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就广东陆丰乌坎村事件的严正声明



12/21/2011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维权网”密切注意到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连日来遭到武警与公安封锁,出入道路被阻断,村中被断水、断电、断网、屏蔽手机通讯,村中居民生活陷入困境的严重事态;了解到村民为了查清民选代表薛锦波死因,将于近日冒死突围,抬棺前往陆丰市政府讨还薛先生遗体的计划;看到有媒体披露陆丰当地官员放出要对维权村民继续抓捕,甚至就地正法的狠话。对于乌坎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选举权利及追查村代表死亡真相的知情权,而遭到封锁与面临进一步镇压的严峻现实,“维权网”对广东汕尾陆丰当局如此恶劣地对待村民的正当要求,肆意侵害公民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谴责!

12月9日,乌坎村维权代表庄烈宏、薛锦波、曾昭亮、张建城、洪锐潮等5人被陆丰警方在沒有出示证件、沒有穿制服、沒有任何逮捕令情况下用胶带捆走。在三天后的11日下午,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乌坎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理事长薛锦波,被官方宣布“心源性猝死”。家属在11日中午被陆丰市公安局索要薛锦波病历,傍晚被告知薛锦波已于当日上午10点到11点死亡,深夜在外有三、四排防暴警察把守,内有二十几个戴着有刺指环的社会青年环伺的殡仪馆中看了薛锦波遗体。家属发现薛锦波“眼睛闭着,胸部破损,到处都是淤青,手都肿了,手腕淤青,有伤,大拇指明显倒过来变形了,断了的样子,额头、下巴都破皮出血,鼻孔里也有血,脖子整一圈都是黑色的;脸和身上其他地方颜色都不一样,发青发紫,都是黑的,头上肿了一个大包;背部有很多被脚踢过、踩过的伤痕,靠近肺的地方,肿了一个大包;膝盖一直到脚腕,都是淤青、破皮、浮肿的”,并且遗体还发出了当天去世不可能有的气味。家属证实薛锦波生前没有什么可能导致“心源性猝死”的遗传病,也没有心脏病史。面对如此境况,家属与村民均无法相信官方做出的“没有发现外力致死迹象”的“心源性猝死”论断。


地方当局顾虑村民对薛锦波之死持异议可能引起的不稳定,11号凌晨4点多钟,出动上千武警进村。村民发现后发出警告,与警方对峙到天亮。期间,警方以催泪弹、射水炮攻击村民,天亮后警方封锁了出入村中的道路,对村中采取断水、断电、切断与外界联系。据后来设法前往探察的维权律师唐荆陵从乌坎出来,形容那里像地狱一样,没电没水没蔬菜吃,进乌坎村需有熟人带路,要走小道儿才能突破警方封锁。本网信息员12月15日与陆丰市区的朋友想进村,到路口被全副武装的武警拦下,发现约有近千村民在路口对面,他们有人静坐,有人拿着牌子和横幅。一些媒体记者和武警沟通希望能进村,一概被武警拒绝。该信息员与朋友随后被便衣抓上车带走,并遭到抢走照相器材和殴打。可见,乌坎村被阻断与外界联系的严酷现实。

导致乌坎村被当局如此封锁的原因是乌坎村民近年来开始为村中土地被卖与资金不知去向、村民选举权被剥夺等问题而上访维权。乌坎村现共有13000余人,村党支书薛昌在任41年,媒体披露薛昌治下的乌坎村可谓顺昌逆亡。无论是外地投资者还是本村村民,向村里申请土地兴建企业或修建新屋,都必须得到这位村支书的首肯。有村民回忆,薛昌曾说,村里的土地“我想给谁就给谁,想不给你就别想拿到”。 曾有一位自然村的村长在乌坎开会商讨分配土地时,对薛昌提出异议,结果遭到几十个打手的毒打,甚至到医院治疗还不放过。村中几十年被卖了6000多亩土地,可村民只得了两次“补偿”,共计550元,其中一次500元是“征路费”, 另50元,则完全不知是何名目。在过去的四十多年,乌坎村民没有见过“选票”的样子,每到选举时,村里就贴出一张红纸告示,通告大家,薛昌又成功连任村支书。在今年9月村民群起抗议维权后,陆丰市、东海镇分别举行人大代表选举,村民拒绝投票,薛昌就请人“做票”,并称自己以85%的得票率当选人大代表。

对于村党支部书记的专权,村中土地问题与选举问题,村民们多年来不断逐级向各级政府反映,但该村仍先后两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单位”。今年7、8月间,有村民发现,知名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悄然进驻乌坎村,有工人在乌坎的土地上勘探、挖沟,而村民毫不知情,由此引发村民对村中多年积累下的一系列问题的追问,于是 9月21日上午,乌坎村两三千名村民冲击了村委会,第二天与前来镇压的警方发生冲突。在村支书与主要村干部逃得不见踪影情况下,9月24日,乌坎100多名各姓氏推举出来的代表,经过公开选举与监督,选出13位村民代表,组成了“乌坎村临时代表理事会”,有会长,有秘书长。10月中旬,乌坎村成立了“妇女代表联合会”,支持维权行动。“9.21”事件后,当地政府作出清查乌坎土地及财务问题的承诺,但两个月过去后,没有给村民一个应有的交代。11月21日上午,乌坎村4000多村民走上街头,高举“反对独裁,惩治腐败,反对官商勾结,还我耕田”等标语,有序游行到陆丰市政府前。村民明确表达:“将未经村民同意卖出的土地收回,复耕;公布1978年至今卖出的6000多亩土地所得收益的资金流向与账目明细;要求彻查选举中的黑暗、腐败与造假行为”三项诉求。

结果随后村民自主选举产生的“乌坎村临时代表理事会”与“妇女代表联合会”被当局指称为非法组织,维权代表薛锦波等被当局定性为“主要组织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妨害公务罪”,遭到抓捕。与薛锦波同日被拘押的维权代表,也有因伤被送到医院抢救的。由此可以想见这些维权代表遭到的酷刑情况。

陆丰乌坎村民多年来土地权被蚕食、选举权被剥夺、对村务的知情权被无视,村民为了保卫家园,被迫起来上访维权,选举村民自治组织,结果机构被宣布非法,维权代表遭到抓捕,并发生明显存在诸多疑点的薛锦波“猝死”事件,且当局至今拒不将遗体交还给家属。当局为了所谓维稳,进而将乌坎封锁,阻断村民与外界的联系,导致村民生活陷入艰难与恐惧之中。如此持续下去,随时可能爆发更大规模的警民流血冲突。广东陆丰当局如此行径,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 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 和平聚会或集会;(b) 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 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发生了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行为,应立即、公正地进行调查,或确保这样的查究得以进行”; 违反《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违反《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严重侵害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置权,侵害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同时背离汪洋建设“幸福广东”的口号与“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的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的精神。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中国政府应真正承担起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依法组织有人权组织、医学专家、法学专家、村民代表、民间维权人士、全国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有公信力的联合调查团,公开调查薛锦波死亡事件,厘清事件真相,给死者家属、村民及社会一个令人信服的交待;

二、立刻释放抓捕的村民维权代表,解除对乌坎村的一切封锁,还村民以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并对给村民造成的侵害给予国家赔偿;

三、切实落实村民自治,保证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尊重村民选举产生的“乌坎村临时代表理事会”与“妇女代表联合会”,在民主的基础上改组村委会;

四、认真落实村民的三项诉求,将未经村民同意卖出的土地收回,复耕;公布1978年至今卖出的6000多亩土地所得收益的资金流向与账目明细;彻查选举中的黑暗、腐败与造假行为。追究侵害公民权利的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以乌坎村事件为契机,掀起有村民直接参与的全国性土地大清查。反省多年来经济改革的得失,立即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将一切权力置于公民社会和民主机制的监督下,以扼制日益泛滥的政治腐败,修复政民信任,重建民族希望。

维权网

2011年12月20日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9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