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康三位教会领袖因传道被判1年劳教



12/30/2008

 


对华援助协会2008年12月30日

图片:河南周口市对三位教会领袖劳教通知书

河南太康三位教会领袖因传道被判1年劳教

对华援助协会最新消息  因信仰缘故,三位来自河南信阳和太康的家庭教会领袖舒文祥,谢振奇与汤后勇于2008年12月3日在太康县传道被太康县国保大队当场抓捕。河南周口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于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对三位教会领袖分别判处劳教一年。

对华援助协会认为这是明显的旨在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宗教迫害行为。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三位无辜教会领袖。停止宗教迫害政策和行为。关于三位被劳教的教会领袖劳教通知书如下。

周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劳动教养决定书周劳决字【2008】第0587号
舒文祥,男,196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3001196207153534,高中文化,农民,现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前进乡光明村3组118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2007年3月14日,在信阳南湾乡谭庙村参加“中华福音团契”聚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对其进行训诫教育,之后本人仍不思悔改,继续参与非法活动。2008年麦收前和2008年12月2日舒文祥两次应太康县朱口镇坡谢村原呼喊派人员谢振奇的邀请与汤后勇一起到太康进行非法传教,2008年 12月3日被太康县国保大队当场查获。该次聚会有泰康、扶沟、信阳等四地共45人参加,现场检查扣押针对儿童宣教的《儿童福音事工训练》教材22本、光盘 7张、传道系列课程15页等非法物品。

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同案人供述、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为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汤后勇劳动教养壹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地址:郑州市金水路3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周口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周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劳动教养决定书
周劳决字【2008】第0588号

汤后勇,男,1981年10月3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3023198110036419,初中文化,农民,现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乡刘湾村12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2007年3月14日,在信阳南湾乡谭庙村参加“中华福音团契”聚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对其进行训诫教育,之后本人仍不思悔改,继续参与非法活动。2007年底汤后勇参加在信阳举办的同工聚会时结识太康县朱口镇的原呼喊派人员谢振奇,并两次应谢振奇的邀请,于2008年麦收前和2008年 12月2日与舒文祥一起到太康进行非法传教,2008年12月3日被太康县国保大队当场查获。该次聚会有泰康、扶沟、信阳等四地共45人参加,现场检查扣押针对儿童宣教的《儿童福音事工训练》教材22本、光盘7张、传道系列课程15页等非法物品。

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同案人供述、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为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汤后勇劳动教养壹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地址:郑州市金水路3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周口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周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劳动教养决定书
周劳决字【2008】第0589号

谢振奇,男,1945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2724194512206914,小学文化,农民,现住河南省太康县朱口镇坡谢村。

违法犯罪经历:1997年10月被信阳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违法事实及证据:太康县朱口镇坡谢村村民谢振奇于1990年开始参加呼喊派活动,1993年结识信阳“中华福音团契”豫鄂差会会长郝长国,1997年10 月谢振奇参加了信阳南湾乡的同工聚会,被信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后,仍不思悔改,于2007年12月份左右又到信阳参加同工聚会,并多次邀请信阳“中华福音团契”传道员到太康进行传教。2008年麦收前,谢振奇邀请舒文祥、汤后勇在太康传教后,2008年12月2日至3日,谢振奇再次组织召集包括太康、扶沟、信阳等四地共45人在本村谢汝明家举行非法聚会时,被太康县国保大队查获,现场检查扣押针对儿童宣教的《儿童福音事工训练》教材22本、光盘7 张、传道系列课程15页等非法物品。
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同案人供述、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为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汤后勇劳动教养壹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地址:郑州市金水路3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周口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对华援助协会2008年12月30日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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