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木江重判 律师决心上诉



12/07/2009

新疆消息 喀什法院以秘密形式重判维族基督徒阿里木江15年徒刑。阿里木江的妻子古丽努尔和律师李敦勇,梁小 军等表示,喀什当局的某些人以极端手段迫害基督徒的行为达到令人难以置信之地步,他们继续迎合一些宗教极端分子仇视基督教的险恶用心,以所谓“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以“绝密”级别量刑)重判阿里木江十五年徒刑。我们决不能让这股恶势力得逞,我们一定层 层上诉,看看中国法律部门维护公民权益的强度和力度,检验中国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实施的真实程度。我们坚信耶和华上帝的话:“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 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55:8-9)

2007年9月13日, 喀什市民宗局向阿里木江發出“在喀什非法從事宗教滲透的認定告知書”,同时吊销了他的营业执照。2008年1月11日, 阿里木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 被拘。喀什当局自立阿 里木江假案至今两年多来,有人为了报复他改变信 仰,达到恐吓维族基督徒的目的,相关办案人员多次变换更改他的“罪名”,不断进行超期拘押。这些人以所谓涉及“国家机密”为幌子,拒绝律师参与合法辩护。 最后竟然以所谓“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以“绝密”级别量刑)重判阿里木江十五年徒刑。

对华援助协会始 终关注阿里木江教案的进展状 况,这是自2001年华南教案以来当局迫害基督教的一次最严重 的判决。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基督徒的公义维权行动,我们高度赞赏基督徒维权律师和国际国内正义之士的果敢行为,坚决支持各教会对为主受苦弟兄的祷告和帮 助。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吩咐“敌基督”当权者和作恶者悔改,吩咐你们守法,停止一切强暴行为,立即无罪释放阿里木江。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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