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已登记教会” 聚会场所遭强拆诉求重建



10/02/2009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10月2日

图:后巧报乡教会申诉资料

内蒙古消息 2009年8月中旬,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乡教会向政府提出申诉和行政诉讼,要求重建去年被开发商和当局联手强制拆除的教会活动场所。

(一)奉献新屋当教堂 李保平弟兄21岁就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以后他曾经软弱离开教会,成了15年的“浪子”。2003年圣诞节重返天父怀抱,主耶稣基督把他染上的抽烟,喝酒和赌博等恶习都清除干净,家庭和睦,彼此相爱。他的蒙恩见证影响了许多人,听了神的话改掉了坏习惯,使不孝敬父母的懂得了孝敬父母,使不和睦的家庭和睦了,赌博的不赌了,吸毒的不吸了,抽烟的不抽了,有病的得了医治。基督徒的好行为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为了报答主耶稣基督的恩典,李保平弟兄把父母留下的房子重建楼房,翻修一新。二楼270平方米为李家当住房和小组聚会,低层304平方米住所奉献给后巧报基督教会,作为敬拜上帝的聚会场所,多年来从未间断过敬拜和聚会。教会同时获得政府颁发的《聚会点许可证》(有复印件),2005年赛罕区宗教局计划换证时才全部收回。

(二)强行拆除遭大殃 2007年,呼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伸手李保平家住宅和后巧报基督教会的聚会场所,开发商把依法登记过的“后巧报基督教聚会点”和“李保平的住宅”,一并算为李家私宅,补偿给李保平38万元。开发商按拆迁条例中“拆一还一”的政策,给李保平和教会在本村别处建一个两层楼建筑,楼下做宗教活动场所,二楼由李家居住。开发商又以李某拒绝拆迁为由,强行把304平方米的教产和李家270平方米的住房用围墙围起,安上大门上了锁,迫使信徒不能举行宗教活动。

2008年10月14日,开发商和呼市拆迁管理办投诉李保平,得到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的终局裁定,后巧报基督教会的聚会场所遭到强行拆除。

(三)伸张公义求重建 一年来,后巧报基督教会都不能进行正常的敬拜和聚会,他们认为:我们作为基督徒,上帝让我们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我们不想发生正面的冲突,他们公然歧视基督和教会。作为赛罕区政府、开发商、拆迁办、后巧报村,赛罕区法院和执行厅,他们的错误行为产生极坏的影响,使政府失去可信度。作为基督徒,应当行在神的公义和怜恤之中,保证基督徒有一个聚会敬拜的场所。

2009年8月10日,后巧报基督教会负责人李先梅和李保平向政府当局提出申请:“我们需要一块土地和相关的手续”,建造 “教堂和敬老院等”。与此同时,李保平弟兄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说:“我作为一个基督徒,是应当行在神的公义和怜恤之中,也是为了保证广大的基督徒有一个聚会敬拜的场所。不得以提起申诉和行政诉讼,望各级领导在为广大人民的利益,和信徒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有一个合理的解决和安排。” 2009年8月12日,呼市基督教“两会”批示:我两会建议,目前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养老院比较合宜,因为这样既能解决了因拆迁造成的矛盾,又对社会步入老龄化后,为国家分忧解愁。

请关心此案的教会和朋友打电话给以下单位:

呼市基督教“两会”电话011-86-471-15847182497

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电话:0471-4606562;传真:0471-4606368

Email: nmg@nmg.gov.cn

呼市纪委、监察局:0471- 4606659

呼和浩特电视台:0471- 6968371;6928068

(附赛罕区后巧报乡教会申诉和行政诉讼资料)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10月2日首发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07)赛行非执他字第16号

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坦东街3号。

法定代表人邱扣几,该办公室书记。

委托代理人蔡云峰、白江,该单位科员。

被申请人李保平,男,40岁,汉族,农民,现住呼市赛罕区巧报镇后巧报村。

第三人呼市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5号。

法定代表人石万永,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要聪明,男,汉族,40岁,该公司主任,住呼市内工大7单元626号。

委托代理人王俊霞,女,汉族,36岁,该公司法律顾问,住呼市工业大学5号楼。

申请执行人于2007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2007年7月13日作出的呼拆裁字[2007]第127号裁决书。

本院于2007年10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人作出的呼拆裁字[2007]第127号裁决书合法性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呼和浩特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作出的呼拆裁字[2007]第127号裁决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执行人呼和浩特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作出的呼拆裁字[2007]第127号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

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审判长:孙莉

审判员:李冬

审判员:亚宾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乌云毕力格

二、执行通知书

()执通字第 号

李保平:

我院受理呼市拆迁管理办诉你行政执行一案,已于二00八年十月11日审理完毕。现该案(2007)?赛行非执他字第16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之规定,限你在2008年10月16日前自动履行。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三、案由 开发商强拆农村聚会点不考虑宗教活动权益

在城区改造过程中,农村有许多基督教活动点需要拆迁,这是难免的事情。活动点应以面积不减,能保证活动为基点。一方面,活动点顾全大局,一定不要拦阻城区改造拆迁工作;二是开发者一定不要拆散了宗教活动点。这是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所保证。可是在呼和浩特赛罕区巧报镇后巧报村,开发商在城区改造中,不顾信教群众的信仰需要,不管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策原则,采用不正当的手法,把依法登记过的“后巧报基督教聚会点”变成“李某某的住宅”;然后又以李某拒绝拆迁为由,强行把304平方米的教产和李某270平方米的住房用围墙围起来,安上大门锁起来,迫使信徒不能在那里举行宗教活动,零零散散的走进“家庭聚会点”。又过了半年,进行强行拆除。

这种做法竟然得到了赛罕区宗教局的默许和赛罕区法院的参与,开发商的手段可以说是无孔不入,算尽天机:

一是利用赛罕区宗教局从《宗教事务条例》下达后,2005年收回各堂(点)的《许可证》准备换发新证,直到2008年都尚未换发新证之机,否认后巧报的聚会点是宗教活动场所,肆无忌惮地用墙围住,并在围墙上安门上锁,用拔钉子户的办法强行拆除。

这其中需要弄清被拆除的是不是一个合法聚会点:一,有本村广大信教群众可证明。二,有国家发的《聚会点许可证》(有复印件)。2005年赛罕区宗教局全部收回,是准备换证,不是说不合法。如果因证被收回证明不合法,那么全赛罕区125个活动堂点都不合法。三,有内外装潢也可表明:304平方米的底楼有讲台,有桌凳、墙上有《宗教事务条例》和教堂标语,门上有《耶稣堂》牌匾,270米的二楼屋顶上还有十字架。而今,开发商把信徒驱赶到五个“家庭教会”,把304平方米的宗教场所和270平方米的李某某住房,一并给李某某38万元,这是按照什么标准给的?38万人民币能否既解决李某某的住房,又能安置信徒的宗教活动场所?这两个问题,应该由谁解决?

我们认为:一、不应该取消了后巧报依法登记过的宗教活动场所;二、不应该把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楼(304平方米)与李某某所住的270平方米的二楼都算成他的私产。

解决建议:按拆迁条例中“拆一还一”的政策,给他在本村别处建一个二楼建筑,楼下做宗教活动场所,二楼由李某某居住。

四、申请书

赛罕区政府

我们是呼市后巧报村基督教的信徒公民,我们想为国家和公民做一些福利事业,想要兴建孤儿院、敬老院、疗养院、学校(小学、中学)、绿色婚礼城和一座教堂,这些将给我们赛罕区带来好的声誉和经济上的帮助,也给老百姓一些方便和利益。

我们的资金来源于基督徒的个人奉献,以教会的名义兴建。为此,我们需要一块土地和相关的手续。望各位领导能给予批准,给我们方便之门。

申请:后巧报基督教会

负责人:李先梅

李保平

2009年?月10日

附:我两会建议,目前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养老院比较合宜,因为这样既能解决了因拆迁造成的矛盾,又对社会步入老龄化后,为国家分忧解愁。

呼市基督教“两会”

呼和浩特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2009年8月12日

电话15847182497

五、关于兴建赛罕区基督教活动场所及部分公益事业用地的报告

中共赛罕区委统战部: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呼市后巧报乡基督教的信徒公民,一贯遵守党的宗教政策,爱国爱民和善守法,扶贫济困,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用大爱博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自从去年开发商强拆教堂后,广大信徒没有活动场所,积怨颇多。为了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也为了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多做此有益于社会稳定、强国富民的公益事业,用教会的力量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随着我们步入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问题,特别是城镇失地农民的养老有其风俗习惯的特殊性,以及孤寡、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总想做些事情,想帮助政府分担或解决这些问题,特提出向政府申购一块地皮做如下公益事业:

想兴建一座孤儿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绿地婚礼城和一座教堂(体现我们内蒙古特色和草原文化)建设用地大约在120亩左右。

资金来源全部由广大信徒的自愿奉献及全国教会的资助。

望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加以研究,批准为盼!

赛罕区后巧报乡教会全体信众

2009年8月13日

六、申诉书

各位领导愿你们平安:

我们后巧报的李保平,在我21岁时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个人的教主,可是在长达15年当中,我成了一个浪子,在这15年当中我为了要发财,出人头地,使我被引诱离开了教会,离开了为我流血舍命的主耶稣基督,在这15年当中,我抽烟、喝酒、赌博,走上了败坏,不懂得怎样真实的去生活,不懂得爱妻子、孩子,使得家庭贫穷败落,在2003年圣诞节上帝的大爱,奇妙的把我带进了教会,来到了救我的主耶稣基督身边。

主耶稣基督把我的抽烟,喝酒,赌博等的一切恶习都拿走了,把我从罪恶当中拯救了出来,使我的家庭和睦,彼此相爱。真实地体验到了生活的意义,得到了平安和喜乐。很多的人信了耶稣以后到了教会之中,听了神的话改掉了坏习惯,使不孝敬父母的懂得了孝敬父母,使家庭不和睦的和睦了,赌博的不赌了,吸毒的不吸了,抽烟的不抽了,有病的得了医治,使得身体和家庭都得益处。使家庭和睦带来了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和谐。

为了报答主耶稣基督的恩,我把父母留下的房子翻建后献于后巧报基督教会,作为聚会点,敬拜上帝主耶稣基督的场所。可是在聚会以后后巧报村要城中村的改造,又是连租房,又是开发商,我们的聚会场所就面临拆迁之内。

在我们和开发商协商给予解决聚会场所的这一问题上迟迟不能给予解决,就在2008年10月1日我们的聚会场所被强制拆除,在这以前2007年11月底开发商冬季停工,强制停止了正常的聚会敬拜,在这一年当中我们的聚会不能正常的进行,我们作为基督徒,上帝让我们行公义、好怜悯、从谦卑的心与神同行,我们不想发生正面的冲突,可是在这种事情发生后,带来了极坏的影响,是对基督教的公然歧视,作为赛罕区政府、开发商、拆迁办、后巧报村,赛罕区法院、执行厅,这些错误的行为是必要带来广大信徒和村民心中极坏的形象。

使政府的可信度没有了,只能在强权的制度下,使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有法无处寻的地步,我作为一个基督徒,是应当行在神的公义和怜恤之中,也是为了保证广大的基督徒有一个聚会敬拜的场所。

不得以提起申诉和行政诉讼,望各级领导在为广大人民的利益,和信徒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有一个合理的解决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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