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磐石教会就“非法打击和迫害”发表公开声明



7/20/2009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7月20日
图:磐石教会探望被捕信徒
河南消息 2009年7月16日,基督教郑州磐石教会全体信徒为执政掌权者代祷,向国际国内社会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在不公义面前退缩忍让就是纵容罪恶!为了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停止作恶,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2009年7月9日,磐石教会被行政拘留和劳教的弟兄姊妹依法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立案庭法官竟然以“此案件牵涉宗教问题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同样也拒绝受理。从金水区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作为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残忍的现实:中国的公民根本就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我们也仍将继续努力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我们失败,也会揭示中国法律的悲哀,暴露中国依法治国的虚伪。为了争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们绝不会退缩!为了实现国家的宪政法治,我们定将付出我们的微薄之力。(声明全文如下)

基督教郑州磐石教会就有关政府部门打击迫害的公开声明

对华援助协会首发

“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2334

一、 磐石教会简介

郑州基督教磐石教会是持守基督教正统信仰,秉持传统的家庭教会聚会模式的一个基督教家庭教会。磐石教会起初由在窦绍文牧师家里聚会的不足十位弟兄姊妹组成,后因着神的恩典和大能,弟兄姊妹有美好的见证,信徒人数增加迅速。出于聚会空间的需要,磐石教会于2004年10月份开始租房子聚会,到2009年信徒人数有200人左右,同工(大部分是义工)有十几位,牧师一位。

磐石教会众信徒的信仰:

一、我们信仰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真神,认信《使徒信经》遵守基督教纯正信仰的教义。

二、我们坚信:耶稣基督是全人类的救主,凡领受主耶稣十架救恩者,当承认自己的原罪、本罪,蒙圣灵光照,经悔改与相信,领受水洗礼、主宝血洁净和圣灵内住,重生得救。

三、我们坚信:新旧约圣经是绝对真理、神的话语,尊重普世教会一千多年正统的解经原则,相信天地废去,神的话永不废去,因此,圣经永不过时。上帝版、神版圣经均可接纳领受,和合本是普遍采用的译本,其他译本可作参考。

四、我们传福音靠圣灵大能的作为,神迹奇事的伴随,圣徒在基督里应追求丰盛生命和属灵恩赐。

五、教会是上帝的家、基督的身体。主耶稣是教会的元首,历代重生圣徒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教会建立在先知、使徒的根基上,具有普世性和地方性。

磐石教会的见证:虽然我们的教会在居民区,但我们尽最大努力不干扰居民的生活,并且主动承担楼梯的清洁工作,整个单元的路灯费用,车费掏双倍的费用。每年圣诞节去看望辖区的孤寡老人,病人,去郑州市福利院慰问孤儿,并且捐物,捐钱,去年5.12地震时,不但组织信徒为国家祈福,还为灾区人民送去我们的爱心,为灾区人民买粮,买油,并且奉献衣物,基督教磐石教会虽然建立时间不长,但是已在教内教外有美好的名声,得到了众人的称赞。

二、 磐石教会受政府有关部门打压的经过

2009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时15分。磐石教会的基督徒正在主日崇拜,几十位不名身份的人员(事后得知这些不明身份的人是郑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市金水区分局国保大队,市大石桥派出所,郑州市宗教局,市金水区宗教局,市防爆大队的人员。)突然闯进教会,限制所有基督徒走动。当时一位年轻姊妹正在厕所内方便,一名中年男子不顾劝阻粗暴地踹门而入。随后开始手持照相机和摄像机对在场基督徒进行摄像、拍照,还有几人强行扭住窦绍文牧师并喝令让他宣布停止礼拜。窦牧师一再解释“今天是主日崇拜,等结束后再说”,话音未落,两名警员便强行将窦牧师拖下讲台并要带走。

这时,全体会众纷纷起来谴责这些人的粗暴行为,并且要求这些执法人员出示工作证明、拘捕证明和查封证明,但他们任何证明都没有。后来,他们才勉强出示并宣读了一份郑州市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09年6月14日制作的通告,其内容如下:

“经查,自封传道人窦绍文、冯璐等人,在南阳路326号院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已严重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现责令窦绍文、冯璐等人立即停止此处一切非法宗教活动,并取缔南阳路326号院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留下此通告后,他们将窦绍文牧师强行带至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派出所,之后又以调查为名带走教会基督徒一名。与此同时,另一批人员将冯璐押至窦牧师、冯璐夫妇家中进行搜查,带走电脑主机一台和一些他们自认为重要的物品。

窦牧师被带走后,在基督徒们的强烈要求下,由同工带领坚持完成主日崇拜,在这期间,那些人员把教会的电闸拉下,并一直摄像、拍照,催促众人离开。崇拜结束后,他们就把教会的李志敏、张菊林、马建波等四位同工也带至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派出所。最后将磐石教会所有崇拜场所都贴上了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封条。

以上七名基督教会人员被金水区大石桥派出所带走后以“非法聚会,以社团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罪名”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而其依据的主要“犯罪事实”是:(1)去年5月12日地震时组织信徒进行烛光祷告。(2)2008年12月23日在市长城宾馆进行圣诞晚会。(3)6月14日主日崇拜。

在被拘留期间,警方先后两次提审寇绍文、冯璐夫妇。一次是6月17日,被告知要劳动教养,让他们请律师。在拘留所,对外完全失去联系,连打电话的权利都没有,怎么可能请到律师,完全是走形式!6月19日中午,金水区分局再次提审,并告诉窦绍文,冯璐以“会道门的名义组织信徒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劳教一年。窦绍文,冯璐质问执法人员有什么证据说基督教磐石教会是“会道门”,有一位警官的回答竟然是:“‘会道门’可以劳教嘛!”6月25日。大石桥派出所三位民警又以“扰乱生活秩序”的名义将窦绍文牧师、冯璐夫妇劳教一年。

截止7月1日,七名基督教会人员已拘留到期而释放,因无人照看家中孩童,冯璐被所外执行,窦绍文牧师已送劳教所执行。

三、 磐石教会为执政掌权者代祷,向国际国内社会的公开声明

宗教信仰自由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受到《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性公约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198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其选择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范围之内。”

磐石教会的众信徒基于信仰的自由,过信仰的生活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也没有违反道德、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然而,在中华大地的中原地带,河南省的省会城市郑州,竟然会出现因为基督徒为在震惊世界的四川5-12汶川地震中受难的同胞祷告、因为基督徒一起过圣诞节、因为基督徒一起进行主日崇拜而被有关部门拘留的事件!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中国,竟然会出现为了劳教牧师而非法无理的为其安置罪名的事件!这是一个让法律失去了它应有的尊严的事件!

“扰乱生活秩序”的不是依据良心的自由合法的过信仰生活的基督徒,而是失去了公义之心的政府执法者。正是他们藉着强权,因着心中的悖逆而不公义的执法扰乱了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圣经》箴言14:34)执政者乱用手中的权力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是不公义!这就是赤裸裸的罪恶!一个失去了公义的国度如何获得世界的尊重?一个满了罪恶的国度如何使人民有尊严?

在不公义面前退缩忍让就是纵容罪恶!为了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停止作恶,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2009年7月9日,磐石教会被行政拘留和劳教的弟兄姊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然而,具有立案管辖权的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竟然以“此案件牵涉宗教问题为由不予受理”。后来,当事人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同样也拒绝受理。

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了,这是一个法院办案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据领导批示的时代!“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从金水区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作为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残忍的现实,那就是中国的公民根本就没有宗教信仰自由。然而,在这样的让人感到窒息的现实面前,我们也仍将继续努力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我们失败了,这只会更加的揭示了中国法律的悲哀,暴露了中国依法治国的虚伪。为了争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们绝不会退缩!为了实现国家的宪政法治,我们定将付出我们的微薄之力。

面对政府部门的非法打击和迫害,我们祈求上帝赦免我们国家,我们民族的罪恶!祈求我们在天上的父怜悯那些逼迫主耶稣的教会的人,以肉心代替他们的石心,除去他们的顽梗,赐给他们一颗悔改的心!祈求主耶稣保守我们在患难中有忍耐,坚立我们的信心,为主做那美好的见证!愿真理的圣灵与众圣徒同在!愿荣耀归于至高神!阿门!

基督教郑州磐石教会全体信徒

2009-7-16

宗教信仰自由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受到《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性公约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磐石教会的众信徒基于信仰的自由,过信仰的生活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也没有违反道德、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然而,在中华大地的中原地带,河南省的省会城市郑州,竟然会出现因为基督徒为在震惊世界的四川5-12汶川地震中受难的同胞祷告、因为基督徒一起过圣诞节、因为基督徒一起进行主日崇拜而被有关部门拘留的事件!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中国,竟然会出现为了劳教牧师而非法无理的为其安置罪名的事件!这是一个让法律失去了它应有的尊严的事件!

“扰乱生活秩序”的不是依据良心的自由合法的过信仰生活的基督徒,而是失去了公义之心的政府执法者。正是他们藉着强权,因着心中的悖逆而不公义的执法扰乱了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圣经》箴言14:34)执政者乱用手中的权力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是不公义!这就是赤裸裸的罪恶!一个失去了公义的国度如何获得世界的尊重?一个满了罪恶的国度如何使人民有尊严?

全体会众纷纷起来谴责这些人的粗暴行为,并且要求这些执法人员出示工作证明、拘捕证明和查封证明,但他们任何证明都没有。后来,他们才勉强出示并宣读了一份郑州市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09年6月14日制作的通告,其内容如下:

“经查,自封传道人窦绍文、冯璐等人,在南阳路326号院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已严重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现责令窦绍文、冯璐等人立即停止此处一切非法宗教活动,并取缔南阳路326号院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以上七名基督教会人员被金水区大石桥派出所带走后以“非法聚会,以社团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罪名”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而其依据的主要“犯罪事实”是:(1)去年5月12日地震时组织信徒进行烛光祷告。(2)2008年12月23日在市长城宾馆进行圣诞晚会。(3)6月14日主日崇拜。

在被拘留期间,警方先后两次提审寇绍文、冯璐夫妇。一次是6月17日,被告知要劳动教养,让他们请律师。在拘留所,对外完全失去联系,连打电话的权利都没有,怎么可能请到律师,完全是走形式!6月19日中午,金水区分局再次提审,并告诉窦绍文,冯璐以“会道门的名义组织信徒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劳教一年。窦绍文,冯璐质问执法人员有什么证据说基督教磐石教会是“会道门”,有一位警官的回答竟然是:“‘会道门’可以劳教嘛!”6月25日。大石桥派出所三位民警又以“扰乱生活秩序”的名义将窦绍文牧师、冯璐夫妇劳教一年。

截止7月1日,七名基督教会人员已拘留到期而释放,因无人照看家中孩童,冯璐被所外执行,窦绍文牧师已送劳教所执行。

对华援助协会2009年7月20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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