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备受争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3/15/2012

对华援助协会翻译  法新社记者玛丽安·巴里奥3月14日报道

中国立法者星期三通过了备受争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授权警察可将一些
嫌疑人在称为“黑监狱”的秘密地点拘留长达6个月时间。

有大量证据表明,(嫌疑人)被扣押在中国非正式的地点,如饭店、宾馆。去年,包括知
名艺术家艾未未、维权律师、上访人士在内的许多人均曾被非法关押在正式拘留中心以外的地点,有时长达数月。

批评人士指出,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把针对被视为对共产党构成威胁的有关人士的处理手法合法化,如政治异议人士。去年,数十位政治异议人士遭到拘押。

修正案在全国人大闭幕会上以2639票赞成获得通过。只有160名代表投了反对票,57名代表投了弃权票。

大赦国际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立法将剥夺所有刑事嫌疑人的正当诉讼权利,包括那些只希望和平表达自己见解的人们。这样做十分危险。”

拟议中的修正案于2011年首次提出后,受到人权团体和司法改革者的强烈抨击。此后,修正案被淡化处理。


最新文本中的一个条款要求警方在将某些人拘押在正式拘留中心之外的24小时之内通知其亲属。不过,该条款并没有说明是否公开拘押地点。

艾未未的朋友刘晓源律师在他的博客中表示,与最初的文本相比,这一调整“显然是一种进步”。

他说,“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但法律只是一纸文字。关键要看执法部门是否会严格遵守法律。”

中国使用三种手段关押嫌疑人,即正式逮捕、正式拘留、“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可以在家中,也可以在其它地点,通常是饭店或宾馆。

在前两种情况下,嫌疑人会被拘押在正式拘留地点,如派出所或监狱。

争议集中在后一种情况。这种作法无需(向嫌疑人及亲属)做太多解释。批评人士担心警
方会随意使用折磨手段。

这一被修正的法律首次包括了一项允许警察对某些人在住家之外“监视居住”长达6个月。

这一拘押形式仅适用于涉嫌从事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严重行贿受贿的人,且只在因在家监视居住会阻碍调查的情况下实施。

然而,活动人士指出,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控未被清楚界定,经常会用来压制批评政府的人士。

不过,人权团体和法律学者均表示,对刑事诉讼法的其它修正还是积极的。

人权观察一方面对秘密拘押条款进行了严厉抨击,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助加强普通刑事嫌疑人诉讼保护及正当诉讼的条款表示欢迎。

该团体指出,这些条款包括“更为严格的拘留时间限制,更好地保障(嫌疑人)接触律师,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及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