奇帆揭发薄熙来》,《司马南、孔庆东等为何力挺薄熙来?》、《接受薄熙来钱色资助的左翼文人名单》,《薄熙来要用女色收买艾未未》,《中共为何放余杰出国?》等,引起不小的轰动,为海内外很多媒体(如美国《纽约时报》、香港《明报》和《自由亚洲之声》以及《新唐人电视台》和许许多多的大陆网站、论坛及博客等)大量转载;很多推友也纷纷转推。
 
所以,据海外媒体报道,北京市公安局一直在大规模地严密搜捕这个“危害甚大”的爆料者,而且“已马不停蹄地约谈了五百余人,传讯了几十余人,并拘捕了多人,并对其中多人施以酷刑,要他们承认就是“樵夫”。
 
3.13、网民发帖却被公安局长起诉判两年
 
4月24日,湖南东安县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多次发帖,控诉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与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涉黑、暴力执法等,却被东安县人民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胡连友有期徒刑2年。
 
今年59岁的胡连友,系湖南省东安县新圩江镇人。2010年11月份,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三篇帖文。在这些帖文中,多次提到“法盲公安局长充当黑保护伞”等内容,其中,还对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等人点名道姓。从2011年4月开始,魏爱国也先后在百度、中华论坛等发表“东安黑恶势力猖獗,谁来此地打黑除恶”等帖子。
 
2011年7月7日,胡连友与魏爱国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10天,理由是“两人在国内多家网站发布诽谤郑航、陈毅强两人名誉的帖子”。
 
同日,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将两份刑事自诉状,递交至东安县人民法院——其中一份,是郑航与东安县公安局下辖端桥铺派出所民警卿良杯,联合起诉胡连友诽谤,认为胡连友发布的相关网帖有五点诽谤事实。另外一份是郑航与东安县公安局政委陈毅强,联合起诉魏爱国诽谤。
 
对于这件侵犯网民权利的事件,有记者在报道时却荒唐说这是“依法维权”、“法治的进步”。对此,著名学者邵建发表《公安局长起诉网民无关法治》认为:“公安局长和网民,维权如果发生,其对象是且只能是后者。只有权利才需要维护,权力作为强势,需要的不是维护而是限制。如果该公安局长的做法可以叫维权(力),两位网民的下狱可以叫法治,这些法律语词的颠倒,倒也真的勾勒出我们这个时代的‘法治’情形。这样的‘法治’情形无法不让人质疑。”
 
3.14、林明群因在网上表文章被国保约谈
 
4月19日下午4点左右,上海网络自由撰稿人林明(网名度北,海南籍)接到浦东公安局分局国保的约谈电话,对方多次核实林明群身份然后要求其晚上8点去王港派出所一趟,林明群问是否可以明天去,但对方态度很坚决并告知必须晚上到。
 
到了派出所,这位国保并没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而是直切主题问林明群近期在网上发表文章的主要目的,并特别指出其中一篇名为《叙利亚军人的壮举值得人民为榜样》,问其寓意和目的是什么?林明群答道:“这篇文章只是以我个人观点来分析叙利亚目前局势和发表个人政治观点,与国内政治无关联,况且中国宪法有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我所发表的文章也都是在国内网站发表,经过网站严格审核才发布出来,是合法的”。国保说:“不是说不合法,主要是在这敏感时期发表这样比较敏感的文章,怕不明真相的人看后受影响,作出不正确的判断。所以,你以后就不要再写诸如此类的文章,如果写了不要发表可以私下和朋友交流”。
 
4、隐私权
 
4.1、美国CISPA法案践踏网民隐私?
 
4月26日下午,美国众议院在长达七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之后,以248票赞成,168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前备受争议的《网络情报共享与保护法案》(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CISPA),此消息一出,犹如重磅炸弹,在美国媒体、互联网业界、社会团体和美国民众中引发了激烈争论。
 
几个月前,这样的激烈争论就曾经上演。今年一二月间,以打击互联网盗版为名的《停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及《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曾经引发互联网企业和民众的大规模抗议活动。这两个法案允许执法部门对传播盗版或不明来源的资源的团体或个人进行监控,即使这些人在传播时并不知情。法案还规定网络服务商可以记录这些用户的IP地址,必要时有权强行断网。这些规定被许多公民团体和民众视为对个人隐私和网络自由的极大侵犯,一些著名互联网公司如谷歌、Facebook、雅虎和维基百科等均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维基百科还一度黑屏中断服务24小时以示抗议。目前该法案还在修订中,尚未付诸表决。
 
然而,CISPA给予政府部门过大的权利,对网络自由和个人隐私的侵犯可能比SOPA和PIPA还要严重。与SOPA和PIPA不同的是,此次获众议院通过的CISPA旨在通过彼此间的信息共享,让互联网公司和美国政府获得对抗网络攻击的有力工具。
 
但反对者认为,这只是听上去好听,实际上CISPA的危害和SOPA不相上下,因为这种信息共享几乎是不受控制和监管的,肯定会造成对美国公民的隐私权的巨大威胁,政府几乎可以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使用这些信息来做任何事情。
 
科技资讯网站TechDirt对此深感不安,因为法案中除了允许政府为了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使用这些共享信息外,还另加了三条使用这些信息的合法条件,即:对网络犯罪行为的调查和起诉、保护个人、保护儿童。而其中后两项简直就是践踏隐私权最方便的借口,只要政府认为你或者邻居家的小孩有受到人身伤害的危险,他们就可以查阅你的每一封电邮,每一条手机短信和每一次浏览记录。只要怀疑某人有“网络犯罪”行为,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绕过所有的隐私保护法案。这样看来,宪法第四修正案已经基本上和网络世界绝缘。
 
科罗拉多州民主党众议员杰瑞德·波利斯(Jared Polis)在众议院辩论中表达他对这一法案的反对态度时说,这一法案会使“过去生效的以网络安全为名的每一份隐私法案都成为废纸。允许国家安全委员会(NSA)和军方在美国的土地上对本国人进行监视活动,违背了我们国家的每一条立国之本。”
 
而该法案的支持者和主要发起者,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密歇根州共和党众议员迈克·罗杰斯(Mike Rogers)(左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表示,这一法案是为了防止向伊朗和朝鲜这样的国家对我们的网络造成“灾难性的破坏”而制定的。他对同僚和该法案的支持者表示:“那些反对者关于这条法案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不实之词。支持这一法案!支持美国!”
 
这一法案去年12月在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表决通过时,17比1的表决结果让它像一部跨党派的法案。然而到了众议院,两党的态度再次变得泾渭分明:共和党议员有206票赞成,28人反对,而民主党议员42票赞成,140票反对。
 
鉴于这种情况,该法案要想在民主党占据多数的参议院获得顺利通过,恐怕还比较困难。对该法案持激烈反对态度的组织电子前线基金会(EFF)就在其网站上号召大家继续斗争,该组织的行动总监列尼·雷特曼(Rainey Reitman)表示:“数以百万计的互联网用户已经站出来公开反对这一法案,随着争论蔓延至参议院,这一数量只会继续增加。在互联网上阅读和发声的基本自由,正因为这一如此露骨的法案,就要陷落于政府监控的阴影之下。面对这一切,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不过,目前这一法案却得到微软、Facebook、IBM、甲骨文、赛门铁克、AT&T、Verizon等科技公司的支持。
 
而美国白宫警告说,出于对法案涉及的隐私问题的关注,奥巴马总统将否决这一法案。白宫认为,如果让美国公司与联邦政府共享员工的个人信息,这些资料可能落在美国国家安全局或国防部的手中。奥巴马政府威胁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但表态支持参议院提出的一个措施,让美国国土安全部承担主要的监管国内网络安全,以及制定网络安全标准的角色。
 
4.2、英国拟立法监视个人电子邮件
 
英国媒体4月1日报道,英国政府打算制定新法律,以监视国内的互联网访问、电子邮件往来以及电话和手机短信。互联网企业将被要求安装硬件,以便允许政府通信总部“按照需要、实时”检查网站访问情况、发送的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以及拨打的电话。内政部说,这一举措旨在防范恐怖袭击和犯罪活动。
 
对此,一些民间团体反对。BBC报道,这项议案须经议会批准,可能在上议院和下议院遭遇反对。现执政党保守党议员、前“影子内阁”内政大臣戴维·戴维斯认为,“就政府监视普通民众的能力,这将是一次没有必要的扩大”,会使政府更加易于“窃听大量民众”。
 
议案同样招致英国不少民众和多个民间团体反对。一家民间团体主管尼克·皮克尔斯称,这是“前所未有的举动,是对互联网隐私的绝对侵犯,远不清楚这能否实际改善公共安全。而且,将给互联网企业增加巨额开支。”
 
4.3、中国将出台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
 
4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欧阳武透露,《信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目前正在国家标准委进行最后的技术审批,预计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
 
欧阳武表示,这个标准是非强制性的,是政府组织及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一部分。这个标准正式出台后,还将有一系列的配套标准,包括技术保障、管理规范、认证和审计细则等。“现在每个企业都说自己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但如果去查,肯定都有问题,都保护得不好。这些系列标准出台后,就可以形成一个闭环,明确责任,推动企业遵照执行。”
 
欧阳武介绍说,我国从2003年就开始进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但这个课题在业界一直难以达成共识,对于那些是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学界看法不一。“这导致我国只有在很多专门法里笼统地提一句不能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但如何保护,却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和技术措施,导致这些提法形同虚设。”
 
4.4、中国个人信息泄露形成黑色产业链
 
4月17日,中国青年报《个人信息泄露形成黑色产业链几乎人人“裸奔”》的报道说:“去年年底,中国青年报一项针对近2000人的社会调查显示,86.5%的人确认个人信息曾遭泄露。”
 
“白领名录”、“股民信息”、“豪车车主名单”、“老板手机号码”甚至“家长信息”、“新生婴儿信息”……中国青年报记者登录一些涉嫌售卖个人信息的网站后发现,信息被泄的阴影,已覆盖到社会各类人群。
 
“个人信息被泄露,已呈现出泄密渠道多、范围广、程度深,且形成黑色产业链的特点。对被泄露者而言,不仅危害巨大,还普遍‘维权难’。”对此,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阚凯力教授说,“一句话:对信息被泄,普通老百姓几乎是‘刀俎下的鱼肉’。”
 
阚凯力还说:“个人信息泄露泛滥,原因首先在于能泄密的渠道无处不在,防不胜防。”电信机构、需要注册的网站、银行、保险公司、各类中介、教育机构乃至政府部门和医院……你若历数自己的信息可能被泄的“端口”,能列出一长串名字。
 
在中介、银行、保险、航空公司等机构间,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共享”客户信息,已不是秘密。趋利之下,“花钱买信息”也愈演愈烈。在一些保险代理内部论坛上,几万份“打包”出售的客户信息,每份合计不足4毛钱。在一些物业公司,花800元就能买到数百楼盘的业主信息。在一些医院,花3毛钱就能收购一个新生宝宝的信息。有人甚至为此开设了钓鱼网站、通讯公司和商业信函公司,专门通过收集、买卖公众“名址库”牟利。更难啃的“骨头”则由黑客出马。据媒体公开披露,黑客实际掌握用户数据库的数量已超过1亿条,中国黑客的黑色产业链规模或高达上百亿元。
 
5、安全权
 
5.1、博讯等五家国际中文网站被黑客攻击
 
4月20日前后,博讯新闻网、参与、独立中文笔会、新世纪新闻网、民生观察等中文网站受到中国黑客的严重攻击,致使网站时常无法登陆。此次遭受的黑客攻击使主机托管商担心自己的整个业务都受到威胁,博讯网因此被迫在4月20更换主机托管服务商。
 
这是因为博讯近日报道有关薄熙来的一系列内幕消息而遭到黑客攻击。美联社称,博讯网有关薄熙来丑闻的一系列内幕消息并非完全站得住脚。不过,博讯网在薄熙来将会下台和薄的妻子谷开来涉嫌与海伍德之死有关的报道被证明完全属实,或与其它信息来源的消息相应证。在报道有关薄熙来的内幕消息后,博讯网的流量在过去三个月上升了155%。尽管有“网络长城”存在,中国地区用户仍然是该网站的第二大用户来源。2000年,韦石建立了博讯网站,用来传播民运、人权等信息,博讯网以前也曾遭受黑客攻击。
 
对此,4月28日,博讯新闻网、参与、独立中文笔会、新世纪新闻网、民生观察五家发表联合声明:“我们对这种以卑劣手段攻击网站,侵犯公民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权利的违法行径表示强烈谴责与严正警告。”
 
5.2、60万苹果Mac电脑感染可窃取用户信息的木马
 
4月5日,一家俄罗斯杀毒软件公司声称,有60万台苹果Mac电脑近期感染了一种叫做“闪回式木马(Flashback Trojan)”的恶意程序,这种恶意程序专门窃取用户个人信息。
 
这家俄罗斯公司名叫网络医生(Dr. Web)最初声称中该木马的苹果电脑有55万,但是稍后该公司的分析师索罗金·伊万(Sorokin Ivan)就在Twitter更正说,感染的电脑数已经上升至60万,其中有274台在苹果总部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库比蒂诺。按照网络医生公司的说法,约有57%的被感染Mac电脑都位于美国,20%位于加拿大。
 
这种恶意木马程序在2011年9月首次被发现,当时仅仅作为一个假冒Adobe Flash Player的插件出现,但是在接来下的几个月中,这个恶意程序利用了Java的漏洞开始转向Mac操作系统。直到上周末一个新的变体出现,这个变体利用了苹果昨日发布的一个程序包来攻击苹果电脑。
 
CNET知名博主托弗尔·凯斯勒解释了这种木马是如何侵入用户电脑的:安装有Java的系统的用户那怕仅仅访问一次带有“闪回式木马”的网站,就会被记录下访问痕迹,恶意程序接着会要求用户填写管理员密码,如果用户提交,恶意程序就会将其安装包放在用户电脑的程序文件夹,如果用户没有提交密码,那它就在当前用户账户上运行。
 
6、知识产权
 
6.1、最高法院出台新规定限制“避风港原则”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0条。意见稿对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行为,尤其是对侵权认定情形作出详细规定。根据意见稿,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点对点技术等网络服务不构成侵权,但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事实,仍提供服务或者不采取合理措施的将构成侵权。

意见稿还对“避风港原则”进行限制。网络存储空间提供者如果“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并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删除了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不构成侵权。这一规定通常认为是国际上通行的“避风港原则”。
 
但是,“避风港原则”很容易遭到滥用。这一原则的负作用在诸多作家与百度文库、苹果公司的纠纷中可见一斑。比如,百度文库收录了成千上万件侵权作品,虽然百度文库在作家控告后删除了侵权作品,但是,鉴于网络传播的迅捷与覆盖面广大,许多作品已经被网民转帖与下载,侵权后果无法逆转,删除侵权作品无法弥补作家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条例》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对“避风港原则”的限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了行为的边界:其一,如果其与上传作品的侵权人通过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实施提供行为,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二,如果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且明知或者应知其网络用户侵害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帮助侵权行为;其三,对“明知和应知”进行了细化。比如,法官可以根据“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及侵权信息的明显程度”,“因传播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直接获利情况”等来判断“明知和应知”。司法解释的这些规定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加强自律、保障著作权将起到促进作用。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12/05/%E7%BD%91%E6%B0%91%E6%9D%83%E5%88%A9%E9%80%9A%E8%AE%AF%EF%BC%88%E6%80%BB%E7%AC%AC%E5%8D%81%E6%9C%9F%EF%BC%8C2012%E5%B9%B44%E6%9C%88%E5%8F%B7%EF%BC%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