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家庭教会负责人张永亮父亲被判10天拘留遭公安打伤



5/15/2008


对华援助协会2008年5月15日

关于山东基督教信徒张永亮遭受迫害事件的经过
张永亮,男,山东省青州市人,1981年11月生,1992年开始信仰基督教,并于2004年成为一名家庭教会的传道人。其父亲王洪山、母亲倪爱娟也都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2007年11月,张永亮自费购买了吉他、电子琴等多件乐器,并且与20多名爱好音乐的青年基督徒共同组成了青州市第一个家庭教会里的音乐诗班,为当地的聚会点义务演唱。

2008年5月8日,经潍坊市的基督徒介绍,张永亮邀请来自台湾的黄启明牧师为音乐诗班的青年们讲课(参加者包括张永亮、教会同工5人、青年学生20人及张的母亲倪爱娟)。上午十时许,当地公安局、宗教局的20多名工作人员突然驾驶9辆汽车,冲入张永亮的聚会点,将全体基督徒包围。其中一人大声宣布,根据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这里属于非法聚会、非法进行宗教活动,予以取缔。这些工作人员在对黄启明牧师进行了盘问,并审查其有关证明以后,责令其立即离开,以后不准再进入山东省境内。随后,他们又恶狠狠地命令学生们双手扒在墙上,逐一进行登记、搜身、照相。之后又命令全体蹲在院子里。此时这20名学生
同声地唱起了赞美诗并进行祷告,但被公安人员粗暴地制止,他们被责令不准说话不准动。一名青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身高1,75米,30岁左右,皮肤较白)向青年基督徒们高声地播放他手机中的“阿弥陀佛”等佛教音乐进行侮辱。另一名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身高1,70米,40余岁,偏胖)对大家说:“你们
都全是邪教分子,都应该拖出去一个一个杀掉!”张永亮也被当场照相,搜出了随身的700元钱,押上警车,带到派出所。被扣走的物品有:电脑2台,投影机、打印机、复印机各一台,架子鼓、电子琴等乐器共计7万元左右,现金2000余元,张永亮的手机一部及所有证件。

上午11时20分,张永亮的父亲王洪山返回,见到屋子里一片狼籍,张母倪爱娟和众基督徒都跪在地上留着眼泪唱赞美诗、祷告。王就冲着公安人员喊“你们干什么!”又说“这个音乐诗班是我开的,与孩子们无关!”这时,倪爱娟上前劝他说“有话低声些说,不要激动。”国保大队队长就卡住倪的脖子往门外推。王洪山着
急欲上前与其理论,被七、八个人扑倒在沙发上,拳打脚踢,双手反剪在背后,戴上手铐,不知押往何处。5月10日下午4时,青州市公安局刑警队电话通知倪爱娟过去,宣布王洪山因为妨害公务已经被决定行政拘留十天。倪请求给王洪山送食物、药品和衣服,却被刑警队告知在讯问王洪山时,警察责令其坐下,遭到王的拒
绝,办案人员往座位上按他,将王洪山的头碰在椅子背上导致碰伤流血,因此上级有指示不能接见。

张永亮于5月8日11时被押到青州市公安局五里镇派出所,未经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就被关入一个铁笼子里面。半小时后被带至派出所的审讯室,责令蹲在地上,不准动不准上厕所。晚21时30分又押往青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直扣留到第二日晚19时。国保大队将张母倪爱娟也叫去进行了审问,宣布以后不准再进行家
庭聚会,要聚会就只能到政府所承认的大教堂里去。然后将二人释放。

此事件目前已经在全青州市及周边部分地市的基督教会和信徒们当中引起了极大的振荡和恐慌,正常的宗教生活受到影响,情况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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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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