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警方突袭圣经培训,美籍韩矞牧师与当地基督徒一同被捕



10/26/2006

对华援助协会获悉,10月26日中午12时许,新疆乌鲁木齐市家庭教会的一些基督徒正在乌市效区的麒麟山庄参加由一位美籍韩矞牧师主持的圣经培训课程时,被当地警方袭击,包括美籍韩矞牧师与他的翻译在内的35位基督徒被警察抓到永枫乡派出所接受讯问。

对华援助协会知悉,这次被抓的基督徒有周丽、夏灵芝、包林、任宝兰、冯艳、胡英等。其中,夏灵芝姐妹和周丽姐妹曾在去年8月5日因为参加正常的唱诗聚会活 动被非法拘禁两周并罚款,在看守所中受到审讯人员的虐待。夏灵芝姐妹今年已经66岁,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应当长期关在恶劣的环境中。对华援助协 会呼吁当地警方善待被捕的基督徒,特别是夏灵芝姐妹,尽快释放他们,因为他们的信仰对国家,对社会都有益无害。

对援助协会10月26日首发
 
附:2005年8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弟兄姊妹被抓捕和审讯经过
2005年8日下午四时左右,地点156队路对面的一平房内,当时我们众位弟兄姊妹正在聚
会学习唱诗,刚学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当地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与沙区国保大队的人即
进来制止,不许再教唱下去,让我们原位坐着别动,开始对每个人进行登记,内容包括
:姓名、年龄、职业、现住址等之后有阿姨起歌来唱,但不到两句又被制止,并被追问
是谁带头唱的,未果;当天下午五时左右,包括我在内的十几位弟兄姊妹陆续被带往西
山派出所四楼的一间大会议室,让我们围着长椭圆形会议桌坐下,派专人看守,不许我
们互相讲话,约一小时后我们开始被陆续提审。我则被带到楼下一间办公室开始被审
问。据我记忆,内容大概问及我的姓名、年龄、职业,婚否、父母名字(我没有告诉对
方);当问及职业,我答:暂时无业,呆在家里;问:生活来源如何解决,我答:需要
时弟兄姊妹会帮助一些;问:谁通知我去聚会的;我答:自己找去的;问:怎么找去的
;我答:问及几个阿姨,然后跟着去的;对方不信,反复询问,回答依然如上;当我不
肯告之父母姓名时,对方则怀凝我报的姓名是假的,开始在网上查找,也许是由于我们
当地地方太小,还没有联网的缘故,对方反复查找仍未果,后怕耽误时间过长,就此了
事。我仍被带回楼上会议室坐下,其他弟兄姊妹也相继被审问后返回会议室。之后我与
几位还未被拍照的弟兄姊妹再次返回楼下一间办公室给我们拍照。负责照相的两位警员
中的一位,在一张长条形白纸上用毛笔写下我们个人的姓名、编号,目的是让我们举在
胸前,站在一个测量身高的台板上给我们照相,此间,一姊妹认为我们不是罪犯,为什
么要如此给我们编上号进行拍照,于是和该警员发生争执,要求给个说法;于是另一警
员则将此事告之他们的上司;他来后,则采用将我们分开的方法,先将我们带到另一间
办公室,然后再一个一个地叫到刚才拍照室,迫于压力,我们都只好勉强被迫拍照,然
后返回会议室,直等到晚上11点左右,我和两位叔叔又被带到楼下的一间小会议室里,
沙区国保的人对值班民警说将我们看好。
大约半小时左右,我们三个就被国保大队的人开车送进西山看守所被关押起来(时间将
近晚上十二点)。
四、五天之后(详细哪一天记不清了),在看守所提审室第一次被审问,由沙区国保大
队的马建忠与另一位不知名的侦查员负责讯问;内容和在派出所被审问时的大体相同,
涉及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婚否、家庭住址等等;另外还特别问及此次聚会由谁负
责,谁通知我去的,那两个安徽的叔叔是谁接的,谁负责讲道,谁负责教诗等;在回答
谁通知我去的这问题时,我仍答根据我们聚会的习惯,问及几个老阿姨然后跟着去的;
马建忠则问:那么多人,我是如何知道那几位阿姨就是去聚会的,我则答:看着像是,
于是询问便知;马建忠则说我说话不合逻辑,在反复问及得到的回答一样时,马建忠则
气急,用手朝我脸上狠狠打了两巴掌;我问他:是否和他有仇恨,凭什么要打我,他则
说我说话既不合逻辑,又不尊重他;我说:好,那我什么都不说了。过了一会儿,马建
忠则对另一侦查员说有个会议要开便出去了,这位侦查员则语气平淡地问了两句了事。

第二次被审问,大概在前次的二、三天后,由三人负责,其中一位叫做马斌的,问及内
容和前次一样,我仍回答和上次一样,除了自己的姓名等外,其他则答:“不知道,不
清楚”;未果之下,马斌对里面一人说(此人好像是看守所的一名闲坐人员,当时和马
闲聊几句)朝我身上跺上一脚,那人则虚张声势的做了个动作,但并未挨及我身上,第
二次审问结束。第三次大概是在前一次的两天后,马斌又来递给我几份材料,他说既然
我什么都不说,就在材料上签个字快快了事,我当时烦于此事,干脆照他指示一一签名
,按手印;其中一份材料,虽未细看,但看到“流串作案”几个字,我当时也不管了,
签完字了事。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因事隔时间比较近,所以记得比较清楚;也就
是2005年8月23日下午五点多钟,我被国保大队的人带出看守所,到沙区分局二楼的一
间审讯室,坐进一张人称“老虎凳”的铁制椅子里(可将手、脚扣住的那种)开始审问
我。并言明:事隔前次审问大概有十天时间,他们也做了不少侦查工作,此次是不达目
的不罢休的;于是开始轮流审问。第一组由马建忠与孙金禄一起来审问;主要问题仍集
中在这几点上:聚会由谁来负责的,谁是教会管帐的,谁去接安徽的几位人员的,谁通
知我去的等。
下午下班时,换由马斌与孙金禄审问,马斌让我按法律程序告诉了他关于我的家庭情况
,包括父母、哥姐的姓名、职业、住址等,后又问及那几个主要问题时,我仍说不知道
;至凌晨(2005年8月24日)一点多钟,又换一组:马建忠和白刚。开始由白刚给我讲
一些道理,包括中国的信仰、国外的信仰,中国的宗教政策、中国的国情等,大约二小
时后,马建忠又插进来说一些让我负责任的话题。我当时一是被问烦了;二是瞌睡了;
三是想他们这样连夜审我,若是不告诉他们一些内容,可能对自己不利(包括身体上的
伤害与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四是想干脆说出去一些,看你们又能怎样,大不了被判
两、三年。因为据白刚告诉我,他们已经掌握了跨世纪幼儿园的情况,并且里面人员的
名字他们也能说上,让我证实一下他们几个人的身份,不然会连累他们,以免他们几个
每天都得到派出所报到,我证实之后他们就可以回家了。于是我承认了自己在幼儿园当
圣经老师的事与其他一位老师写学生的名字,另外还告诉了他们教会的负责人是周莉与
夏姨,我参加此次聚会是由周莉通知我去的。到凌晨五时左右,我则被允许趴在椅子里
睡一会儿直到天亮。2005年8月24日十时左右,马建忠与白刚又来问我其他一些事情,
比如:教会里某某弟兄姊妹是否认识,他们在教会里都是做什么的等等,我都一一否
认。然后马建忠与白刚等人因有事出去,派专人轮流看守我,直到下午四点左右被送回
看守所,然后是长期的等待,直到2005年9月7日下午7时左右被释放。当时由沙区国保
的马树斌来提我们出去(其中张红新是后面被关押进去的)出去后,在大门口,我向马
树斌要释放证明,他则说第二天早上(2005年9月8日)十时到沙区分局再说。第二天我
们四个人以及另外两个姊妹到达沙区,十点多钟我们四个被马斌安排给他们擦玻璃、桌
子、拖地,后另外姊妹被安排洗沙发及座椅的外套,直到中午一点左右,马斌他们才将
我们分开几组叫到办公室,他告之我们:这次我们的事还没完,我们算是取保的,如果
我们出离乌市或呆在乌市都要通知他们一下,如果我们在外出啥事,他们可出面证明(
至于证明啥,我现在还不太清楚,当时也没听懂);如果我们继续要搞聚会,让我们告
诉他们在谁家聚,人数有多少,允许我们聚再聚,不允许就先别聚,然后就打发我们出
来了,至今依未拿到释放证明,我还在想有没有随时都被人关进去的可能性呢!
姓名:蒋林
年龄:29岁

经   过
本人夏灵芝,女,63岁。
我于2005年8月5日15:00点在西山路156队一平房内参加基督教祷告会,刚进入屋内还未
待定,就冲进一帮公安人员,勒令屋内人员原地不动,并且说:“只准进不准出”。我
当时由于腹泻几次要求上厕所,公安人员不准去,我手中有个提包,这时由于想上厕所
把包打开找卫生纸,想起包中有钱(这个钱是我侄子的朋友给我让买火车票的钱),我
害怕钱在混浊中丢失,于是从包中拿出想放在裤子口袋中,就被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的一位任警官看见,他上前把钱抢去,又顺手抢走我的包,并且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
当时有数十人看见,有人可以为我作证,证人有周莉、赵玉莲、赵佳丽、董小燕等,我
不愿意,我向国保大队马队长报告并且索要我的包,马队长命令把包还给我。
包还给我以后公安人员就开始一一点名,点了名字的人就被车拉去西山派出所,全部被
集中在会议室里,然后又一个一个叫去单独审问,我被叫去问:“是谁组织的”我说:
“不知道”。他们又问:“你知不知道这是非法集会。”我说:“你说是就是。”他们
在笔录上写的是我承认是,他们又问我:“你认不认识‘东方闪电’的人,如果认识说
出来可以立功。”我说:“我不认识人,我只知道他们的信仰不对。”
问完我以后我被带去照相,就好像电视上演的犯人那样,手里举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牌子
在胸前,我们闹着不照,被强迫照了,照相的警官非常凶,国保大队的尹兵大队长过来
骂着,呵斥着我们照了相,照完相我又被带去在一张纸上按手印,我眼睛看不清,也不
知道在什么上面按的,十个指头个个按完,又用全手按手印,按完手印就又一个个点名
,这时已是2005年8月6日凌晨1点钟,我与其他三人被送到乌鲁木齐六道湾女子收容所
,当时我被告知并发给我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我进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2005年8月17日我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转到六道湾刑事看守所,这期间我被提审10
次之多,由于长期在看守所的艰苦环境下,我记挂家中丈夫、儿女,压力极大,我本人
也有Ⅱ型冠心病和高血压,我一直非常焦虑。在这种情况下,我心力交瘁,头脑混乱,
思维不清,在第八次提审中,我情绪极为激动,心情波动很大,姓任的警官告诉我早承
认早回家,并且软硬兼施,我那天不知怎么就受了他的言语诱惑,又因为他曾经打过我
,我心中一直惧怕他,所以就真假不分地承担下来。
2005年8月31日我儿子去国保大队,有位警官给他说我是国家公安部的通报人员,回家
后我儿子一直处于焦虑之中,由于儿子一直高血压,再加上近一个月的我的事情心情抑
郁,导致第二天下午(2005年9月1日)突然脑出血,家人拨打120后,送医院抢救无效
于9月2日凌晨5:30分辞世,我儿子的去世是因为我被无理收审所致。小女儿向国保大队
提出取保候审,我于9月2日下午18:30分被放出看守所,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我被放
出看守所的当天下午,沙区分局法治科的人又一次对我进行询问,并且告知我被判处三
年劳动教养,国家公安部通报,问我服不服,我说:“我不服。”
2005年9月6日上午11:00点,国保大队打电话叫我们把取保候审手续带去,并带去5000
元现金,说把人保改为财保,我不明白,问原因,警察严厉的呵斥我说,这是上级的命
令。9月6日下午15:30分我女儿带去2000元钱,把人保改为半年财保。
自2005年4月起,我多次发现有人跟踪我,我也去问过地质九队保卫科长,保卫科长否
认。2005年9月12日我女儿及媳妇去西山派出所办户口,片警沈警官告诉我女儿及媳妇
说我被判处三年劳教,并且说我被公安部门雇用的四个人轮流从五月份跟踪,一直到我
被抓,我认为我被跟踪是严重妨碍和侵犯我的公民自由权。
另外,《犯罪嫌凝人诉讼权利及义务告知书》我是回家后家人念给我听,并且我才知道
本应在第一次审讯后就给我的告知书,却是第十次审训后给我的,所以当时我完全不知
道我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力和义务。


陈述人:夏灵芝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被抓经过

我叫倪士美,家住皖、阜阳市、颖东区、杨楼乡、要台村陈台,我于2005年8月5号下午
3点多在西山张阿姨家聚会时被西山派出国保大队的人抓了,事情的经过如下:
当时我们刚开始聚会,我在教诗歌,他们就进来了,让我停下、停下,我就停下了,他
们就间我有没有身份证?我说在有在内屋,我去帮你们拿,然后,他们就问我们的详细
地址,我们也如实的告诉了我们的住址,登记完了就把我周莉和另外一个姐妹我们三人
带到西山派出所,让我们分开坐在会议室里。我们等了大约半小时,其他被抓人员也陆
续被带到西山派也所,大约7点左右开始翻查我的包,接着就开始审问我:姓名、年
龄、祖籍,现在在哪儿住?
我答:倪士美,年龄30岁,祖籍,皖、阜阳市疑东区杨楼乡李台村,陈台,现住张阿姨
家(聚会的地方)。
问:你什么时候来乌市的,和谁一齐来的,来干什么?
答:刚到两天,和汪大财、高才休一齐来的,想来找工作。
问:谁接的你们
答:没人接
问:那你们怎么到张阿姨家的?
答:有人打电话给我们,我们直接打的过去的,张阿姨在路口等我们。
问:谁打的电话
答:不知道
问:谁让你们来的,这次聚会谁组织的,聚了几次?
答:没人让我们来,不知道,就这一次
问:谁让你教的圣歌?
答:那些老太太说我唱歌好,刚好那首诗歌她们不会唱,我就教他们。
他们一直问我谁组织的我不回答,他们就说:“说不说,说不说,我答:我不知道怎么
说呢,然后我头不舒服,我就告诉他们我头痛,他们又帮我倒开水,就这样大约审问了
两个小时左右,我一直不回答,他们就让我签字按指印,然后把我带到会议室,等了大
约1个多小时,他叫我和周莉,问我们有没有钱,其中有一个人说:让她们自己付车费
,又有一个人说:我们自己出,随后就让我和周莉下楼,上了他们的车,走了一段路,
周莉问:你们把我们带到哪儿?他们说:带你们去住旅馆,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周莉
问:到底把我们送到哪里?他们答:去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我签了他们问的大概笔录
和我私人东西的押单。
第三天2005年8月8日,国保大队的人又来提审。
问的内容和被抓审问几乎相同,不一样的是:
问:你们到乌市之前去过哪些地方。
答:在库尔勒呆过半天。
问:在库尔勒干什么?有没有聚会?
答:王叔说给他儿子买个手机,没有聚会。
问:乌市没有手机吗?安徽没有手机吗?干吗要去库尔勒买呢?
答:不知道
问:汪大财的儿子在乌市吗?
答:不在,在老家
问:你什么时候信教的?
答:从小就信
问:你家,兄弟姐妹几个
我问这个本案有关吗?他们说:当然有不然我们怎知你说的真假呢?
问:丈夫叫什么?有孩子吗?
答:叫陈权,有孩子。
问:谁组织的,谁通知的?
答:不知道。
他们再问,我不管,他们就让我签字,按指纹并签了延长刑事拘留证,当天是8月8号,
他们让我签的是6号。又过了好几天时间我记不清了,是进看守的第二次审问。
问:你们几个人来的?什么时候来的?坐哪班火车来的?
答:三个人,被抓前两天,记不清了。
问:来时路费谁付的,谁让你来的?
答:汪大财付的车费,汪叔说去乌市问我去不去,我也想打工,所以就和他一块来了。

问:你们是来传基督教的吧?
答:是
问:汪大财在家讲道吗?在老家干什么的?你们怎么认识的?
答:不讲道,是信徒,是农民,我们在一次聚会中认识的。
问:在老家什么地方
答:大教堂
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姓夏的阿姨?
答:不认识
问:谁组织的?
他们一直问我,我不回答,他们就急了,用手打我的额头,他们两人都打了,我就大哭
大喊,你们公安局怎么打人呢?他们就更急了,说我是无赖,后来他们就吼吓我说,说
不说,说不说,不说就让你呆在这里然后再送二监去,我一直不说,就让我签字按手
印。
2005年9月2日又一次提审
他们问:你叫什么名子,祖籍哪儿,文化程度?
答:皖,阜阳市疑东区杨楼乡李台村陈台,叫倪士美,小学三年级。
问:来乌市干什么?
我一直不答,另外,一个人说:我们是法制科的来核对案情的你不要闹情绪,我们还等
着走呢?
答:来找工作。
问:和谁一起来的,什么时间来的怎么来的?
答:和汪大财、高才休被抓前两天,坐火车来的。
问:坐哪班火车来的?
答:时间长了我记不清了。
然后他说根据什么法二十几条我记不清了说要劳动教养我两年,又问我你最后有没有陈
诉的了,我不知怎么说,我没说话,然后他说你可以说,我是初次参加不知这是非法聚
会,望有关机关从宽处理,我就照他说的,说了一遍,他就让我写,以上和我说的相付
,就签字按指纹。
2005年9月7日下午6点多释放
我没签任何手续,出来后他们就说,想娃娃了吧?然后对周莉说让倪士美先住你家她在
这儿没有熟人。他们问我倪士美是谁,我说是我弟弟(其实不是我弟弟是主内的弟兄,
帮我送东西时随便写的)。
他们让我和周莉及周莉的丈夫和我弟弟(倪士刚)明天去一下沙区分局,第二次我和周
莉就去了沙区分局,他们先让我们帮他们洗东西,打扫卫生,后又对周莉说:每隔十天
给他们打一次电话,在十月一日前必须这样做,要是在这段时间要到外地去必须告知他
最后又说:以后聚会就到大教堂,如果不去也行,你们要在哪里聚会,多少人聚会,首
先要告知他们。如果需要请别人帮助,要请谁,首先和他们说一声也行,详细经过就是
这样的。


倪士美













我叫周莉,是一位纯正信仰的基督徒,我于2005年8月5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西山156队附
近,一位信徒张爱莲家参加祷告会(是基督教信仰传统的聚会),正在唱赞美诗时,乌
市沙区分局分安人员,乌市西山派出所干警十几位,闯入了我们聚会的场所,也没有出
任何证件,只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停下来,制止唱诗歌,就叫我到另外的房间坐下,不
许和别人说知,他们就开始登记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大约4点多带我和另外的
两位姐妹到西山派出所,有一位警官对我进行审讯,他问我是谁通知我去的,我问姓
名、住址、户口所在地,参加过几次等等,然后又进行拍照。
晚上11点送我到乌市水磨沟区看守所,定我是非法聚会活动,8月8日上午沙区国保大队
的马述军、白刚两位警官来提审我,问我是谁组织的,谁通知的,谁主持的,问我是怎
么去的,到那儿去过几次,我的回答他们很不满意,然后说:我的问题严重,要延期拘
留我30天到9月4日,当时我看了延期拘留通知书,就说我只是参加了一个祷告会,我没
有作对国家和他人有危害的事,你没有理由拘留我一个月时间,他们说你参加这样的非
法活动,根据国家的法律你不去指定的大教堂,到私人家聚会,就是和国家对抗,你不
签字可能不是一个月,你的事情我们在调查,后来我没办法只好在拘留证上签了字。
大约过了一两天,沙区国保的警官带着市公安局的两位来审讯我,态度非常恶劣,说我
收了别人的奉献,我说我没有拿过任何人的一分钱,说我组织了这个聚会,我说我没有
通知任何人,说我为什么不去大教堂,叫了几个农民来胡讲,我说我不认识你所说的人
,市局的一位开始骂我,并说站起来,你不老实,等待你的将是什么,并将指头指向
我。
8月17日上午10点多沙区国保警官来提我到沙区分局开始审讯,一直到18日下午18时多
, 连续审讯了32个小时,问我认不认识一些弟兄姐妹,我担任什么角色,外面来的人
我是否认识,是不是讲道的,8月5日聚会人数多少,谁是我通知的等……
9月2日下午18点多,沙区法制科的警官来提审做了简单的笔录,然后,拟定劳教三年,
我说国家法律那一条规定我参加聚会就要劳教三年,他们说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你们组织这样的聚集,就定为劳教,市公安局还要批。
9月7日下午两位警官去说放我回家,当时也没有释放证或办任何手续,并且要我第二天
早晨去沙区国保找他们有事,第二天我去了他们让我打扫卫生,然后说下次组织这样为
聚会要告诉他们,每隔十天要打电话给他们,会随时叫我去公安局,说我是被取保的事
情还没有完,你要老实、小心。

周    莉

2005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3点左右50多名基督徒在一位阿姨家唱诗赞美,突然间闯进
来一群人,有的穿便装,有的穿制服,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开始搜查,房子里
被翻的乱七八糟的,然后开始做笔录、照相、气势汹汹,言语粗俗,之后把我及其余十
几人带回西山派出所进行讯问(6点左右)审问期间骂骂咧咧,问的问题主要是“谁组
织的?谁通知我的?谁管奉献款?我回答说我什么都不知道,审问直到晚上12点,我被
放回直到8月24日,这中间没有再找过我。
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7时左右,我从房子里刚出来,就碰上沙区国保大队的人(来了3
人),说是有事和我谈,把我带回沙区公安分局讯问,没有传唤证,20分钟后讯问完毕
,把我们物品扣押签字划押后我被送到西山看守所(罪名是危安)被刑事拘留8月26日
国保大队来人提审,问的是同样的问题,我还是说不知道,他们就走了,8月31日国保
大队来了1人姓孙,让我在延长拘留1个月的拘留证上签字,上面定的罪名是“结伙流窜
作案”签完后,还吓唬我说要3年劳教,然后就走了。又过了几日再次提审问的是同样
的问题,之后没有再来提审直到9月7日我被释放,从看守所出来到如今没有任何的手续
(释放证)。

张红新

我于2005年8月5日下午去156队张爱莲家的平房参加祷告会,那时我们正在唱诗赞美。
乌市沙区分局公安人员即西山派出所的干警十几名就来了。把所有的人都登记了下来,
随后就把我、周莉、倪士美带到了西山派出所进行审讯,有沙区国保大队的马队长和另
外一个干警审讯的我,主要问的是,谁通知去参加聚会的?你怎么知道哪里有祷告会?
有谁主持?有无奉献?书是从那来的?认识不认识夏灵芝、周莉。
后来就把我带到一间房子里按手印、照相,直到晚上12点55分把我和夏姨、陆姨、叶姨
送到了水磨沟区教育收容所,拘留了15天,到8月19日放出。


赵玉莲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2005年8月5日3点5时祷告唱诗赞美时,突然派出所就把我抓到西山派出所,当时还问我
,你为什么到这里聚会,我就说,哪里有聚会,我信就到哪里去,只要不是邪教,派出
所就把我送到六道湾去拘留15天。


卢 洪 英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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