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教案最重受害者杨荣丽向市府提诉



4/21/2010

对华援助协会 (2010年4月21日)

山西消息 最近,震惊中外的山西临汾教案最严重的受害者杨荣丽向临汾市各级政府提出上诉,其上诉状充满基督徒的公义和爱心。上诉状共六个部分和两个附录,阐述当局血腥镇压,非法拘押和判刑;当局列举所谓罪状不但不成立,而且不存在的理由与证据;解释“负责人”的理由;为被判刑的四位同案的上诉理由;陈述她服刑后,政府领导应处理好的三件事;个人预想的结果和计划。附录列出公安局拿走她的东西的清单。杨荣丽特别附录(2)检讨自己在与领导谈话时,冷静不够,造成与赵市长等领导说话冲突,请领导们原谅,特别是请赵市长及其他三位领导原谅,这是我应该纠正的地方。

杨荣丽表示:请法官和有关领导放心,在处理“浮山事件”中,直到今日,不管对我个人名誉、工作、身体等,有什么伤害,我都会为各级领导祝福,因这是圣经上神的教导:“要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只可祝福,不可诅咒”。又说:“神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处罚的权力最终属上帝,祝福却是上帝给我的天大的责任,我决不会号召信徒为我申冤,不管何时、何地。杨荣丽上诉表示:给我判刑时,也请领导和法官慎重考虑以上的三个问题,即:500万借牧之事,约五万信徒把关问题,还有判刑后给党和政府带来的影响,请将这些问题能以考虑、处理得当。

杨荣丽上诉状全文如下

刑事上诉状
(——致临汾市、区各级有关领导的信)

我叫杨荣丽,山西师范大学原语文报社记者、编辑,1996年因临汾市基督教家庭教会工作日益繁多,特申请提前退休,专门从事教会事工,没有教会分文工资,义务工作至进入牢房。

2009.9.13.因浮山基督教家庭教会被浮山公安局王涛带人,打伤18人之多,我为信徒作代理人,与临汾市委进行“行政裁决”协商时,与市委城建局赵建民副市长协商没有结果后,我与四位基督徒,于2009.9.23.到省里上访,开车至灵石服务站,而被山西临汾市公安局下令,命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师保兰带人拦截、拘禁到霍州市七里峪别墅山庄.(至今没发任何在七里峪被拘禁20天的手续)。

2009.10.11.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王书记将我押往山西太原新康监狱109医院,当天给我发拘留证,我没签字。王书记经过22个小时与新康监狱领导交涉,才将我强行送进。

2009.11.25.尧都区法院开庭审判,还有我丈夫王晓光、我哥杨旋、及崔家兴弟兄、张花梅姐妹,当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给我判刑七年。

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让我会见了我的两位律师,广州王红杰、北京李方平,但律师们表示:“什么证据也来不及取了,见我比见省长还难”。

2009.11.30.晚约20:00时发判决书。

2010.元.6.北京律师李方平来会见我,说要为我写答辩状,我说写好后给我看后,我好签字,李律师说,二审法院催的很急,没时间让我签,至今我也未见我的律师所写的答辩状。李律师说之所以见不到我,只因判决书上羁押地址不对。

2010.元.15.二审法院陈剑来会见我,耐心地寻问我上诉理由,作了记录,有我签字。现在,我再将上诉理由补充如下:

一、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成立理由:

1、不是“非法占用”。

(1)现“金灯堂”教会所占之地,有崔家兴,杨翠连(两位都是基督徒)所办的租赁20年的协议,而且经过临汾市公证处公证,手续其全,此地是租赁之地,不是非法占用。

(2)原礼拜堂,能容纳5000人(圣诞节)的礼拜堂,是崔家兴的机械厂厂房,也是杨翠连的育花棚,建筑是通过贾得乡土地所批准,贾得乡原乡长亲自签字而建,这些手续至今都保存着,怎么能是“非法占地”?

(3)为什么教会要用这些车间、花棚作礼拜堂?是因教会向宗教局申请活动场地,长期未获批准,又因临汾市城市规划,将西关原家庭教会所占之地(约2500人)和东吴原家庭教会所占之地(约3000人),全部规划为楼房,市内广大信徒没有了礼拜的地方,即进行宗教活动的地方,特别是每年临汾市尧都区全体信徒过圣诞节,更成困难,因此,与崔家兴,杨翠连商量后,将他们的厂房,花棚作礼拜用,即(机械厂、育花棚、教会)同一用地,他们的生意,经营也不太大,可以一起交叉使用。在建厂房、花棚时,教会投入了资金。此礼拜堂从2003年——2009年,使用了6年之久,没有任何部门下通知说这是非法占地,今天怎么突然给教会定为“非法占地”呢?

(4)既然是非法占地,那原礼拜堂及附属建筑也一定是非法建筑,若是非法建筑,市区在建108国道时,明之规定“不给予任何赔偿,无条件拆除”,但市区修国道拆礼拜堂及附属房屋时,赔偿了教会40万之多,这更证明教会不是“非法占地”,是市政府、区政府许可的。

(5)今日,“金灯堂”教会所占之地,仍是在这块租赁20年的租地上所建,怎么能成为“非法占地”?

2、现“金灯堂”教会所占之地,不是农用地。理由:

(1)崔家兴、杨翠连租赁此地,协议是2003年签定的,帮助办理租地的合同,协议等事项,我都参与了,但这并不违法,因教会也想能给信徒有一个礼拜的地方,我作为信徒代表,帮助信徒租地,教会也可暂时使用,这怎么能与“非法占地”混为一谈?公诉人胡武平一再强调(在法庭上)我参与了租地之事,这能做“非法占地”的证据吗?

(2)此租赁之地,2004年就在栽上了杨树、银杏树,从2004年——2008年,400多棵杨树已长了4年,在2007年7月份,突然有几亿条毛毛虫将杨树叶给吃光了,有信徒给我说:“姐,天父让我在这块地上建殿呢,不让种树了。”教会商量后,将杨树砍掉,今日的“金灯堂”的根基就扎在了这1.9亩的林地上,不是公诉人胡武平说的“农田”。

(3)“金灯堂”建筑根基不能恢复农用地的面积只有1.9亩,不是公诉人所说的14.42亩。

因租赁协议上清楚写的租地亩数为14.88亩,修108国道分三次占用35亩之多,剩下39亩,旧礼拜堂(厂房式、花棚式)和礼拜堂的院宇,栽的松树,草坪,有5亩之多,还有两排平房,即20多间教会与厂职工所用的简易房子,及大门、厕所、车棚等,这些都可以恢复为农用地,不能恢复的就是“金灯堂”的根基1.9亩(大约),所以,公诉人胡武平等,说教会大量毁坏农田与事实不符。

3、为什么不用原来的礼拜堂,要建“金灯堂”?

(1)2006年,市区决定修108国道,必须拆掉教会所用的礼拜堂(即厂房、花棚)信徒知道后,泪流满面,切切向神祷告,想让市、区改变计划,将108国道开到别处,因为建起厂房式的礼拜堂,刚刚使用了两年,信徒也不用再为每年过圣诞节找地方发愁,因原来每年12月25日,圣诞节时,信徒在旧铁厂,打麦场、村边的麦地里,大雪中,北风里过圣诞节,好不容易有了一个集中的新厂房,信徒非常高兴,怎么能想到刚用了两年就要被拆掉呢?

但祷告了8个月后,还是决定听上帝的话,顺服政府领导的安排,含着眼泪将礼拜堂拆掉五分之二,其它附属房屋也拆掉,要知盖这些房子付出了多少信徒的血汗,每次开奉献箱时取奉献款,里头还有收破烂的老太太(基督徒)奉献的角角钱。

原礼拜堂拆后,成了危房,地震局下达了“停止使用”的通知。

(2)2007年,中央,省、市、区一再号召、强调,作好迎奥运的一切安全准备,不能出任何事故。市、区宗教局和公安局政保科也一再到教会来强调:“不能出事故,特别是教会,”但教会每星期日仍在危房礼拜,上午约2000人参加,下午约1000人参加,这直接威胁着信徒的生命安全。

(3)被拆除的已成危房的礼拜堂,紧靠108国道旁,2007年108国道开通后,每日大型、重型车奔驰而过,我们站在已成危房的礼拜堂内,地基像3级地震一样在颤动,这更增加了对信徒集体星期日几千人礼拜的危险度。

(4)已成危房的礼拜堂不能加固,也不能重修。因当时市108国道规定,108国道旁边至少30米内要留出来作绿化带。已成危房的礼拜堂正好在其30米内。所以,国道指挥部不准动工,不准加固。

(5)教会给宗教局申请,能否赶快批“活动场地”,但迟迟得不到答复。

综上所述:2004年因城市规划,使市里上万信徒失去活动场地(即东关,西关教会礼拜的大院)。教会与企业联合,盖起了厂房式的礼拜堂,2006年,因市里修108国道被拆成危房,又不允许加固,因国道规划为绿化带;地震局又下达“停止使用”,2007年108国道开通,大车、重型车飞驶而过,加重了危房的危险,2008年就是举世瞩目的奥运盛会,坚决不能出事故。

信徒杨翠连表示:她的花、树可以不种,办企业的崔家兴也表示,他的厂可以找别的地方,但每星期天几千人的礼拜怎么办?信徒的生命安全怎么保障?市、区各级领导下达的“迎奥运,教会不能出任何事故”的命令怎么落实?我们该怎么办?!!

在这样的特殊国情、特殊市、区情况、特殊教会情况下,也再没有任何出路可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只好以“人命关天”“迎奥运,不出事故”为重,听取广大信徒的呼声,仍在我们信徒崔家兴、杨翠连所租的,除108国道所占之地,剩下的余地上,砍掉被虫吃光叶子的杨树之地上,原礼拜堂的后面,建起了今日的“金灯堂”。

这“金灯堂”所建之辛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我和我们所有的建殿信徒,吃野菜两个月,还有特别贫穷的信徒,将自己扫马路上班的两个馍、一根葱、自己不吃,捎献给教会,有的丈夫不信耶稣,妻子将钱借给教会,发现后,胳膊被打得三个月不能干活,有的姐妹来帮助建殿,回家后被赶出门外不能进门,一天一夜站在门口……

不管怎么艰难,总是满足了五万信徒的宗教感情,保障了他们的生命安全。我认为,我为此付出的一切,不只是上帝亲自的帮助和祝福,带的也不只是约五万信徒的赞扬与喜悦,也给临汾市尧都区、我的家乡建立了历史上值得纪念的荣誉和光彩,特别是给奥运献上了一份保障信徒生命安全,过正当宗教生活而感恩与祖国与各级市、区领导的一份厚礼。

现在却被关在看守所两个月,听从来未听过的女犯们互相辱骂的污秽语言,吃类似清水煮过的连根带叶的白萝卜、红萝卜、白菜,接受法外法,规外规的强行管制。我虽愿终生献给我的事业——“信仰基督耶稣”,但我心灵却会一直流泪为我们的祖国,我的家乡,生我养我的尧都大地献上祷告:“天父啊,可怜我们的市、区政府领导,及公安、法院的领导,中央一定不会愿意看到如此不公的事情在民间通行,公义、正直、和平之主,上帝,更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在他所创造,掌管的大地上专期通行。”

4、为什么要盖那么宏伟壮观的“金灯堂”?

“金灯堂”是我终身都不敢想的成果,今天我每每站在“金灯堂”下方,抬头看半空的“十字架”,就像做梦一样,实话讲,这是上帝自己的作为,是全体尧都区上帝儿女们的同心合意的杰作。

当时筹划时,只想为信徒生命安全解急,能以迎奥运不出事故,不给市、区领导带来麻烦,(襄汾的塌矿就是血的教训),只盖一个像原厂房一样的礼拜堂。因人力、物力都达不到。但信徒们一再强调,若再盖厂房、花棚似的礼拜堂,不愿意捐款,因今天盖、明天拆、浪费信徒的钱,而且大多数信徒很贫穷。要盖就“专款专用”专盖礼拜堂。我们只能顺应信徒的要求,也觉得他们说得合理,也为信徒放心捐款,就决定单单盖礼拜堂。

怎知宣布后,信徒激情百倍,捐款与借款(信徒主动借款给教会用,不要分文利息)源源不断,我们只能将全部款项用到建殿中,因“专牧专用”的承诺,使我们不能也不敢有半点作假,因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是基督徒,上帝是检查人心的神,在使用信徒的款项上不能有一分钱的谎言,就这样建起了今日闻名全国的大礼拜堂,即——“金灯堂”。(有好些人在网上展开过讨论,说我们为什么要起名叫“金灯堂”,我本人没有发表半句话,因没有什么意义,我只求得夜夜能睡着,不为信徒生命安全担忧,不给市、区添麻烦就行了。)

二、关于“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更不存在,理由如下:

(1)我之所以于2009.9.23.约1:00时亲自开车,带四位信徒前往省里,为浮山县被打伤的18位之多的信徒作代理人,送上访材料,是对我们党、政府极大的信任,对党落实宗教政策,对民生、民权和中央一直对人民群众生活的极大关怀而十分敬佩与尊重,才亲自开车前往省里。

而且,和我同行的四位基督徒心里全部清楚,我开车到省里,是为我一个台阶下,能以再见赵建民副市长商量如何解决“浮山县的宗教惨案。”

因在与赵市长协商的最后一次中,我说:“祖国60大庆,不要迟迟不解决,否则信徒情绪难以平静,不要逼我们上访。”赵市长却说:“愿意上就上去吧!”协商就这样结来,所以,我只好带信徒(带四位上访者是上访案例规定,“上访人员不能超过5人”)上省里,因公安的两辆警车,从2009.9.13.浮山县信徒被打后,一直到2009.9.23.这两辆警车一直停在“金灯堂”教会旁边,我想,我开车走,他会通知市里,这样拦阻我回来后,我好再与市里协商如何解决“浮山之事”,没想到公安局拦截我后就一直控制了我的人生自由,到今日被判刑。还强加罪名“聚众扰乱交通”,简直可笑之极!

(2)2009.9.13.是,凌晨3:20,郭映荣老教师(基督徒)盖的“福音布鞋加工部”,为解决贫困山区基督徒的生活,而被浮山公安局副局长王涛,带200多公安人员扣60位村里的打手,深夜打、砸、抢、推、使院房成为一片废墟,厕所、厨房、院墙和旧房的窗户门全被推倒砸烂,(此详细材料已送往市委及宗教局,其中有受伤人员的图上,有财产被损坏的图片,有房屋被推倒的图片,这些材料我也保存在其他地方),连养的猪都被捅了两刀。冰箱也被砸烂,鸡蛋打了一地,箱子的钱也被抢走,信徒的手机全部被公安局拿走——当时在场的共计有120多信徒,这就是公诉人胡武平说的“依法拆除?!”

当时,“福音布鞋加工部”的厂房还没有盖顶,工程正在进行中,在场人员有建“加工部”的工人们(基本都是基督徒),有帮助做后助工作的信徒,又因浮山公安局长王涛,带人拦阻工程三次,说什么;教会盖礼拜堂压住了他姐姐的风水,因信徒盖的厂房地界与王涛姐姐的院子地界相连,所以,信徒为使“福音加工部”厂房工程平安进行,几十个老年信徒(她们有空闲时间)都在那里昼夜祷告,怎么可以知道王涛带人深夜闯入,而且开了一辆推土机,一辆挖掘机,还带了60个打手,袖子上挂着红布条,为与200公安干警区别当场打、砸、抢、推完后,公安局就拉走七位重伤的信徒,公安干警亲自送往浮山医院,还通知浮山县家庭教会张花梅到医院去交钱,否则不给治伤。

这么严重的事件发生,信徒赶往浮山西韩村救援四个小时,怎么可以说成员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简直是抓芝麻丢西瓜,本末倒置之谈。

(3)浮山公安局副局长王涛,利用手中职权,为其姐姐、姐夫(西韩村人)谋私利,抢占郭映荣老教师的地界,并支持姐姐、姐夫讲述迷信心的说法:“教会盖房子压住了他家的风水,”在祖国60大庆之时,竟敢大打出手,面且号称“浮山信徒盖教会,”得到某些不明真相的领导的支持,出动干警,深夜打、砸、抢、推造成18人之多的信徒受伤,郭映荣(72岁)老教师被吓的三天不会说话,另一位老年信徒(75岁)在医院一直输氧气……王涛之类,知法犯法,执法犯法,造成震惊全山西、甚至全国的宗教血案,没有得到应有的治裁(起码在抓我之前),反而、公诉人检查员胡武平等,说“我在泄私愤”、“聚众扰乱交通”,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样的人,怎么可以作检查官。

我在师范大学工作,与西韩村、浮山县公安局有什么“私愤”?

到今天,我都不知道王涛长的什么样,往西韩村的王涛的姐姐、姐夫名字叫什么我都不知道,我有什么“私愤”?

法院如此判决,让五万信徒如何看待临汾市委、市政府,公安机关及法院的各级领导?!

(4)浮山县信徒的血案,尧都区、浮山县知情的人很多,连去执行打、砸、抢、推的一些公安干警和叫去的60位打手中的一些人,虽被叫集合起来去所谓的“执行任务”,他们不但没动手,还亲自流泪向我叙述(我们要了解事情真相,亲自采访了他们),我不能写出他们的名字(以后教会历史中会出现他们的名字)我相信法官对此事也十分了解。

(5)副市长赵建民(分管城建)法改委郑主任,公安局防恐副局长李海潮局长,市信访办主任,市委秘书许景安,四位领导组成了解决“浮山县公安局迫害信徒之残案”的小组,在与我们信徒代表协商时,表示“用这种方式拆除建筑”是不对的,最后与我们信徒代表达成协议,法政委郑主任亲自起草,市委秘书长许景安代表政府亲自签字,我代表信徒也签了字,协议上明明写着赔偿信徒140万元,可见事情的严重性。(律师将协议交往了一审法官)

(6)但我为什么没有领这笔钱而被抓呢?

因我们教会的一位年轻的信徒陕永昌(22岁)他定的是2009.10.2.结婚(即国庆节的第二天)但他的未婚妻陕红圆是浮山人,她是一位幼师,常在我教会义务给主日班老师授课,他未婚妻陕红圆的母亲在2009.9.13.浮山县发生此惨案时在现场,而且被打。陕永昌用手机发信息,告诉其他人,2009.9.15.在临汾市115汽车站附近被公安局抓走,(陕红圆告诉我),陕永昌父母也是信徒,家境贫寒,父母双双靠收破烂度日,他们为儿子婚期已到却被公安局抓走,泪流满面。他们求我将陕永昌向公安局要出来,信徒代表们也告诉我,先去要人,再接收这140万的赔款,我只好向赵市长谈此事,(见一次市长有多难,只有我自己亲身体验才知)结果给谈崩了。

(7)更重要的还有一个原因,使赵市长改变一开始积极,耐心,急于解决浮山事件的态度是因:当我谈到应该严厉处罚这次浮山公安局打、砸、抢、推的主谋和凶手,这对国家、对党、对市各级政府领导的声誉大有好处,赵市长坚决不答应,态度也强硬了起来,我当时态度也不好,因我认为,对于王涛之类的公安局领导,有权、有钱就可以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然后找几个无名的村里的打手来顶替、遮掩其王涛的罪过,实在不能体现今日祖国、今日中央一再强调注意的民生、民权、爱民为民之实体,要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每个政府领导都应起着为国、为民的真实而扎根于对每一件事情的正确处理,“赏善罚恶”这是上帝的旨意,也是中央的精神,更是人民幸福的保障,特别是公安机关,公安人员更应重视这点,怎能反其道而行?

但此心愿激怒了赵市长,回答竟然是“想上访就上访”。

我原以为赵市长说此话是气话而已,他会让人阻我上访,因此我开车走时,对面公安局监视警车当下就打电话,我想他们会阻拦我,我返回来再与赵市长继续商量,没想到我的正直,倒被判刑7年。从2009.9.23.晚就失去了人生自由。

(8)我认为市委领导(当然指个别)精神太紧张,把我找台阶下的心愿,当我要把他拉下台,说实在,我没这样的心,要有,凭着我27年在教会的威望,我可以集中上千人上省里,上北京,那领导们才真难以收场,我不过一死而已。

(9)祖国的60大庆,是每个公民的幸福也是职责,平安、和谐也需要每位基督徒努力,我是新中国的宗教人士,我也是文革后七七界第一批大学生,国家对我的培养,父母基督化家庭对我的滋润,上帝在我确定信仰至今34年的教导,使我更爱中国,更爱我们的临汾市,更爱我们的尧都区,更爱我身边的每一位公民,我会如此冲动去随便召集信徒在60大庆时做损坏国家名誉之事吗?

集体上访我不会去做!(因没到那地步)

聚众扰乱交通我更不会去做!!

(10)何况,文革后我们七七界的大学同学,基本都在政界,他们的辛苦我十分清楚,我了解市、区领导们今日的不易,方方面面政务的累心,我若不是从事了宗教工作我会和领导们一样,去进入政界奋斗一生,我从不想让任何领导下台,只是对浮山公安副局长王涛的做法极为不满,觉得实在不该包庇他,在祖国60大庆之时,这样的公安干警还是副局长,做出如此对国家、对人民有损的违法事件,又造成这么多基督徒受伤,若不是60大庆要平稳信徒情绪,我们一定会集体来打这场官司,将王涛告上法庭。

却没想到临汾市委,市公安局能以决定抓基督徒,镇压教会,将我及丈夫、哥哥和其它信徒全部镇压,这种做法造成的危害会更大,时间会作出最好的回答。

(11)我在2009.9.13.凌晨3:30接到手机电话,得知浮山惨案发生,凌晨4:00时我打的,到达浮山西韩村口,230省道沿西韩运事地点的公路上,停放着二十几辆车,公安人员打着特大的手电简指示230省道上的来往车辆,不允许进西韩村,我打的只允许开往浮山县城,找到浮山县城凤凰台等到凌晨6:00多时,公安干警的车陆续全部返回县城,让我违心说假话,隐瞒此事实,不是我基督徒做的事情。

(12)浮山县韩村出事地点,即被推倒的“福音布鞋加工部”厂房,离230国道临公线只有约20米远,信徒运送受伤者,自然要在公路上,而且得知消息前来救援信徒约2000多人,因2009.9.13.正是星期日,信徒在金灯堂礼拜上,下午不少于3000人,一个人知道了,大家就都知道了,怎么能说我们是有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13)信徒昌雨在浮山县西韩村(2009.9.13.)帮助挨打、砸、抢、推的信徒收拾残局,又安慰受惊吓的浮山信徒,为他们擦眼泪,为他们扎伤口,为他们祷告,又为她们收拾乱成一堆的家,又想等浮山县委及浮山公安局前来处理事情,四个小时,时间能说长吗?

但不仅没有一位领导到场,没有一位交警来维持秩序,我们只好拿自己话筒喊话,祷告来维持秩序,因当时现场很乱,出事地点不仅在公路边上,来来往往的车与行人都站住看热闹,连西韩村全村人都到大路上看热闹,我们自己再不祷告、维持秩序,如果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此事,扩大事态,又怎样收场?何况雨越下越大,有些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信徒跪在雨中,流泪祷告,不愿回家,我们再不拿上话筒喊话维持秩序,再出问题怎么办?

但公诉人胡武平等,竟然说我们“聚集人员围攻到场交通的公安民警”简直是一派胡言,在一审法庭上,我不与这样的胡言乱语、不负责任、没有良知的检查官对话,既然尧都区法院相信这样的人的证词,我愿为信徒冤死而不申诉,这也是我迟迟不写上诉书的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浮山公安局王涛之类犯法,平民百姓受罪,不要有人鸣不平吗?要上告犯法的公安人员就要被投入监狱吗?若事情真如此,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真实的永远真实,正义的将永远正义,浮山基督徒被迫害的事实,不会因给我们强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就给掩盖,坚持真理总会付一定的代价,我深信上帝对我说的话:“宁可上步,听凭主怒。”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圣经》马太福音)

三、关于我是否是负责人的问题之解释:

1、我不承认我是负责人的理由:

(1)教会信仰的特殊性决定

因基督教家庭教会员政教会分离的教会,教会中无权可掌,无钱可挣,大家只为信仰走在一起,即:承认有永生,灵魂永远不死,要使自己不下地狱,必须相信替人类赎罪,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神的儿子耶酥,并向他认罪,罪才可以得赦免,可以得永生(即:永远的生命,死后上天堂)

所以,教会人人平等,信了耶酥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都是兄弟姐妹,没有高低之分,没有上下级之别,没有人敢说自己是“负责人”,真正负责的是大家共同信仰的上帝,所以,公诉人胡武平等说我是教会负责人,对教会来讲是犯了极大的错误,我肯定不敢接受,也不能接受不属我的属上帝的权力。

(2)教会工作的性质决定

我从1996年退休后,我不挣教会分文钱,从师大语文报社每月工资约2000元,一下降为基本工资435元,特别是我作为文学爱好者,放下我酷爱的记者工作,失去我做编辑工作的权力,难过之极,但是,我和夫家都是好几代的基督徒,我父亲又是牧师,加之临汾市尧都区信徒数量不断增加,但大多数文化水平很低,异端,邪教不断侵袭,我只好接受上帝五次对我的召呼,不得不含泪强行放下自己酷爱的编辑、记者工作,进入这一大群社会低层人民的信仰生活中,27年的从事信仰工作的甘苦是可以用血、泪、汗来记录的。

我不后悔,而且现在越来越坚定,用上帝的真实作为一次次向我现显,所以尽我所能,执行圣经教导,像牧人放羊群一样,细心照管信徒,也像也力争像父母养育儿女一样,来努力看顾信徒,(尽管我做的很不够)但从来没有,也根本没有,象“负责人”一样去领导他们、指挥、命令他们,所以,公诉人胡武平等说我是“都会负责人”,我认为不对,不能接受。

(3)教会的能力范围之决定:

我作为一个宗教人士,可以讲圣经课,可以主持信徒婚丧之礼,可以主持筹划每年教会圣诞节各项工作,我也可以想方设法解决教会与信徒各种各样的问题等,唯有给教会申批土地,我实在无能为力。我没向任何信徒承诺,也没向任何有关机关答应。也没有任何市、区领导委托或任命我在教会负其责,必须把建殿手续全部办理其全,否则责任必须我负。所以,公诉人胡武平等说我是教会“非法占地”的负责人,我怎么可以轻易就承认,这有背于我的基督徒人格。

2、信徒说我是负责人的原因:

我从1982年元月,分配到师大工作后,同时就进入了基督教会,二十七年和信徒在一起,特别从1996年放下心爱的师大的工作,专门从事教会的义工以来,几乎日日奔波在教会信徒中,就去年,前年(2008、2009年)我整年都没在家中做过一顿饭,拿儿子的话说:“你是称职的上帝的女儿,但不是我称职的母亲,也不是我父亲称职的妻子。”我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我们信徒的身上,所以与今日尧都区约五万信徒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都把我当亲人,无论教会事,还是家里的事,无论大事、小事,都想和我商量,见人就介绍“这是我们的负责人”难道我们信徒这样的称呼、认可,就成了我“非法占地”的罪名证据吗?这样简单的推理,公诉人胡武平等检查官是否是张冠李戴。

总之,我不能承认我是“教会负责人,”这有背于我信仰的基本真理,我们信徒说我是“教会负责人”只是他们对我帮助他们需要的信赖与赞扬,不能作为“非法占地”“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证据而言。

四、为被判刑的四位同案的上诉理由:

1、王晓光:

他是我的丈夫,性格,书生气十足,在教会讲圣经课,我未上大学前他已经讲圣经课8年(即:我上大学前),教会信徒称他为“圣经字典,”研究圣经闻名山西,(我可以这样夸口说,法官也可以去了解证实),他最大的的弱点就是不管任何教会事务工作,这是尧都区所有信徒都清楚的,为什么要抓他,经他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就是怕他在外替我申冤吗?这样做反而会激起更多信徒的不满,引来更多人对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浮山事件”的关注!

2、杨旋

他是我的哥哥,燕京神学院毕业,专门讲授圣经课,在上神学前于工程队当大工,他懂的部分工程建筑,临汾基督教家庭教会决定建堂,我与信徒代表,前去霍州市请五次,才使我哥哥放下讲圣经课的工作,来临汾帮助建殿,把握质量关,怎么把他也关押了起来,判“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为什么要这样搞“诛连”?为什么对我们全家施行镇压?岂不也是怕我哥哥来为我申冤,为教会说话吗?我哥哥也在教会讲课将近23年之久,不仅在全山西各个基督教会,特别是在家庭教会中是很有名声的,大家称他为教会中的“编导”,(因每个圣诞节的圣剧,都是他亲自编辑)剧本是他亲自来写,信徒家的婚丧对联,和教会盛大节日对联,基本都是他来编写)大家称他为教会中的“秀才”。抓他也会引起更多信徒的愤怒,引起全国家庭基督教会请我哥哥进过课的信徒们对山西临汾尧都区“浮山事件”的关注。

3、崔家兴

他是我教会的信徒,又是市里年轻有为的企业家,他租赁土地并没有犯法,为什么要给他定“非法占用土地罪”?公诉人胡武平说:他为“金灯堂”安装了一个无塔供水机,这话是错误的,这套“无塔供水机”是教会向崔家兴买的,只是教会在建殿期间资金不足,而是欠崔家兴钱而已。

何况,崔家兴租地20年手续其全,怎么是“非法占地”,若说“改变土地用途”是罪,触犯了法律,这罪名应由教会来承担,若政府领导、法院都认定该找替教会负责,那判我的刑则罢,为什么要判根本没有参与教会礼拜的崔家兴?

4、张花梅

她是浮山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代表之一,浮山县西韩村郭映荣老师与孙女郭燕燕办的“福音布鞋加工部”,厂房在自己所买的旧院中,“加工部”营业执照手续也齐全,郭燕燕是张花梅的儿媳,在浮山县公安局王涛带人打、砸、抢、推的2009.9.13.和在建“加工部”厂房时王涛就带人扰乱三次阻止工程,王涛姐姐、姐夫一次次大闹、大骂,使“加工部”厂房向后移了约有两米远,把地界留给了王涛的姐姐、姐夫,张花梅对这些事情一目了然,十分清楚,而且是直接受害者。所以,她和我同去上访,为浮山信徒上诉不应该吗?凶手王涛逍遥法外,张花梅倒被判刑四年,定什么“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这真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法院“公平 、公正、”的嘲笑,在今日法律逐渐走向完善,国家纠风办一次次强调“执法守法”的政务要求下,竟敢如此胆大妄为的给颠倒黑白的定刑,能行通吗?

五、陈述我服刑后,政府领导应处理好的三件事:

公诉人胡武平等一定认定我是“教会负责人”,也一定想让我去服7年刑,我为几万信徒能以有生命安全的礼拜堂,不给市、区领导添麻烦而建礼拜堂。

我去服刑,而且是去服“改变土地用途”的刑,不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我也就认可了,但服刑期间有三件事,是需要法官及领导注意的:

1、盖“金灯堂”时的约500万的借款,谁来还?

建“金灯堂”时,教会信徒除了捐款外,就是将钱借给教会,不要分文利息,但信徒借钱教会时,提出两个要求:(1)必须有我个人在借条上签字,这样他们才有信任感。(2)必须要我保密,因大多数信徒在家中一半信耶稣,即:有的丈夫信妻子不信,更多的是妻子信丈夫不信,为使家庭没有矛盾,我们信徒代表都答应了,款项有专人负责,借条全是我亲笔签字,而且我们答应3-5年还清借牧,谁家急用就来找我,不管想什么办法,都得还款,这下给我判了7年刑,这债务怎么还给信徒?

这将近500万元的贷款,牵连着千家万户的信徒,少的有老人的500元——1000元多的几十万元,债还不了,他们不会怨我,因我被判弄,但专期不还,家庭予值会爆发,直接影响着尧都区和谐社会的落实,这许多的信徒会对市、区有关领导大为不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官和领导都很清楚,信徒压抑在心中的火,不会长期压下去,若有人在其中作文章,将给尧都区带来什么结果?请法官与领导重视,我坐监,不远债,我倒轻松了。

2、临汾市尧都区约五万信徒的信仰,谁来把关?

听说,今日的“金灯堂”被查封,那信徒的信仰活动会又转入地下,转入家里,既便“金灯堂”开放礼拜,全体信徒明明知道是信徒和我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我却被判刑,他们心里会服气吗?

(1)转入地下礼拜的危害性

给异端,邪教大开方便之门,河南的“重生派”安徽的“灵灵教”台湾的“佐乾派”,及现在全国各地流串,盛行的“东方闪电派”等异端、邪教,都打上信邪教的旗号,趁虚而入,这将给我们临汾市尧都区的社会环境,人民生活带来极大危害。

法官和领导可以到临汾市尧都区政保科和宗教局了解,这二十多年,我们怎样努力的把握圣经真理,带领信徒在真正的信仰道德上行走,我和丈夫及哥哥在信徒及山西,全国各地能有一点成绩,就是因为我们的信仰纯正,有很好的信仰根基与圣经基础,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操练出来而拥有的,回家时我们这样的宗教世家,宗教人士很重视,临汾市、区领导也对我们很重视,(包括这次办案中),但这样轻易对我判了7年刑,对我丈夫和我哥哥判刑,我为约五万信徒他们的信仰把关而忧虑,也对异端、邪教进入临汾市,尧都区而影响信徒家庭和社会稳定而忧虑,请领导慎重考虑。

(2)、“转入家里”礼拜的危害性

本来是从家庭礼拜转入公开,集中的“金灯堂”礼拜,使得信仰活动更好管理,信仰更好管理,也是国家落实宗教政策,重视信徒宗教信仰,对宗教信仰的在宪法与法律之内的保障的实行。现在“金灯堂”查封,信徒又转回家庭礼拜,这是历史的倒退,是对党落实宗教政策的成绩的抹杀。

“转入家庭”礼拜,唱歌、祷告、信徒聚集时交通工具,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停放等,都会给邻居、小区等社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原来我们在信徒的大院中礼拜时,经常就有矛盾发生,因家庭和小区需要安静的生活。

3、对我们这些宗教人士判刑的影响,不只在尧都区。

上于论述中,我已谈一些,我和丈夫王晓光、哥哥杨旋,不只是在自己的家乡信徒中有影响,含山西基督教家庭教会的主要代表和讲课人,基本上都认识我们,因我们常在一起进行“圣经真理”研讨会,而且只要我们参加,我们三人一定是主讲人,或者“专题讲课人”。并且多年来,我们也常常不定期的参加国内如:上海、北京、广州、厦门东北三省等地召开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经真理研讨会,也常常不定期,我们到国内其它地方讲授圣经课(即:神学班聘请我们)也有香港、新加坡、台湾、美国等地的基督徒朋友,和我们的亲戚(他们在国外都是基督徒)孩子,(姐姐、哥哥的孩子都在国外)他们对我们对教会、信徒的忠心服事十分了解,对我们的信仰人格品德也清清楚楚,对我们对上帝的虔诚更十分明白,他们知道我们不只是讲圣经上的神话的人,而是严格要求自己照神话执行的人。

这次,为临汾市尧都区五万(大约)信徒办了一件大事,没花国家一分钱,也没伸手接受国外一分钱,自力更生,建起了一座宏伟壮观的“金灯堂”,在举世瞩目的奥运会期间,解除了信徒在危房礼拜的生命危险,给我们当地临汾市、区领导排除了很大的困难,(临汾塌矿工灾难,每个领导心知肚明,教训深刻),竟然给定了个“非法占用土地罪”被判刑,而且判刑时间是我们为浮山县基督徒受浮山县公安局王涛之类迫害后,我们为他们说话,而又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而刑上加刑,这是全国基督徒(当然是认识我们的)怎样评价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领导?!

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大做文章的机会,今日电讯如此发达的人类,国家日新月异的发展,经济改革,对外开放的历史车轮如此滚滚向前,特别是信仰这敏感的话题,不会就如此简单的,你判刑我坐牢而已,所以,请法官和有关领导慎重考虑。

另外,我一定要强调,我们才是真正的“三自教会”,即:自养、自治、自传,因我们从不向外国伸手,也没靠任何国外资源(盖“金灯堂”就是最好的说明),我们深信上帝爱中国、爱中国人民。我是中国人,上帝让我生在这块土地上,而且,我一生的贡献就只能在尧都区,因人生的有限与短暂而决定,我永远爱我的祖国,我的家乡,我亲爱的约五万多的信徒,我也尊重一切执政党权的领导,因这些领导很不容易他们的治理、管理也是上帝的命令,也是上帝给的智慧。不要把我这个新时代的宗教人士用“文革”的眼睛来看,我的信仰和上帝把握着的良知,奠定了我一生要做一个有益于人的人,我不能也无法自私的专为自己活。

所以,请法官和有关领导放心,在处理“浮山事件”中,直到今日,不管对我个人名誉、工作、身体等,有什么伤害,我都会为各级领导祝福,因这是圣经上神的教导:“要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只可祝福,不可诅咒”。又说:“神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处罚的权力最终属上帝,祝福却是上帝给我的天大的责任,我决不会号召信徒为我申冤,不管何时、何地。

综上所述:给我判刑时,也请领导和法官慎重考虑以上的三个问题,即:500万借牧之事,约五万信徒把关问题,还有判刑后给党和政府带来的影响,请将这些问题能以考虑、处理得当。

六、我个人预想的结果和计划:

1、如果释放我的话

(1)、将“浮山事件”得以了结,不过一定很好的与有关领导商量,解决时间可以延长(因国家60大庆已过)但事情总得解决,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将此事推拦过去,也不可因我被扣押这几个月就吓得再不敢提,解决方法可以商量,但若不解决我宁愿去坐监。

(2)、我会尽快想方设法还信徒的借款,约500万虽数字巨大,但我仍有信心完成此任务,上帝会加我和众信徒的力量,兑现教会对信徒的承诺:“随时用随时向教会要”,3-5年之内还清。

(3)、赔偿市、区有关政府领导对教会“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切罚款,补办政府要求的一切土地使用手续,并上交一切办理土地手续应交纳的经济款项。

(4)、继续把好信徒的信仰关,抵挡一切的异端、邪教,使五万信徒能以稳定、团结、和谐,为祖国的昌盛做出应有的贡献。

2、如果对我判刑的话:

(1)、教会“改变土地用途”这是事实,如果因这触犯了法律,教会必须承担责任,而且不讲任何我以上提到的特殊的实际情况,一定要判刑,我可以去承担去服刑,为教会、为信徒能以有安全地正常的活动场地,也不因教会危房礼拜堂塌方来罢免我们市、区任何领导,我心甘情愿地坐监,毫无怨言。

(2)、如果继续给我定“非法占用农用地”,“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我是坚决不会承认与答应,如果强行执行,我只能将此事交托我信仰的上帝,他是真神活神,我祷告,等待他来裁决。

(3)、如果继续实行镇压的话:

我和我的全家及基督徒,甘心为上帝,为国家,为我们市区各级领导,为广大信徒群众,甘心忍受苦难,我也愿献上我的生命。

总之:“或活或死,我总是上帝的儿女”
《圣经,罗马书》

我将用我的一生见证上帝对的要求:
“好牧人为羊舍命”
《圣经,路加福音》


附(1):

公安局拿走我的东西的清单:

以下东西都是我关押于山西霍州市七星峪别墅山庄时,公安局拿 走的东西。

1、存折一个,上面有1.5万多元存牧(霍州市公安局政保科杨志伟曾问过我存折密码,说我丈夫问我,我没告诉他)

2、手机两部:一部3000多元的,一部1900多元的,在我手提仓中。

3、录音笔一支:1200多元,也在后提仓中。

4、照像机一个:2000多元,(霍州市公安局主席陈鹏拿走的)

5、日记本一个:上面祥细记录了“浮山事件”中所有被损坏的财物登记及其它。

6、《玫琳凯• 人的管理》书一本(霍州公安局主席陈鹏拿走)

7、皮仓一个,价格300多元,朋友送我的。

8、车一部,车号:晋LRL008,车里有我的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及其它,(三角架、灭火器、事故灯、工具箱、两把刷子及其它用品……)

除我知道公安局某人拿走的东西以外,其它东西都放在提仓中(指以上1—6项),霍州市公安局看守我的干警一敏(女干警),伟国(男干警),等,趁我睡觉时将提包和日记本全部拿走。

2009.10.11.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王书记到霍州市霍州市七里峪别墅山庄。告诉我“咱们回临汾谈事”,我要他出示:是谁让霍州市公安局关押我的证件和我被关押在七星峪20天的证明,王书记说:“咱们回临汾市再说,”我要我的东西,王书记说:“放到你车里了,把车给你开回临汾。”

但是,我坐在王书记开来的“尧都警车”上,一出霍州市,他们就将车直开山西太原市,到太原后说为我检查身体,我说:“我什么病都没有”,但他们执意要检查,此后经过22个多小时,与亲康监狱109医院交涉,将我强行关了进去。

我的车及东西,至今下落不明,请陈剑法官帮助我将此清单转交有关办案人员,将这些东西的下落给我一个交待。

附(2):

我的检讨

1、在处理“浮山事件”中,因事情急(打伤的人多)、时间急(祖国的60大庆)性格急(我个人的脾气很不好,信徒都知道),在与领导谈话时,冷静不够,造成与赵市长等领导说话冲突,请领导们原谅,特别是请赵市长及其他三位领导原谅,这是我应该纠正的地方。

2、我平常只站在教会工作,虽然看新闻,看报纸每日每日,特别还订了《临汾日报》,但仍然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工作关心不够,与领导沟通不够,(与教会工作有关的领导),以后加强这方面的改进,教会有事要与有关领导进行交流,避免距离的拉远,造成误会,使小事变大事,这是我应该纠正的第二个问题。

3、领导们认为我爱信徒过分,这是事实。以后,我不仅在信仰上要继续引导信徒走纯正信仰之路,同时加强广大信徒成为建设临汾市尧都区的好市民、好公民,成为和谐中国,和谐市区的榜样者和实践者。

爱我中华,爱我临汾,爱我尧都区是上帝给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因我们基督徒是:

“世上的光,世上的盐!”
(圣经,马太福音)

附(3):

我的感恩

我虽在看守所内,但我的心每天都在歌唱、赞美、感谢到如今都天天看顾我的上帝,感谢市、区各级领导在处理我们教会案件中给予的关怀和帮助。

一、我在“七星峪”别墅山庄虽被押,但我的家乡霍州市的公安干警,有13位陪守看顾我20天,他们再三告诉我,领导让照顾好我的身体,没有一个干警向我说过一句难听的话,倒是我自己在前10天中只吃了两次简单的饭,把他们急的团团转,因我在禁食祷告,(这是教会信徒们都懂得的一种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祷告方式,是圣经上的教导,但公安干警们不懂,他们特别着急)

二、我虽被强行关进太原永康监狱109医院,但所有公安干警,不管是大夫还是陪伴我的女干警,将近40多位,个个对我都很好,反而是我真想献身于教会,献身于信徒,嫌市区公安局领导,硬是联系了22个小时之多,把我强行关进监狱医院,而我又没有什么病,对他们这种用镇压教会的方法来解决教会案件极为不满。所以我说:“你们敢把我送进109医院,就抬着尸体往回拉人。”因此,我开始了禁食祷告,若天父神迹,那我一定死不了,若天父愿意我为信徒献上生命,我高兴之极。

但八天的禁食,却无法达到“禁食”的目的,公安干警的大夫将我手脚拷起来输上了液体,“脂肪乳”、“安基酸”、等营养液体一天24小时的输进了身体,到第八天,公安大夫还要插胃管来进食,特别是这些大夫和守护的公安干警,态度好极了,我想,这也是上帝要留我在世,走没走完的道路,所以,第九天,我开始进食,几十位女公安干警轮流地忠诚地执行着领导下达的任务:“照顾好你,”她们反复着这句话,也认真地实践着这句话,非常让我感动。

三、今日我虽仍然被关押在尧都区看守所,但干警们不仅非常尊重我,也嘱咐女犯们不准对我有任何侵害。

我虽被健康地送上法庭,但其中也有真正应该感谢各级有关领导的一份深情,使我懂得了许多不懂的东西,也学到了并亲身体验到我从来在教会中学不到的功课……

按我自己的性格,若不是公安干警们对我的守护,若不是在医院医生们忠于职守的救治,我也许会提前到我天父上帝那里报到,但我慈爱的父亲上帝,却冥冥之中安排这么多领导,花费那么多资金,动用那么多警力来看护我,所以,我感谢我天父的同时,一定要感谢市区各级有关领导及干警们。

在这次案件进行中,我意外的收获还有,认识了几乎临汾市尧都区的所有女干警,她们那么可爱、可亲,其中也有部分男干警及看守所大夫,他(她)们那么忠诚的执行着领导下达的命令,保护我的任务。让我本来对浮山县公安局王涛行为的憎恶,而延及对所有公安人员的不满,变成了对今日公安战线上公安干警的辛苦、忠诚感到十分敬佩与爱戴,我衷心地愿意祝福他们,为(她)他们祷告:

求天父祝福市、区各级领导
求天父祝福市、区所有公安干警
求天父祝福市、区所有法官
平安、健康!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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