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光和刘培福律师代理山西朔州教案,致信朔州检察院要求释放被关押基督徒



2/05/2010

对华援助协会(2010. 02.05)

(对华援助消息-山西朔州-2010-02-05)

继山西省临汾发生严重的逼迫教案之后(2009年9月),2009年11月17日,山西朔州平鲁区向阳堡乡杨树坡村的500位基督徒聚会时,受到数百名警察和武警的包围和冲击,并于18日和19日以邪教为名逮捕马飞,贾军,任保清和林正元,等几位基督徒。

北京市共信律师事务所接受马文韬和林爱如的委托,指派李柏光律师、刘培福律师担任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的马飞和林正元的辩护人。2月2日,两位律师向朔州检察院递交“撤销该案”的建议书,内容大致如下: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认为:2009年11月17日马飞、高茂等人组织策划全范围教会在平鲁区向阳堡乡杨树坡村非法聚会,并指使林正元等人为此次聚会运送资料和接送外地来的信徒,因而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00条的规定,已构成犯罪。我们认为这种定性是错误的。”“

首先,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认定马飞、林正元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认定事实不清、性质认定错误。”“

其次,马飞与其他教徒在高茂的住处组织宗教活动的聚会行为,是正常的基督徒宗教礼拜活动,未违反我国法律规定。”

最后,“综上所述,马飞等人信仰的是纯正的基督教,而非“全范围教会”,其正常的聚会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我们建议贵院撤销该案,将犯罪嫌疑人马 飞、林正元等人予以释放。”对华援助协会呼吁中国的基督徒们和教会们,请为朔州教会和这些被关押的弟兄姐妹,以及这两位律师们献上祷告,愿主耶稣基督的名 的荣耀,愿上帝显现他的公义。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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