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县一家庭教会被政府取缔



2/09/2010

对华援助协会(2010-02-09)四川消息

2月8日,四川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取缔安县雎水镇红石村四组的甘永贵家中的基督徒聚会。

处罚书全文内容如下:

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安民宗告(2010)01号

安县雎水镇红石村四组甘永贵:

经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查实,你家中因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52条、53条规定,我局现对你家中擅自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予以取缔,责令停止宗教活动的处罚决定。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对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2月8日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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